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整个西方哲学的历史可以看做是一部“形而上学”与“伦理学”的关系史,作为“第一哲学”的形而上学本来具有伦理学的旨意和目标:寻求存在之意义,但由于其定位于“理论”(思辨)而使得“存在”的意义经过“知性”的“范畴化”而失去其“实存”的生命本质,从而第一哲学与伦理学分离开来。但“实体论”在斯宾诺莎那里,“存在”的本质被置于“实存”中重新思考,而“自因”的“实存”作为神或自然的“自由”存在的存在论意义获得了肯定,因而人作为神的存在样态的伦理意义也能在这种实体论的存在样式中得到重新思考。因此,“实体论”作为“伦理学”不是斯宾诺莎《伦理学》的一个部分,而是其从存在论意义上对第一哲学作为伦理学之命题的原创性思想,这一思想对于我们重新思考第一哲学与伦理学的关系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简介:德勒兹思考的伦理学不同于西方近代意义上的伦理学。西方近代伦理学(如康德)关注的核心问题是道德价值判断或者道德律令——我们应该如何行动,我们应该如何使自己的行动遵守于规范。而德勒兹反复坚称他的伦理学是基于"生存论"/"实存论"的,这种伦理学不是规范伦理学,也不是描述伦理学,因为,后二者都关系到伦理规范,而德勒兹的伦理学朝向的是一种"内在性生存模式"的伦理,德勒兹对伦理学与道德的区分也是奠基于这一"内在性生存模式"。同时,也正是因为"内在性生存模式",德勒兹的伦理学是"内在性生存模式的表型学",它代替了总是将存在归于先验的诸价值的道德,据此,这种关切到"内在性生存模式"的伦理学,它根植的论域不再是意识层面上的先验的神圣的道德律,相反,它关注的是个体身体被影响的能力、力量,等等。
简介:国内外对企业社会责任多向度的理论研究,至今积累了丰富成果。积极推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运动也在全球范围内全面展开。中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在全球化浪潮中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问题、原因与出路,成为一个必须关注的焦点。该研究报告依据清华大学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选择河南省十三家上市公司为剖析对象,从面上资料到个案实情,对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多方位考察,政府引导、企业实践、社会推动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认知误区、制度与机制缺陷仍较突出存在,出路则在于从制度与机制上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实践、社会推动的大格局。
简介: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旨在通过交往合理性来解决人类社会的各种冲突,他坚信人因为可以具备交往理性而彼此在必要问题上通过商谈而达成基本的普遍性共识。这一思想适用于我国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的改进,使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两者有机融合。前者体现为教师对课堂的组织和协调,对学生的启发和诱导;后者体现为所有学生有权对所涉价值观进行独立思考、平等交流和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