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离婚协议是一个复合协议,既包括解除婚姻关系的形成行为,也包括夫妻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附随行为。形成的身份行为为要式行为,未经登记不生效。附随行为的效力附随于形成行为,形成行为不生效,附随行为亦不生效。协议离婚之财产分割,不存在赠与问题,不适用赠与合同规定。离婚协议约定夫妻一方或双方财产归属子女,属向第三人给付合同中之"经由指令而为给付合同",对不履行给付之行为应适用《合同法》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 标签: 离婚 协议 效力
  • 简介:【摘要】不准离婚判决是我国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活动中常见的判决种类,然而,这一判决不仅存在着违法性的特质,而且也有违既判力之诉讼法理和法律逻辑。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的相关规定,在立法上取消不准离婚判决制度,并采用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和裁定暂时中止诉讼等形式来进行替换和改造。

  • 标签: 不准离婚 判决否定 离婚判决
  • 简介: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判决准予因原告的不道德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夫妻离婚,那依照婚姻法以夫妻感情破裂为标准而判决准予离婚

  • 标签: 判决制约 因素离婚 社会因素
  • 简介: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判决准予因原告的不道德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夫妻离婚,那依照婚姻法以夫妻感情破裂为标准而判决准予离婚

  • 标签: 判决制约 因素离婚 社会因素
  • 简介:大华是一名建筑工人,常年在外地打工。2004年他认识一位女孩并开始与她恋爱,2006年3月领取结婚证。后来女孩去广州打工,不知怎么回事就提出协议离婚.大华自然没有同意。她于是向法院起诉离婚。2007年4月30日开庭,还没到1小时就结束了,法庭未作任何调解工作,就判决他俩离婚

  • 标签: 判决离婚 调解工作 合法 建筑工人 协议离婚 结婚证
  • 简介:民事诉讼法第202条具文规定,对已生法律效力离婚判决不得申请再审;但理论上而言,离婚判决之再审于再审架构内实无妨碍;我国学理关于离婚判决不得再审之论证未免虚弱,司法实践亦滋扰纷繁;德国、日本与我国台湾地区并无离婚判决不得再审之规定,其离婚判决再审之学说、判例与立法例足资借鉴;同时针对身份关系判决之第三人撤回之诉亦可作为离婚判决再审之补充。

  • 标签: 离婚判决 再审 第三人撤回之诉
  • 简介: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的效力。实践中,登记离婚前以及判决离婚离婚协议的效力争议最多。文章认为,登记离婚前协议未生效,判决离婚之后协议是生效的。《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解决了登记离婚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但是没能解决判决离婚后法律效力问题。建议仿照2011年实施的《人民调解法》的立法模式,建立离婚协议效力司法确认程序,促进利于纠纷的解决。

  • 标签: 离婚协议 登记离婚 判决离婚 效力 司法确认
  • 简介: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对当事人离婚登记时达成的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协议(简称夫妻债务清偿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的认识上,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夫妻债务清偿协议,与离婚登记的法律效力一致,受国家强制力保护,具有依法强制执行的效力。第二种观点是,夫妻债务清偿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由于对夫妻债务清偿协议法律效力的认识,涉及当事人和债权人的民事权益等诸多法律实务问题的处理,认识不同,处理结果的差异就很大。因此,探讨夫妻债务清偿协议的法律效力,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夫妻债务清偿协议的性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离婚登记,是国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所作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离婚登记一经完

  • 标签: 债务清偿 双方当事人 婚姻登记 协议离婚 法律效力 离婚登记
  • 简介:<正>一、引言从民事判决书的内容结构来看,法院对案件的"裁判"主要是由判决理由和判决主文构成。判决理由是法官从案件的诉讼资料到得出判决结论之判断过程的展示;而判决主文则主要是法官针对原告之请求而作出的"是否给予救济"或"在多大程度上给予救济"的命令。例如,A起诉B,要求其为一起事故中因为B之过失而给A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B则以A自身亦存在过失作为抗辩,法院认定A和B在该起事故中基于双方各自的过失,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为4比6,并判决B赔偿A所受之损失额的60%。在这个例子中,法院关于当事人双方各自对该起事故的过失程度以及责任比例的认定即属判决理由中的判断,而法院最后关于具体赔偿金额的确定即属判决主文的内容。建立在此种区分的基础上,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假如在前述判决生效之后,B针对A提起一个新的诉讼,要求A为基于同一事故可归结为A的过失而给B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前诉法院在判决理由中关于A与B之间就该起事故之责任比例的认定在后诉中能产生何种法律约束力?按照大陆法系传统判决效制度理论对判决主文及判决理由所作之区分,法院生效判决于划定诉讼标的范围之判决主文部分有既判力(所谓既判力,表现为

