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康省藏族自治区(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创建的第一个民族自治区(地专级)。它的创建依据《共同纲领》中“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规定,完成了由法令到制度的成功实践;对西藏等地树立了样板,为和平解放西藏起到促进作用。本文依据大量的档案及文献,对创建西康省藏族自治区开展了深入研究,反映解放初年中共对四川藏区的相关工作,肯定创建藏族自治区的积极作用,说明该自治区的制度设计、组织构建及人员安排等对实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产生的示范作用与深远影响。重要的还有,有关部门从建设西康藏族自治区总结的经验及措施,成为尔后建立民族自治区的基本范式,广泛推广,积极实行,影响深远。
简介:(2000年12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五)》修正)第一条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珍稀林木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保护、发展和利用珍稀林木资源,必须遵守本条例。
简介:(2003年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五)》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地质环境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地质环境管理坚持积极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