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民族民主革命时期,人权话语曾被中国共产党人作为动员的口号和批判的武器,但1949年以后,西方在人权话语上的政治化和作为西方政治工具的人权所扮演的不光彩角色,使人权话语在中国长期政治化。当代中国5部宪法性文献虽然没有使用人权一词,但其中的诸多内容及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出台,记载了人权话语在当代中国的宪法化进程。在这一进程中,中国宪法对人权、公民基本权利的有关规定,甚至宪法的人权思维,堪称中西方人权分歧的一个样本,不仅保持着对西方人权观的提防和警醒,与人权不可侵犯性、普遍性、人权主要是个人权利这些西方人权核心话语拉开了距离,并且实现了人权来源、性质、主体、范围等人权话语在中国的宪法化。
简介:“共同威胁”与“共患意识”引发人类对非传统安全的普遍关注。非传统安全的价值实质是“共享安全”。共享安全不仅是安全指涉对象的扩展与转型,也是非传统安全理念的提升与非传统安全话语的创新。西方非传统安全理论经由传统安全研究与和平研究的延伸与扩展,形成了建构主义、哥本哈根学派、后结构主义、批判安全理论、人的安全研究、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等主要流派,其主要价值取向是“建构安全”。然而,共享安全的关键是如何面对与解决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异质性”冲突,中国的安全观与外交方式的价值类型此有着重大的意义与贡献。中国以“保合太和”、“万国成宁”、“和而不同”为标志的“和合主义”思想渊源,为共享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内核与独特的价值坐标。中国学者的“新天下主义”、“多种行为主体的共同安全”、“人类共同安全”、“全球深度治理”等对“共建安全”方案的多维度探索,为共享安全提供了极具创意的可能性论证。中国与各国“合作共赢”的外交实践与融入世界的“优态共存”,为共享安全提出了解决现实冲突的重要范例,也为共享安全的可行性提供了无可辩驳的现实逻辑。
简介: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从过去的形式和途径的单一到现代的多元而丰富,是中共探索民主执政道路的有效途径,对中国发展民主政治起到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首次将“协商民主”一词写入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强调了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要求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的重要理论观点。由此可见,发展协商民主具有时代的重要价值。目前,中国协商民主的发展也具备了一定的优势条件,进一步拓宽其实现途径,对中国深化民主制度的改革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简介: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性质,是建立在集权专制基础上的国家所有制,国家始终以皇帝的名义专享土地所有权。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土地占有权从所有权中分化出来并均配到全体农民手中,但国家是唯一土地所有权人的身份从未改变。在集权官僚制度下,农民土地私有制的客体实质上是土地占有权,国家所有权与农民占有权之间的矛盾是土地权利关系的主要矛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完成了全国范围内的对土地占有权的重新均配,实现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要求,但由于没有明确区分土地占有权和所有权,造成了理论认识上的模糊,以至于学界对中国土地所有制性质的问题至今仍有争议。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是农业合作化运动后期国家凭借对土地的掌控进行政治动员的产物,并未因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兴起而发生改变。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关键,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农民土地占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