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建国50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经历了两个阶段:改革开放以前,由于经济不发达和实行高度集中、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国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呈现出来的首要特征是:收入水平低、平均主义突出。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全面而深入地取代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政治稳定。与此同时,中国居民收入提高、生活改善,收入分配格局已经发生并继续发生着一系列重大变化。当前,不仅从实证分析的角度,而且从规范分析的角度对这种变化进行研究,对中国正确调整和优化居民收入分配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一、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合理性判断标准中国居民现有收入分配格局到底合理还是不合理?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找到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变化的合理性判断标准。我们认为,判断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是否合理的标准应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一)定性标准。判断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是否合理,首先必须根据定性标准,进行定性分析。
简介:将专业性、预测性与行政判断余地理所当然地联系起来,不仅忽视了行政判断余地在风险行政领域的形成脉络、理论基础和具体构造,还可能导致行政判断余地在我国的盲目扩张,对行政法治的建构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以德国核能法为例,行政判断余地的基础在于功能法正当原则、规范调整对象的特点和行政权的功能优势。从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属性或行政事务的类型(诸如专业性决定或预测性决定)出发建构判断余地,忽略了行政判断余地成立背后的基本权利保护、行政决定的特点、行政决定作出的构造等因素。对行政判断余地的考察应建构一种综合衡量的对话模式,方能避免行政判断余地理论的空洞化,这对我国环境法与科技法等领域的司法审查皆具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