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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佚名
  • 学科: 文学
  • 创建时间:2019-08-28
  • 简介:史学界在研究近代绅商的过程中对“绅商”一词的单指性和分指性产生了不同看法。本文在对研究广西地方绅商时所接触到的一些相关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绅商”一词的内涵是单指性的,绅与商合流是一种历史现象,也是社会发展的趋势。

  • 标签: 清末 广西 绅商 单指性 分指性
  • 简介:摘要:颇有影响力的广东绅商,由于在地方社会政治地位显赫、资本雄厚,担当起组织领导团练建设的历史使命。在清中后期外国资本主义入侵广东与地方匪患盛行之下,绅商组织领导的团练打击了外国军队的士气,削弱了盗匪的力量,在抵御外侮与防范内祸,维护地方安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绅商群体的局限性以及官绅的复杂关系,广东绅商组织领导的团练有一定的弊端,最终走向衰亡。

  • 标签: 广东 绅商 团练
  • 简介:章开沅主编的《中国近代史上的官绅商学》的突出特点,在于摆脱了西方研究理论的束缚,选取活跃于当时历史舞台上的几个重要社会群体,着重分析它们在近代的交错流变以及它们与社会变迁之间的互动关系,以窥视特定历史时期内社会转型的特征.故该书不论是在学术价值、理论建树方面,还是为现实提供借鉴方面,都不失为一部佳作.

  • 标签: 官绅 绅商 章开沅 中国近代史 理论建树 历史时期
  • 简介:朱氏为沪上著名沙船家族,因子嗣兴旺,有“东门第一家”之称。开埠前一百多年人口过快地增长使得家族财富迅速消耗,朱氏各辈在捐输、慈善经营等方面的表现也印证了这一点。朱氏家族个案研究表明,在构成上海本邑绅商面对开埠后得天独厚的历史机遇却难以向近代工商业者转型的诸多因素中,人口问题也是重要的一个方面。

  • 标签: 沙船主 上海绅商 朱氏
  • 简介:1905~1923年,绅商自治时代的上海南市警察主要是本地出身,经费支出依靠自治机构的财政支出,警察职权以治安维持为主,并含有有限的市政治理职能。军阀统治时代的南市警察则主要是异地出身,经费支出则依靠江苏省财政支出,不足者以罚款等方式补充,警察职权面临着治安维持和市政治理的矛盾,在有限的警力条件下要承担原本市政机构应承担的许多职能,工巡捐局与警察厅共同提升了上海南市的行政成本,且模糊了市政和警察之间的界限。

  • 标签: 上海南市 警察 绅商自治 军阀统治
  • 简介:义和团运动后期,以一批江南绅商为主体的社会力量在中外战争状态尚未结束的时候,便自行动员大量社会资源,深入华北地区来救助因兵灾而流落当地的江南人士。这种跨地域救济兵灾难民的活动是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它的发生一方面以江南地区的慈善传统和义赈实践为基础,另一方面又借用了西方式公益事业即红十字会的救济模式。正是这种中国地方传统与西方影响的结合,展示了中国近代公益事业产生的一个独特途径。

  • 标签: 义和团 江南绅商 难民救助
  • 简介:本文围绕着对洋务企业中一个活跃群体即江南绅商崛起过程的细致分析,对学界此前观察中国近代绅商阶层的起源和中国近代工业化兴起进程的视角和进行历史定位的方式进行了反思。本文的研究表明,这两个历史事件决非是仅仅构成宏大叙事的重大事件,而是都包含着由冲击与回应、传统与近代、内因与外因、整体性与地方性等一系列二元关系发生复杂的交织和互动而形成的实践逻辑,也只有综合运用宏观与微观、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视角,才能准确理解和把握这样的实践逻辑。

  • 标签: 洋务运动 江南绅商 赈灾事业
  • 简介:自治权是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地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它有三个特征,即自治权是自治机关的一种特定的自主权,具有广泛性和局限性相统一以及权利和权力合一的特点。自治权由自治机关行使,属于该地方各族人民。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问题,自治机关应当在上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和帮助下,发扬开拓进取精神,用好自治权,加速民族自治地方各项事业的发展。

