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采“分则个罪立法模式”的我国刑法中的竞合条款已基本呈现类型化和规模化,即基本形成“从一重处断”条款、“从特别规定”条款和“数罪并罚”条款三足鼎立的局面,这基本扭转了我国竞合(罪数)体系建构“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三元分立表明立法区别对待想象竞合、法条竞合与实质竞合的基本立场。“从一重处断”条款,主要应作为想象竞合犯处置原则之规定,但也可能是交差关系法条竞合和牵连犯等多行为处断一罪之处置原则的表征。对三分的竞合条款的解读也表明,应当以实质的一罪、处断的一罪和实质的数罪为基本框架建构我国竞合(罪数)体系。
简介:我国对监察调查材料的证据能力的审查,存在着规范密度较低、实务适用趋于保守的问题,蕴含着冤案的风险.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背景下,可通过法释义学开拓其理论适用的空间.证据能力规范在监察案件中的适用应侧重于关联性规则、传闻规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三个层面.关联性规则的实践应注意禁止习性推论原则和验真法则的应用,避免使用被告人品格污点和虚假的证据替代品来认定职务犯罪.在监察案件的审理中,应遵守传闻禁止的原则,促使证人和调查人员出庭作证;为兼顾审理效率,应同时尊重传闻例外规则的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应注意与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衔接.在非法取证的调查启动和判断上应作有利于被告人的推断,言辞证据的强制排除应侧重于陈述自愿性的审查,以保障被调查人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而实物证据的裁量排除应侧重于阻吓违法侦查的效果考察,其裁量路径可遵照“三步判断模式”.
简介:近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一系列个案拷问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和立法部门,从中暴露了食品安全立法和监管的缺陷.借鉴日本和欧盟等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实践经验,改革现存法律法规与监管机构,设立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政府机构和科研单位为主、社区检验机构为辅的二级检验体系.
简介:《世界人权宣言》第8条规定了著名的诉诸司法权利(therightofaccesstojustice)原则,它表明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不能拒绝公民寻求司法救济。诉诸司法是人们寻求国家法律保护的一种有效手段,其本身就是一项基本人权。这项权利能否满足人们实现维权的目的?实践证明,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败的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地方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它是造成司法乱相、治安无序的主要原因。那些处在弱势地位的人们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司法方面的有效保护,很有可能会寻求其他方法来解决问题,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将不复存在。因此,构建我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首要环节,就是要确保司法公正,而这正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