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只对涉外合同的意思自治作了原则性规定。2007年合同冲突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则有待修正、补充和完善。2012年年底的司法解释对意思自治规则尽管作了部分补充,但仍有待完善和补充。对比分析现有司法解释和罗马条例Ⅰ,是对我国意思自治规则进行合理解释与补充完善的恰当起点。我国不应承认默示法律选择,不应不加限定地允许当事人进行部分选择。在允许当事人变更选择时,应设置变更选择的限制条件,而且变更选择的时间应恢复到一审开庭之前。当事人可以选择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的法律。我国已借鉴罗马条例Ⅰ处理非国家法或现代商人法的问题,未来司法实务就应贯彻"纳入说"。
简介:独立院校自身发展和改革与公办院校不同,辅导员在进行班级管理时,不能照搬公办院校的管理体制。在研究了多所独立院校的班级管理模式以及新时代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后,总结出独立院校班级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如对学生营的过严过死,给师生造成压力;学生独立意识、集体意识、自学能力等较弱,给班级管理带来难度;学生功利心太强,阻碍人格和三观的健康发展;教师流动性大给班级管理提出挑战等。如何突破这些难题,构建积极、健康、和谐的高校班级,是独立学院班级管理体制建设和创新研究的重要课题。经过长期研究和实践,剐柔并济、集权与分权相统一、人性与艺术两结合的管理理念,无意为今天的独立学院班级管理体制建设提供了一些新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