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企业租赁经营制是我国近年来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它采用了国家所有,个人或集体的租赁经营方法,首先在城市的亏损或微利小型工商企业中试行的一种经营形式,也是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招标投标及经济责任制的法律手段。企业租赁经营的方式,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关系,是出租人通过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方式,让渡企业资产的使用权。承租人在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和按章纳税后,剩余资金都由自己支配。同时,承租人有义务保证企业资产的完整性,但承租人用交付了租金和税款后的积累(自有资金)所增加的固定资产则具有明确的承租者所有的性质。企业的租赁经营使资产的所
简介:<正>解放前,居住在怒江地区独龙江一带的独龙族,尚处在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氏族公社阶段。这种父系氏族公社,独龙语称为“其拉”或“吉可罗”(意为整体、全部)。每个氏族公社,一般都由两个以上的原始共产制大家庭所组成,原始共产制大家庭又由一个父辈的几代子孙组成。除了娶进的妻子外,他们一般都属于同一父系祖先的血统。在独龙族的这种大家庭中,往往包含着几代人所组成的数个小家,这些小家都同住在一大房里,如当时较大的孔当家,由十四个同胞和堂兄弟及其妻子儿女组成,拥有十多对夫妻,共七十余口人。(满都尔图《论父系家庭公社》)按照独龙人的习惯,家庭离不开火塘,火塘终年不能熄火,大房中的数个小家,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火塘。家长新娶进妻子,或者子女结婚成家,大房中便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