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习近平总书记深切教导我们:人的一生只有一次青春,青春是用来奋斗的。正值青春年华的我们,能够成长在孕育着无限希望的新时代,奋斗在人人都能出彩的新时代,我们是幸运的,更是幸福的,唯有在奋斗中,做最好的自己,才能不辜负这个伟大的时代。做最好的自己,就是要做一个有信念的人。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取得一个个胜利,靠的就是信念,为的就是理想。当年,革命先驱李大钊先生“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家庭,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的肺腑之言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人为理想信念而奋斗。今天,新时代的中国青年继承着光荣的历史使命,在民族复兴的伟大奋斗中实现着自己的价值。回首五年的砥砺奋进,国内生产总值从五十四万亿元增长到八十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高铁、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城镇化率年均提高一点二个百分点;“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千年大计……
简介:蜉蝣在平静的水面上,时而静止,时而跳跃,水面上激起阵阵细小的涟漪。这么鲜活的蜉蝣却只能在世间存活一日,即朝生暮死,不由对这漂亮得像小蝴蝶的蜉蝣,心生惊诧和惋惜,而蜉蝣却把一日看作一生。
简介:1938年《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对于美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应冷静看待该项巨大成就,并对其引起的问题进行重新审视。20世纪中叶,由于联邦民事诉讼程序缺乏统一性,起草者们极力主张以律师为基础的对抗诉讼程序模式,起草者们深信'以律师为基础'的诉讼程序是相对公平的——律师负责向当事人提供信息、诉讼双方积极对抗,从而产生相对公平的判决——为此设计了一系列的规则以服务于对抗诉讼程序,如证据开示、诉讼合并、集团诉讼、放宽诉讼条件。到20世纪后叶,对抗诉讼程序的信仰深入人心。然而,起草者们忽略了对律师行为的约束以及双方诉讼资源的不平衡,而当时问题并不能解决,一方面对律师的约束仅限于道德谴责,另一方面法院及政府对缺乏诉讼资源的当事人拒绝提供补助。在这些问题出现的期间,多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模式相继涌现,特别是法院对和解的介入,尤以ADR程序及管理型裁判为代表。其日后的趋势是: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出现,使得裁判与其他决策程序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而此时,裁判程序逐渐被诉讼和解代替,成为纠纷解决的有效途径。然而,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中也会存在与裁判相类似的问题,并且纠纷解决的决策者所拥有的权力来源正当性也令人担忧。为此,应对和解规定作出重新的规定,一方面,法官应参与对法规的审查,另一方面,对和解的主体、来源正当性、应用范围以及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所以,无论是对抗诉讼程序还是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如何对其中的决策程序进行合理的限制约束,是最根本而又最难解决的问题,应抵制将司法疲惫转化为使判决贬值的做法,但是不能提供不受约束的决策程序取而代之。
简介:Polity是个与城邦息息相关的概念,它用来对不同的城邦体制进行分类,具有内在的民主法治意蕴。古代东方的“国体”和“政体”二词同义,二者始现于中国汉代,皆指帝王专制的家国体制。东方社会在引入Polity以为政治现代化所用时,产生了两种译法:一是对译为政体,二是创造了国体、政体两元论来对译。两元论以政体连接现代宪政,以国体捍卫专制制度。两元论之“国体”使君主站在政治体制之外、抑或之上。随着君主制在日本和中国的终结,风行一时的旧式两元论日渐淡出。但是不久,在革命思潮的主宰下,中国移入了苏式的新两元论。新的两元论不但与现代政治现状不符,与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思想不合,也与民主法治的世界潮流相悖,且有违宪法的规范属性。它与宪法相关规定是否契合,值得进一步认真研究。
简介:法律的核心功能是维护社会规范性期望的稳定,法律通过“深度不学习”的方式成功化约了社会复杂性。而在人工智能为代表的认知性技术兴起之后,学习能力的急速提高将深刻改变传统法律的特征,法律的计算化和社会科学转向是其典型表现。大数据、区块链、智能合约、模拟仿真等技术应用正在持续改变法律的功能形态,催生出“小法律”“实验法”等新型学习性法律。从法律不学习到机器学习,将在法律空间、法律时间、财产形态、信用机制、法律自由、法律正义等各个方面产生深层效应。根本性的挑战在于法律功能独特性的丧失。法律不学习被机器学习取代,规范性期望被认知性期望取代,法律被代码/算法取代,这也就是法律“死亡”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