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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信访法治是政府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信访法治面临重重难题。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的飞跃发展,使得信访信息化成为了推动信访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信访信息的举措,能够有效地推动信访程序,实施信访程序的严格规范,从而推动信访法治。

  • 标签: 信访 信访程序 信息化 法治化
  • 简介:信访法治是政府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信访法治面临重重难题。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的飞跃发展,使得信访信息化成为了推动信访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信访信息的举措,能够有效地推动信访程序,实施信访程序的严格规范,从而推动信访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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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当下中国正处于全球结构之中,如何建构一种适应于世界普遍法律规则的中国法制便显得尤为重要。法律全球和法律本土两种理论模式虽然对当下中国法制建设有着不同的影响和贡献,而却因共同的受着"现代范式"的支配而未能为当下中国法制建设提供作为理论判准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

  • 标签: 法律全球化 法律本土化 现代化范式 中国法律理想图景
  • 简介:2006年10月25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探矿权采矿权全面实行有偿取得制度。这是推进矿业权市场改革、公平市场环境的重大举措。应该看到,目前的矿业权取得制度是不彻底、不全面的,—个突出的问题是,在矿业权取得方面存在事实上的“双轨制”。一方面,一部分市场主体以有偿方式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另一方面,大量的矿山企业在历史上无偿取得了矿业权,至今仍在无偿占用。据一项调查表明,目前全国采矿权约为12.6万个,而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大约有7万个。在无偿占有者中,国有企业又居多数。市场经济的—个特征是公平,在—个公正的市场环境里,符合要求的各类市场主体应能平等地使用生产要素。

  • 标签: 有偿取得制度 采矿权价款 国土资源部 制度改革 探矿权 财政部
  • 简介:国家立法是实现社会资源分配或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尽管人们渴望国家立法对社会资源实现正义分配,但是由于社会各群体对国家立法权拥有的不平衡性,最终导致国家立法对有限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正性,进而使法律的遵守失去正当性理由。当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受到挑战时,社会群体之间矛盾冲突的加剧与最终恶化就是对国家立法实体与程序的彻底颠覆,从而出现"有法律却无秩序"的政治法律学困境。

  • 标签: 国家立法 资源分配 现实冲突 秩序构建
  • 简介:一、背景简介(一)泸沽湖水资源状况泸沽湖位于我国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接壤区,是一个高原深水湖泊。最大水深93.5米,水深超过50米的湖区约占全湖面积的一半,平均水深为40.3米,居我国深水湖的第三位,仅次于天池和抚仙湖。湖水库容量为22.52亿立方米,

  • 标签: 泸沽湖 自然环境 母系文化 建议稿 管理法 水资源
  • 简介:直接言辞原则构筑了司法'非听不能审'的亲历性本质,更是考验庭审中心主义司法改革成效的试金石。从审级制度的功能定位出发,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言辞审理在二审程序中都呈现不同程度的衰落和弱化。我国民事二审程序坚持以开庭为原则,以不开庭为例外,但在实践运作中,低开庭率暴露出直接言辞原则在二审程序中被虚置和软化,遭遇原则与例外的倒置。欲有效克服我国民事二审言辞辩论形骸、碎片、漂流化的弊端,必须通过审前准备程序的实在、人证出庭的强制、非正式开庭规范,并尝试破除二审绝对合议制的迷信,实行有限度的独任制。通过多措并举,实现直接言辞原则的一体、集中和实效

  • 标签: 直接言辞原则 开庭 书面审理 形骸化 非正式开庭
  • 简介:为了解决跨地区性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和跨地区性公共事务治理失灵等问题,需要建立地方政府制度协调模式,即成立区域政府。与地方政府相比,区域政府在其属性、设立、功能、权力来源、经费来源、组织机构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在解决跨区域问题方面有其优越性。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区域政府,要在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区域治理模式基础上,从区域立法机制、区域执法机制和区域司法机制的角度构建区域政府的基本框架。

  • 标签: 区域政府 立法 执法 司法
  • 简介:本文作者认为,以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为代表的欧洲多数国家的法院,在有关国际条约解释的司法实践当中已经出现所谓去实证倾向,即不再将已经本国批准的国际条约看成本国国内法体系的组成部分,而是以国际条约在各缔约国的统一适用为目标,在各缔约国的协同意志、条约文本和历史材料、待解释条约与其他条约之间的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之上寻求条约的自治解释。最后作者还总结了对条约自治解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般法律原则"的发展情况,并分析了其在各国司法实践当中得到适用的可能性。

  • 标签: 司法实践 联邦最高法院 实证化 一般法律原则 国际一体化 汉堡规则
  • 简介:以"民法社会"为题的探讨多是从抽象的宏观的角度出发的,仅囿于价值层面上的定位;笔者以为民法的社会问题已实实在在的表现为社会现象.本文从债权的规范基础、债权相对性的被突破、债权物权等方面全方位地探讨了债权的社会问题,并对其社会的前景作出了一定的预期.

