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企业的有奖销售行为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从此,商业单位再不能以此名义推销质次价高商品、以及采取内定中奖人等手段欺骗消费者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将对企业的有奖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这对于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何为有奖销售?有奖销售和彩票的区别是什么?本文试就彩票、变相彩票、有奖销售的特点及区别做一浅析。彩票俗称奖券,是一种由国家批准发行印制,有一定面值可以出售,具有一定趣味性,用于筹集资金的有价证券。变相彩票是企、事业单位,以巨奖为诱惑、以高于实际商品几倍、几十倍的标价将商品出售、以赚取差
简介:根据国家工商局1993年第19号令《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所下的定义“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规定了奖金的最高额,法律又作出了禁止欺诈性抽奖等规定,所以在此不作赘述。值得探讨的应该是另一类的有奖销售——附赠。附赠又叫附加赠予,指竞争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免费提供另一种商品或利益。附赠包括经营者之间的附赠和经营者向消费者的附赠。附赠行为是否违法主要由受赠主体的身份来确定。国家工商局199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