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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早期著作《〈黑格尔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发扬了德国哲学批判的传统,并以"人的问题"为内在逻辑线索实现了对宗教、政治以及哲学这三重批判。因此,深刻认识马克思的三重批判对于我们把握马克思思想的发展脉路及评判《〈黑格尔哲学批判〉导言》的历史地位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标签: 批判 宗教 政治 哲学
  • 简介:循环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把资源消耗减量化作为基本前提,其中也包括能源消耗减量化、能量回收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的最大特点是从源头和全过程预防污染发生,实现废弃物排放的最小化和无害化.发展循环经济是节能减排的根本途径.

  • 标签: 循环经济 资源综合利用 产业化发展
  • 简介: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长期社会治安治理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治安治理模式。一般认为这一模式起始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初期,而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历史特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想理论的历史联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机构渊源三方面分析,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想实际历史可以上溯于中国共产党早期建立的中华苏维埃政权时期。

  • 标签: 中华苏维埃 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 简介:3月31日,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政府召开的提案交办会上,提出三项督办新举措:本年度首次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年度政治经济社会综合考评,分值占总分的10%;政府办公室将召开综合协商会,邀请重点建议、提案的相关代表、委员与有关承办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协商;对上年度的有代表性B类提案开展回头看,促落实率提高。

  • 标签: 政协委员提案 综合考评 修水县 政府办公室 单位负责人 代表建议
  • 简介:新修订的《刑事诉讼》首次规定了刑事和解制度,这既是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体现,也深层次的体现出现代法治的精神实质内核。运用刑事和解制度解决刑事公诉案件,不仅有利于加强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力度,实现刑事司法所追求的程序效率,而且也契合和谐社会的价值要求。在适用过程中既要注意从严把握适用范围、条件、程序规定,也要严格把握刑事和解的履行方式、履行结果和操作程序,防止司法腐败现象的滋生。

  • 标签: 新刑事诉讼法 刑事和解 法律适用
  • 简介: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是指行政诉讼所确定的,制定和实施行政诉讼所要达到的目标和所要实现的任务,立法者所确定的目的,是以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关系为基础的。立法目的是一部法律的灵魂和宗旨,是统一、整合法律各个条文的基础。

  • 标签: 《行政诉讼法》 修订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 解读 年修 立法目的
  • 简介:罗马上的要物合同类型是以古典时期的界定为模本的。尽管在后古典时期,在罗马帝国的东部和西部,要物合同类型是不同的,但其界定并未突破前代定制:要物合同以交付物为其理论硬核。中世纪一定时期内的要物合同理论将无名合同也解释为要物合同,这是为了迂回地解决无名合同的拘束力问题。但该理论随后即被抛弃了。现在一些学者认为要物合同的范畴还包括那些“完成其他给付”合同才成立的类型的主张,既没有罗马的根基,也没有其他更完善的理论依据和任何可以想见的现实依据,应彻底抛弃。我国民事立法应对要物合同的类型及其界定遵循罗马传统,以交付物为其本质要素,不扩大要物合同的类型。

  • 标签: 要物合同 无名合同 罗马法 类型演进
  • 简介:尽管2002年提出的民法典草案没有通过,但中国民法学界并未停止过对民法典制定的研究。国内学者多关注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比较研究,而较少把法国、德国、瑞士三国民法典进行一个全面的对比分析。通过比较研究大陆法系的三大民法典的历史成因和动力机制,再结合我国当前实际,可以发现我国民法典制定存在政治力量的推动、深化市场经济改革的需要以及法学家们的努力等三个方面的现实机遇。

  • 标签: 比较法:法典编撰 民法典
  • 简介:日本明治时期,为实现富国强兵的理想以及废除欧美诸国的治外法权,明治政府经由大规模地移植西方法律制度以实现日本法制的近代化。在此进程中,由于当时的日本尚不具备适合西方法律制度生存的土壤、经引入的法律与日本传统相背离、明治政府自上而下强势推进变法等缘由,日本固有法与西方外来之间的冲突不断。为此,日本通过将固有法律因素纳入近代法律制度、在民众当中培育符合近代法制的法律意识等路径,较好地实现了固有法与外来的融合。基于此,处于法制转型时期的中国,需要总结并借鉴日本昔日的经验,并对"中国法律制度向何处去"这一时代话题予以回应。

  • 标签: 明治维新 固有法 外来法 冲突 融合
  • 简介:无论是作为殖民地还是作为独立国家,美国早期的不当得利判例大多都以英国诸多不当得利诉讼形式以及作为其理论基础的默示契约理论为根源。与碎片化的判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统一的不当得利观念却在法学研究和教育中逐渐萌发,这直接推动了美国第一次返还重述的公布,普通和衡平上众多迥异而复杂的规则因此在不当得利原则之下被整合起来。然而,第一次重述自身的缺陷与社会发展使重述修订成为美国法律协会的重要任务,在历时五年的第二次重述失败后,集大成的第三次重述经过十五年艰苦努力后终于成功完成,其一方面将不当得利返还作为整个返还的基本原则,使普通法系杂乱的返还判例得以最大程度地体系化和规范化,另一方面也使传统返还混乱的逻辑被固化,不仅使返还与合同、侵权、信托的制度边界继续纠缠不清,而且使返还请求权与不当得利之间的关系更加难以澄清,不当得利仍然是一种半掩的债因。

