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儒家一直被尊为历代王朝的正统思想,并有众多儒家之伦理被逐渐直接或间接纳入国家法典之中。但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儒家之外尚有释、道等外来或本土的思想流派也在这片土地上发扬、流传。以外来宗教中影响最大的佛教为例,其与儒学曾发生一些冲突,其中较为显著的是后者对前者"毁人伦"的批评。作为被"儒家化"的历代王朝法典,深受儒家伦理的影响,在与宗教管控有关的部分,自然也表现出与儒佛冲突相对应的一些对佛教的限制(而非禁止)。如《大清律例》中,这样的律文主要有"称道士女冠"、"私创庵院及私度僧道"、"僧道拜父母"三条,从唐迄清,随着社会时代的变迁,三个条文有所流变、损益,但其限制佛教的立法意旨始终一脉相承。佛教在中华大地上这种"限而不禁"的国家宗教管控政策中发展演变。
简介:探讨传统宗教信仰与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关系,是宗教本土化研究的有益尝试。传统宗教信仰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祖先崇拜和村庙信仰具有特殊重要性,从祖先崇拜到其它神明信仰是一个义务和情感逐渐减少、功利逐渐增多的现代版“差序格局”。这种差序性的影响在于塑造了一种差序化的社会责任观:一、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时以血缘、地缘为关系本位,对族人亲戚和同乡照顾较多,是地方公益事业的一股重要力量;二、企业家对利益相关者缺乏足够的社会责任,甚至为了一己之利而不惜牺牲他人利益,使得有违产品安全、环境安全、劳资关系和谐的事件时有发生。传统宗教信仰无法产生普世化的社会责任,它无法为全面提升中国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提供根本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