简介:仅仅把"以审判为中心"解读为"以庭审为中心"和"以一审为中心"是一种片面解读。这种解读不符合大陆法及我国的司法传统和诉讼模式,其观点建立在三个错误的理论预设之上,且自身存在逻辑问题。"以审判为中心"应解读为以"审判权"为中心,其内容包括:在审判权与司法系统外部权力的关系上,要建立审判权抵御外部权力干预的机制;在审判权与其他诉讼权力的关系上,要构建新型的侦审关系、控审关系和审辩关系;在法院内部,应当实现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分离,并在法官的录用、任命、晋升、惩戒等方面进行独立于行政权的人事制度改革;在审判庭内部的运行机制上,应当重构支持审判权运行的三大言词证据规则。
简介:囿于有限的员额比例,会有相当数量的现任法官将被裁汰出员额范围。这当中,不乏具有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优质人才。但无论是要他们脱下法袍当'助理',还是辞'官'不做另觅他途,都会对原本就严重短缺的司法人力资源造成极大浪费,也都将严重滞缓方兴未艾的司法改革。本文选取司改背景下的员额制改革为研究视角,提出附条件法官自由转院模式的构建方案,以实现对有限司法人力资源最大化利用。法官自由转院模式致力于实现法官在不同等级、不同地域法院之间的有序流转,在防范人才流失、集聚优质人才、规避潜在风险以及缩小地区间法院人才储备差异等方面都将发挥巨大价值功用。该模式风险小,合乎相关法律规定;成本低,无需额外培养投入;易操作,不会平添过多负担;起效快,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建议实行'统一调配'与'个人申请'并行的'双核'驱动模式,最大限度地实现优秀司法人才在不同地区法院之间的有序循环流动。
简介:在上期《难、难、难,难倒“欠帐杨百万”》的文章里,我们看到的是一幅令许多人大为惊异但很真实的税务干部的工作、生活画面,这一期,我们将时时体味的是一颗面对困境“时刻未敢忘忧国”,面对属下,永葆“当家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良知的灵魂。这种上不愧天下不愧民的良知在当今社会实属难能可贵。带队的艰辛要带好队,最根本的一条是尽量努力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而调动职工积极性,不外乎是物质和精神两种手段。山区国税干部思想纯朴,服从服务意识强,生活简朴,工作勤奋,重实干,讲奉献,征纳关系、与地方党政部门的关系融洽,整体形象好,可以说精神文明建设走在了时代前列。但也不可否认,山区国税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由于
简介:【摘要】课程改革是一个体系化的改革机制,涉及范围广,包含内容多。我们处在教学一线,应全面了解基础课程改革相关历程,明确改革目的,将课程改革与实际教育教学活动联系在一起,自下而上逐步推动改革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