  • 标签: 不当得利 返还请求权 救济 债因
  • 简介:“四副眼镜”是会议管理及现代培训常用的方法,逐步被引入到民警培训、警衔培训及警校三四年级的课堂教学中。在教学实践中。教师确定一主题,以研讨的方式,要求学生分成四组,分别从肯定、质疑、宏观、扩展视角四个方面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探讨问题,并最终取得对特定问题的正确分析和完整认识。其实质和核心是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以先进的教学理念、独特的教学方法、显著的教学效果实现了学生多视角、多元化的交流互动。达到了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学目标。

  • 标签: “四副眼镜法” 警校课堂 课堂教学 警察执法权威
  • 简介:加罗洛在《犯罪学》一书中首次提出自然犯罪。自然犯罪是独立于法律之外的犯罪概念,以对基本道德情感的侵害为实质,无道德异常便无自然犯罪。透过自然犯罪的界定评判应罚事实与真正罪犯,既深刻又片面。其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满足现代犯罪与刑罚的社会需要,因此对自然犯罪理论在当下的承接与差别作出反思,进而正确理解和适用自然犯罪。

  • 标签: 自然犯罪 道德异常 应罚事实 真正罪犯
  • 简介:为提升教学效果,增强学生课堂参与感和成就感,作者尝试将经验学习引入《小组工作实务》课程教学,构建"经验学习四阶段三循环"模型,借助主题游戏、情景模拟与体验式小组三种教学方法营造"此时此刻"教学现场,让学生在课堂参与中经历"亲身体验、观察反省、总结领会、积极尝试"四个阶段,此为四阶段在教学方法内部的循环,而课程设计与教师教学经验也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循环。

  • 标签: 小组工作实务 经验学习法 四阶段三循环
  • 简介:2013年开始实施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以下简称新刑诉法)增设了针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在近两年的司法适用中,既往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案件仅由公安机关一方主导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但是由于立法规定过于笼统和抽象,经过两年的适用,该程序在司法实践中也暴露了很多问题。通过对域外相关立法的借鉴,进一步细化并充实我国立法的规定,对于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 标签: 无刑事责任能力 无病推定 强制辩护
  • 简介: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加快推进“四项建设”的背景下,派出所须以“警力无增长改善”为目标,抓住转变警务观念、优化警力资源配置、理顺所队职责任务、充分拓展社会资源、构建科学考评机制、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六个环节,扎实推行以综合警务为方向的勤务机制改革,着力构建基层综合执法与上级专业警种优势互补的警务体制。

  • 标签: 派出所 勤务机制 改革
  • 简介:小麦病虫害种类较多,对小麦产量构成重大影响的主要有小麦全蚀病、小麦黑穗病、小麦纹枯病、小麦根腐病等等。这些病害的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小麦种子或土壤进行传播;虫害主要有蛴螬、蝼蛄、金针虫等,为防止这些病虫害,在小麦播种期间要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其危害,为下年丰收打下基础。

  • 标签: 小麦种子 病虫害 综合防治 播期 传播途径 产量构成
  • 简介:我国网上信访信息综合平台的建立是实现信访业务办理信息化和信访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将对我国信访制度改革与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该平台效能的充分发挥不仅需要成熟信息技术的支持,更依赖于体系化制度的辅助与保障。目前,我国网上信访的相关制度尚不健全,体系尚未形成,痼疾仍旧存在,这将严重降低平台的执行力。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可以联合社会力量从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和制度执行保障机制三方面着手搭建制度体系,为平台的良好运行提供保障。

  • 标签: 网上信访 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综合平台 制度保障体系
  • 简介:沉默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对来自警察和法庭的讯问,有拒绝回答和保持沉默的权利。我国新刑事诉讼明确规定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有罪的举证责任,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犯罪嫌疑人仍有"如实回答"的义务,继续"坦白从宽"政策,鼓励犯罪嫌疑人坦白。因此,我们认为,我国实行的是有限度的默示沉默权制度。

  • 标签: 沉默权 刑事诉讼法 自证其罪
  • 简介:反不正当竞争的一般条款既不是法律原则,也不是法律概念,而是彰显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及其精神的、带有概念介绍性的法律规范。反不正当竞争的一般条款与类型化条款相结合可以共同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市场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及一般社会公众的利益。对于反不正当竞争一般条款的适用,在具体条款规制不到时方可适用一般条款;同时,可以在时机成熟时将一般条款具体化。最后,一般条款的适用不是毫无限制的,在一些情况下需要限制一般条款的适用,防止一般条款被滥用。

  • 标签: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般条款 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