  • 标签: 判决理由 判决主文 既判力 诉讼标的 赔偿责任 生效判决
  • 简介:感情是婚姻的基础,当夫妻感情难以维系,离婚也就成为一个无可奈何的选择。然而,离婚并不是婚姻关系的简单解除,这其中往往还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一系列的事项,如果能够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对上述事项予以明确,写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无论对于任何一方来说,都是最好的保障。

  • 标签: 离婚协议 公证审查 效力 夫妻感情 婚姻关系 权利与义务
  • 简介: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近年来,"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产生的财产分割纠纷时有发生,依照现行相关司法解释,此类协议一方反悔即属无效。本文结合离婚协议是否为《合同法》所调整、意思自治在离婚协议中的体现、夫妻财产约定制在离婚协议中的适用以及当下社会现状等方面,论证了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约定部分应当有效。

  • 标签: 净身出户 离婚协议 财产分割 意思自治 夫妻财产约定制
  • 简介:张某于去年9月与前妻经法院判决离婚.但没有办理离婚证。今年3月.他又登记结婚。请问,他这种情况算不算重婚?法院判决书能代替离婚证吗?

  • 标签: 法院判决 离婚 重婚 张某 结婚 登记
  • 简介:与普通民事判决相比,离婚判决的特殊性在于:判决内容具有复合性、裁判价值取向具有多元性、判决效力具有扩张性、裁判法律效果具有社会性。离婚判决的既判力有多种下位效力,其中,再诉禁止效力、遮断效力和预决效力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结合离婚判决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并要为受离婚判决效力影响的主体设置相应的程序保障措施。

  • 标签: 离婚判决 既判力 程序保障
  • 简介:行政判决的反射效力是一种客观的超越既判力范围的影响力,它内在地包括反射性确定力、反射性拘束力和构成要件效力等。就其法理而言,行政判决在本质上即司法之于行政的合法性判断,其反射效力即源自于这种“合法性判断”本身。在其现实意义上,正是其反射效力而非既判力,延展了行政判决作用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了司法审查之于法治国家建设乃至整个社会文明进程之价值。挖掘并正视这种价值,或对近期《行政诉讼法》修改有所裨益。

  • 标签: 既判力 反射效力 合法性判断
  • 简介: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只有在向被告人宣判或者送达被告人后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在二审程序中也应公开宣告判决,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 标签: 判决裁定 发生法律效力 终审判决
  •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判决效力理论尚未形成认识一致的理论体系。既判力在作用的主体上是否具有相对性,在作用的客体上是否应当严格限于诉讼标的,即前诉对争议事实的裁判,在后诉中是否也应当具有类似于既判力一样遮断当事人重复争议的效力,是目前我国司法实务上必须尽快妥善解决的问题。虽然美国民事诉讼与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的通常做法差别很大,但是在判决效力理论上却具有共同性:基于程序保障的考虑,强调判决效力主观范围的相对性原则,前诉争议事实只有被充分诉讼过并裁判过,在后诉中才具有遮断当事人重复诉讼的效力。相应的原理与制度设计,对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以及理论更新具有借鉴意义。

  • 标签: 美国民事诉讼 判决效力 争点效力 既判力
  • 简介:离婚案件中,既有双方因感情彻底破裂而闹上法庭起诉离婚的,也有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而离婚的。男女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要提供不违反法律规定和不损害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的离婚协议,民政部门方能为其办理离婚手续。司法实践中,男女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的离婚协议,时有涉及赠与性质的条款,笔者就遇到这样的一起案件。

  • 标签: 离婚协议 法律属性 效力 离婚手续 民政部门 离婚案件
  • 简介:延续唐、宋之制,元代国家对涉及违律为婚和义绝的婚姻予以强制离异,但在具体规定上产生了明显变化,其解决婚姻冲突、救济婚姻双方的作用更加凸显。在实践中,判决离婚并不是国家对民众婚姻的单方面干预,民众往往主动寻求官府对婚姻进行判决。作为司法者的官府,则希望在“厚风俗”的同时能够“免词讼”,通过法律宣传、民间调解以及提高司法效率等措施减轻诉讼压力。在具体的判决中,官府并不一定完全按照法律规定判离,有时会出于现实的考量断以“已婚为定”,体现出“法意”与“人情”的衡平。判决离婚所展现出的这一图景正是元代官、民法律实践的一个缩影。

  • 标签: 元代 判决离婚 违律为婚 义绝 法律实践
  • 简介: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对离婚的法定判离标准进行了较大改动,采用了概括和列举相结合的立法例,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但是,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并对司法实践产生影响.

  • 标签: 中国 《婚姻法》 离婚判决 法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