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道路交通肇事犯罪量刑现状及其原因本人搜集了1980——1988年上半年交通肇事的判决书329份,其中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两个。第一,量刑普遍低于刑罚标准。在329份判决中,判拘役的有74份;判有期徒刑1至8年的有219份,其中80%予以缓刑;判4年至5年的21份;5年至7年的只有15份。从肇事结果上看,致人死亡达3人以上的就有107起,这说明一部分重大交通肇事犯罪量刑不合刑法规定精神。第二,量刑幅度掌握不准,相差较大。例如同样致1人死亡,有的判拘役,有的判有期徒刑1年,有的判2年,也有判3年的。再如,因行为人具有认罪态度较好这一量刑情节而从
简介:摘要:罚金刑作为我国刑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罚金刑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适用率也较低。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我国刑法在罚金刑的具体规定上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另一方面,与罚金刑的适用不合理也有很大关系。在罚金刑适用不合理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从刑法理论中寻求解决方案。在刑法理论中,量刑情节是一个很重要的理论。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对量刑情节的研究多集中在具体量刑规则和刑事司法制度中,而对于刑罚目的的研究却比较少。因此,本文从罚金刑量刑情节研究入手,分析了罚金刑量刑情节与刑罚目的之间存在的关系,并针对我国目前罚金刑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
简介:摘要:罚金刑作为我国刑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罚金刑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适用率也较低。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我国刑法在罚金刑的具体规定上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另一方面,与罚金刑的适用不合理也有很大关系。在罚金刑适用不合理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从刑法理论中寻求解决方案。在刑法理论中,量刑情节是一个很重要的理论。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对量刑情节的研究多集中在具体量刑规则和刑事司法制度中,而对于刑罚目的的研究却比较少。因此,本文从罚金刑量刑情节研究入手,分析了罚金刑量刑情节与刑罚目的之间存在的关系,并针对我国目前罚金刑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
简介: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识到包庇、纵容的对象可能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或可能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就属认识到其包庇、纵容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文强收受下属以节日、生日名义所送财物,是"受贿"而非"礼尚往来"的关键在于与其职务相关联;是否将周晓亚收受的那部分财物计入文强受贿数额,不仅要考虑周晓亚收受财物是否利用了文强的职务便利,也要考虑文强是否有共同收受财物的故意。"灰色收入"尚难计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文强不能说清"巨额财产来源"的原因带有多重性。对文强判处死刑是基于其犯罪数额和受贿情节、受贿行为给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综合因素这样一个刑罚原则来考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