  • 标签: 债权 社会化 民法社会化 债权物权化 债权相对性
  • 简介:<正>在我国刑法学界,随着德日刑法理论的持续引入,关于阶层式的犯罪论体系的研究日趋深入。同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相比,阶层式的犯罪论体系除了逻辑上的精致性以外,在发挥认定犯罪这一最为根本的机能方面是否具有更强的实用性,成为值得研究的课题。由于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属于平面耦合式的结构,运用该体系认

  • 标签: 个别化 犯罪论体系 违法性 犯罪构成体系 体系性 有责性
  • 简介:刑法权(刑罚权)内在地划分为立法和司法两个阶段,与这两个阶段相适应,犯罪概念应分化为立法(理论、实质)概念和司法(注释、形式)概念,二者各有不同的功能;刑事司法具有鲜明的技术性,形式概念能够满足司法技术性(定罪)的要求,刑法理论和刑法典都应接受形式概念.概念应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形式概念并非形式的,也应反映犯罪在司法阶段的本质,犯罪的本质具有层次性.还应存在一个犯罪的综合概念,综合概念具有以实质合理性为基础的司法出罪功能.

  • 标签: 犯罪概念 关系 体系化
  • 简介:河北省政法委颁布"大赦民企原罪"的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对其合理性作出了褒贬不一的评论.本文认为:赦免应当依法而行,我国赦免实践的无序,源于赦免制度的缺失.作者从现代赦免制度的特征谈起,评析我国赦免制度之不足,提出赦免制度法典的建议,并对中国赦免制度的适用范围、原则、程序、效力进行了初步的构想.

  • 标签: 中国 赦免制度 法典化 立法 民营企业 原罪问题
  • 简介:权威是保证国家政治忠诚、维持稳定的重要元素,它需要合法支撑。合法与合法性不同。合法性涉及规范和评价,合法是一个过程。法治国家权威是形式宪法与实质宪法的结合体,其合法条件包括社会力量和利益冲突、力量对比、工具意义上的宪法。宪法权威合法的生成除修改宪法之外,尚需积累进化理性形成宪法惯例及发展宪法解释,以促进政治忠诚与自主性的结合,保持社会发展的活力。

  • 标签: 宪法 权威 合法化 政治忠诚 自主性
  • 简介:虽然民事裁定绝大部分都是解决程序问题的,但仍有一小部分涉及实体问题,且即便是涉及程序问题的民事裁定也具有不同的特性。在当前制度框架内的补充和重构是完善民事裁定制度的方式和途径,本文力求通过对民事裁定的类型考察,合理界定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并加强裁判方式的规范,以确保民事裁定充分发挥其作用。

  • 标签: 民事裁定 类型化 静态划分 动态划分
  • 简介:法院解决群体纠纷,除了适用我们比较熟悉的集团诉讼、团体诉讼和代表人诉讼等规模诉讼制度之外,其他诉讼方式还有很多,且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尽管在用其他诉讼方式解决群体纠纷的司法实践中也摸索出一些好的做法,但整体上看,由于缺乏理论的指导和法律的规范,这方面亦存有不少问题,需要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总结我国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多元群体诉讼制度。

  • 标签: 多元化 群体诉讼 合并审理 其他诉讼方式 示范诉讼
  • 简介:"商法公法"这一命题存在以下逻辑错误:第一,将"公法"概念偷换为"强制性法律规范"或"严格责任"等;第二,商法属于私法是定性分析,但论证"商法公法"又改采定量分析;第三,部门法划分方法不周延导致商法与经济法界限不清。"商法公法"所反应的真实本质是国家公权力对私人商事关系的干预,只是国家对私人商事关系的干预并不都体现为公法,涉私强制性法律规范亦体现为国家对商事关系的干涉但属于私法。国家对商事关系的干预主要体现为涉私强制性规范,商法公法趋势并不明显,无法获得证实。

  • 标签: 公法 私法 商法公法化 涉私强制性规范
  • 简介:近20年来,德国联邦公证人协会一直致力于通过开发产品和服务,为公证行业提供电子支持。德国联邦公证人协会不仅为公证人提供电子服务支持他们的日常工作,而且还通过引入和使用公共登记系统证明了自己作为德国政府信赖的合作伙伴的能力。

  • 标签: 公证行业 数字化发展 德国政府 服务支持 公证人 开发产品
  • 简介:法制现代理想图景的构建是法制现代研究的需要。无论是历史哲学研究范式还是类型学研究范式,都要构建理想图景,没有理想图景就失去了研究的参照系和理论皈依。更为重要的是,理想图景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法制现代的目标和归宿。

  • 标签: 法制现代化 现代化 理想图景
  • 简介:公司社会责任最初体现于人们的伦理道德层面的认识之中,而公司社会责任相关理论与实践从肇始至今都体现为道德责任向法律责任的过渡,这一过程为公司社会责任的法治进程,国内外的相关实践所证明。就我国而言,新颁布的公司法对公司社会责任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这只是公司社会责任法治的开始,需要对国外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评析和借鉴。公司社会责任在法律上的准确定位与整合法律资源,从立法的角度为公司社会责任的法治提供有力支撑,从公司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出发落实公司社会责任保障制度以及完善救济途径都是进一步推行公司社会责任法治的必要选择。

  • 标签: 公司社会责任 法治化 公司法 利益相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