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张德林在《关于文艺的审丑与价值判断》(《文汇报》90年1月18日)一文中指出:结合前阶段的评论和创作实践,在如何审丑、如何写丑的问题上,要说失误的话,最大的失误就是忽视了审丑、写丑过程中创作主体应有的正确审美导向。有些作家脱离国情,不顾广大人民群众艺术欣赏的爱好和习惯,盲目搬用西方现代派作家对丑的极端夸张的描写,偏偏把注意力集中在鼻涕、粪便、剥人皮、割生殖器、破肚肠、凶杀、奸情、乱伦乃至人兽交等等事物上,追求“惊人”的效果!有的评论家还提出这样的观点,在审丑艺术中,“越是丑的,就越是成功的”。认为,生活丑毋须转化为艺术丑(也即是特殊形态的艺术美),不必以创作主体的审美意识去观照、审视、选择、提炼、改造,也即是在创作过程中取消创作主体的应有的正确审美导向(纯客观无审美导向的说法不能成立),它允
简介:透过经学诠释学的视域,儒家以“思无邪”为中心的《诗》教观,是历代儒士在《诗》之为“义之府”的前理解中,对《诗》教意义在此时当下的筹划、构建及修正。作为第一位自觉的《诗》学诠释者,孔子断章取义,引《诗》论《诗》,以“思无邪”本文的字面意义对《诗》教的意义予以概括性的规定;《毛诗序》则将“思无邪”的整体意义规定为一种政教类型,视《诗》本文为一个内在一致的统一体,以“美刺”言诗,形成从整体到部分融贯一致的封闭的诠释循环系统:朱熹则以对本文实际真理的肯定修正“美刺说”.并在“劝善戒恶”的层面,重新构建了“思无邪”之“使人得其情性之正”的去邪归正的《诗》教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