  • 标签: 自治权 行使主体 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问题
  • 简介: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村民自治制度发展出屯长制、理事会、重视村规民约、发展社会组织等优秀做法。然而新时期村民自治面临人员往来复杂、村民外流、纠纷结构变化、屯长参与度不足等困境。针对上述问题,通过提高农村基层治理能力、拓宽参与渠道、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村屯合作完善治理体系等方式寻求村民自治发展路径。

  • 标签: 村民自治 仫佬族 基层治理
  • 简介:《陶甓公牍》中记载的光绪三十四年屯溪水灾救助纠纷案件,折射出了晚清徽州社会的各种矛盾。在这场“官为主导、绅为辅助”的新政改革中,商人阶层成为官府各项捐税征缴的主要来源,这必然激发他们与官绅之间的对立与冲突。通过全面解析这起灾后救助纠纷,我们得以管窥晚清徽州社会秩序及其内在的矛盾。

  • 标签: 晚清徽州 陶甓公牍 屯溪水灾 社会秩序
  • 简介:一地方自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石。在发达国家多已成为习惯,而在中国却迟迟不能落地生根。中国有几千年君主专政的历史,"大一统"是主导思想。知识分子的理想是"致君尧舜上",老百姓盼望的是"真龙天子"和清官,谁都没有想到自己管理自己,也没有想到中央与地方分权。直到1898年,谭嗣同、黄遵宪、梁启超等人才在湘南倡导地方自治,但只是昙花一现,即被摧残。以后,革命者嫌它迂阔,统治者嫌它碍手碍脚,都把地方自治撇在一边。有时统治者也想利用

  • 标签: 村民自治
  • 简介:一、引言为确保大学实践者和监管当局以一种富有成效的方式对欧洲各国系统进行比较,欧洲大学协会(EUA)自2007年开始搜集大量关于大学自治的数据,并于2009年出版了报告《欧洲大学I的自治》。

  • 标签: 大学 欧洲 自治
  • 简介:意思自治是私法的精神实质,它是民法的价值基础、效力来源,是民法各项制度构成的理念基础。民法在从近代民法向现代民法的转换过程中,对传统民法一些基本原则的限制.对民法各项制度中具体权利行使得限制,仅仅是对意思自治传统理解的修正。意思自治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与价值理念的地位并未改,也不应改变。

  • 标签: 意思自治 内涵 限制
  • 简介:<正>公司自治源于私法自治,私法自治的主旨是允许当事人根据自主意志,自由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并且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公司作为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扩大,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提高竞争能力、获取高额利润,公司需要被赋予更大的自由空间来进行自我管理与对外交往。2005年《公司法》的颁布适应了这一潮流,本着"放松管制、保护自治"的立法态度,将大量强制性规范放宽为任意性条款①,赋予了公司更大的自治空间。然而,在现代私法公法化的大潮流中,公司法处于首当其冲的位置。"现代公司自治体现了私法公法化的特征②",在强制与自治的博弈中,如何确定公司自治的边界值得关注与研究。

  • 标签: 公司自治 私法自治 任意性规范 自治空间 强制性规范 法化
  • 简介: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的理论基础在于地方自治与民族平等的政治法律理念。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是一项宪法权利,由经济机制自治权、财政税收自治权、金融管理自治权、贸易管理自治权等构成。它在行使过程中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因此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多个环节予以保障。

  • 标签: 民族区域自治 经济自治权 财政税收自治权 金融管理自治权
  • 简介:现行高三《思想政治》(全一册)在论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时,有这样一段话:“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本地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上一级批准后生效。”(见教材第139页)笔者认为,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批是有严格的权限规定和级次限制的,这里笼统地提“报上一级批准后生效”是错误的,至少是不准确的,其症结在于自治州是否拥有批准条例的权限。下面分两点来说明。

  • 标签: 民族自治地方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自治权 自治区
  • 简介: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问题。自治机关要全面有效地行使自治权,就要有充分的保障。应当肯定,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已有一定的保障。一是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机关有权管理地方财政;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

  • 标签: 民族区域自治法 自治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 国家财政体制 地方国家机关 地方财政
  • 简介: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自治权,是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一种民族立法自治权.它是由法律法规确认、保障和制约的权利,是民族本身固有的权利,也是宪法和法律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具体化.民族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赋予的权限,自主地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法律或者补充法律.对于上级国家机关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法律还赋予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行使"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的自治权.

  • 标签: 民族自治地方 立法自治权 再探讨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法 自治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