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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保险人应当将其知道的或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者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况,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告知其所知的一切重要情况,谨慎的保险人可能认为一个事实情况与风险有关并且影响是否承保或增加保费的决定

  • 标签: 中的告知 合同中的 告知义务
  • 简介:近年来,学术界在讨论海上保险合同条文修改建议时,大部分仍然是“就事论事”,纠结于具体问题、具体条款,很少有文章从整体高度探讨修订现行海上保险合同法的原因究竟是法律条文规定本身有问题,还是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出现的问题,抑或二者皆有问题.从海上保险合同法和保险法之间的关系、修订的指导思想、修订的方法或原则这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对海上保险合同法修订或者起草海上保险合同法司法解释问题的思考.

  • 标签: 海上保险合同法 保险法 共保
  • 简介:保证(warranty),又称担保,是海上保险合同中最大诚信原则的一项内容。最大诚信原则,又称最高诚信原则,是指在海上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本着绝对的诚意办事,恪守信用,互不隐瞒和欺骗,特别是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无论是否被问及,双方当事人均应自动地把与投保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向对方作充分、正确的披露,同

  • 标签: 海上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保证义务 最大诚信原则 明示保证 默示保证
  • 简介:海上保险欺诈是指在海上保险活动中,单位和个人以虚构保险标的、编造虚假情节、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意图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其实施者主要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O一、海上保险欺诈的主要形式1.虚构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被保险的财产或与财产有关的利益和责任。海上保险合同保险标的主要包括船舶。货物、运费、其它期得利益及对第三者的责任等。虚构并不存在的保险标的而骗取钱财,是海上保险欺诈的常见形式。自70年代初以来,集装箱货物运输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这种运输方式具有船速快、装卸效率高等特点,但在海运欺诈猖撅的今天,它也被一些人用来行骗。如一个集装箱内投保的货物是录像机,

  • 标签: 海上保险欺诈 海上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 诚实信用原则 被保险人 航运市场
  • 简介:<正>《保险法》的修订为我国海上保险合同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增添了新的素材和全新的语境。研究其对海上保险法律的影响固然必要,但站在海上保险法律体系构建的高度去思考其与《海商法》的衔接,更有益于海上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有益于保险法的进一步发展和健全。因为体系构建不仅对法律资料的鸟瞰和实

  • 标签: 海上保险 《海商法》 保险合同 代位求偿权 合同法律 保险价值
  • 简介:成立了一项对保险人与被保险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保险合同,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第三种主张认为保险单签发是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的义务

  • 标签: 试论保险合同
  • 简介:<正>海上保险是随着航海贸易事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是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补偿方法,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凡是可能遭受海上风险的财产(如船舶、货物)、期限的收入(如运费、佣金)以及对第三者所应负的责任(如船舶碰撞责任),都可以作为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以便在保险标的因发生承保范围内的危险而遭受损失时,可以向保险人取得经济上的补偿。海上保险制度历史悠久。早在十四世纪海上保险业务在伦巴第地区已经相当发达。由于英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在国际航海贸易中占居统治地位,因此英国的海上保险业务和海上保险法在世界上曾产生过重大的影响。1601年,英国通过了第一个关于海上保险的法案;1680年,英国出现了用英文写的海上保险

  • 标签: 海上保险单 海上保险法 保险业务 海上保险制度 航海贸易 保险标的
  • 简介:海上保险及其立法的起源是海上贸易发展史以及海法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海上保险以及海法历史著作的研究,认为现代意义上的海上保险起源于船货抵押借款制度并在13世纪的意大利经过“假借贷”的过渡发展为现代意义上的海上保险。在海上保险立法方面,有关船货抵押借款制度的法律规定可被视海上保险立法的萌芽,而现代海上保险的立法则开端于14世纪的地中海地区,并且各地区或国家的早期海上保险立法存在着很大的相似性。对于中国来说,海上保险完全是一个舶来品,而中国海上保险事业真正开始有法可依是在新中国成立后。

  • 标签: 海上保险 船货抵押借款 立法起源
  • 简介:序我国保险法学界关于保险法学中因果关系问题的研究,主要在于研究以什么样的因果关系理论作为保险赔偿的基础。其基本点包括:第一、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作为确立我国保险法学关于因果关系理论的基础;第二、研究保险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目的是为确定保险责任的质与量提供客观基础,以便既不扩大,

  • 标签: 海上保险 保险法学 因果关系理论 举证责任 保险责任 运费损失
  • 简介:鉴于合同解除权的特殊属性,海上保险人的法定解除事由应只限于《海商法》的规定,包括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和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两种情形;由于《海商法》在借鉴英国法有关告知义务和保证制度的规定时未能协调好英国制度与国内立法原则的关系,其有关上述两种解除事由的规定仍存在与法定解除权性质相悖的内容,应当予以修正。

  • 标签: 解除事由 告知义务 法定解除权
  • 简介:通过对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主客观方面、内容与方式之分析,厘清告知不实与合同效力的确切关系,并认为应适当延长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应认定保险单签发与交付在无特别约定情形下,仅为提倡性行为而对保险合同效力无影响;对实践中保险费争议案件,建议应当针对不同性质之保险合同作不同处理。

  • 标签: 保险合同 保险单 保险费 如实告知
  • 简介:国际问的商品流通,一般是通过履行有效的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来实现的,但国际贸易合同的顺利完成又必须通过海上运输为主的方式来保证。实际经营中的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标的物,在长途运输过程中都要经过一次或多次装卸、堆存才能到达目的地,在这一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很大的风险。

  • 标签: 海上货物运输 主体研究 保险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 索赔 国际货物
  • 简介: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有效成立要件之一,它本身就具有丰富的内涵,法律条文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在保险法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两大法系对保险利益的认识存在差异。由于我国保险法律对保险利益进行了总结性规定,致使在具体认定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时仍存在一定困难。在具体认定保险利益时,应该从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等具体的保险合同类型出发,以发挥保险法律在促进法治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 标签: 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 争论 具体认定
  • 简介:关于保险合同的标的究竟为何,学界存在保险标的说、保险保障行为说、保险利益说及统一体说等争议,这些学说有的混淆了标的和标的物的概念,有的未考虑到合同的相对性,有的不符合民法的基本原理,有的无法清晰界定保险合同标的,各有其不足之处。保险合同合同的一种,而合同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要正确分析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就要追本溯源,研究债法对于债之标的的界定。保险合同的标的应当是当事人之间得请求对方所为的'给付'。

  • 标签: 保险合同 标的 给付行为
  • 简介:所谓保证保险,是指由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以保险合同的方式提供担保,当被保证人的行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据此成立的合同即为保证保险合同。所谓信用保险,是应权利人要求,由保险人对权利人所面临的债务人不能履行偿付或拒绝偿付债务的风险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据此成立的合同即为信用保险合同

  • 标签: 权利人 保证保险合同 被保证人 保险人 保证合同 债务人
  • 简介:在现行《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下,保险人将在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时起自动解除所有保险赔偿责任。而且,即使被违反的保证不会增加已实际产生的损失的发生风险,保险人也能解除责任。《2015年英国保险法》对现行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当被保险人违反保证时,保险人的责任将处于中止状况,直到被保险人对其违反行为做出更正。更进一步,如保证或其他条款与某一特定类型的损失相关,则保险人不得以此类保证或条款未被遵守为由对实际发生的不同类型的损失逃脱赔偿责任。总体而言,新法进行的变革平衡了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利益,有利于支持和促进伦敦海上保险市场发展。

  • 标签: 《2015年英国保险法》 保证 责任中止 与实际损失无关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