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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目的建立LC/MS—MS同时检测尿液中△^9-四氢大麻酚(THC)、大麻酚(CBN)、大麻:酚(CBD)和大麻主要代谢物△^9-四氢大麻酸(THC—C00H)的方法。方法尿液样本经碱水解。加入氘代四氢大麻酸(△^9-d9-THC—COOH)内标。经州正己烷):V(乙酸乙酯)=9:1提取。吹干。以100μL乙腈定容。利用LCIMS—MS方甚进行分析。结果THC—COOH、CBN、THC和CBD的最低检测出质量浓度为0.2、0.4、1.0和2.0ng/mL:在阳性尿液中检出THC—COOH成分。质量浓度为335.9ng/mL。结论所建立的方法简便快速、灵敏度高、专属性强。可满足检测尿液中THC、CBN、CBD以及大麻主要代谢物THC—COOH的要求。

  • 标签: 大麻 大麻酚类 大麻酸 尿液 LCIMS—MS
  • 简介: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是新时期实现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契合不同市场主体经济发展的合理需要,是当前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在为当前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如何处理微商行业这个独特电商行业软环境建设问题,是网络软环境建设不可避免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微商从业者的法律保护问题,是新时期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设中需要有效应对和认真解决的新型电商法律问题。

  • 标签: 营商法治环境 微商 权益 保护
  • 简介:近日,省二中院在院长王萍的悉心指导和洋浦开发区法院的大力配合下,经过持续不懈、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一个月内成功调解227件劳动争议系列案件,既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促进洋浦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 标签: 劳动者合法权益 调解工作 平稳发展 经济社会 劳动争议 保障
  • 简介:【裁判要旨】对于原告提交的租赁合同、转款凭证等证据存在明显不合常理的疑点,且有与被告恶意串通损害案外执行债权人权益的可能时,人民法院可以启动依职权调查取证程序。调查取证后,发现原告确实存在虚假陈述、故意隐瞒其与被告的密切关系等情形,

  • 标签: 债权人权益 恶意诉讼 租赁合同 合同纠纷 损害 调查取证程序
  • 简介:<正>案情简介原告上海避风塘美食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避风塘"是其公司名称,在经营中十分注重广告投入,使"避风塘"成为上海地区餐饮服务行业中较为知名的服务名称;被告上海德荣唐美食有限公司在其招牌、匾额、店堂餐桌以及广告上擅自使用"避风塘"字样,侵犯了原告的企业名称权和知名服务特有名称权,是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 标签: 不正当竞争 名称权 广告投入 通用名称 公司名称 区别性
  • 简介:案情索引2015年12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朝阳区政府”)收到孙某某邮寄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复议请求为:1.确认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以下简称“朝阳区公安分局”)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在2015年1月以来原告诉朝阳区公安分局的四个行政诉讼中拒不出庭应诉属于违法。

  • 标签: 行政复议申请书 北京市朝阳区 人民政府 被申请人 不予受理 权益保障
  • 简介:<正>解读一:司法解释充分注重劳动者与劳动关系的利益平衡,确保劳动关系和谐劳动关系中,过分扩大劳动者权益保护,加大企业责任,就会使企业用人自主权受到束缚,最终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但是,如果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到位,对企业责任要求过少,就会影响劳动力供给,不利于高素质的健康的职工队伍的形成,最终企业利益也会受到损害。因此,在制定《解释(四)》

  • 标签: 劳动争议案件 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者权益 用人自主权 竞业限制 责任要求
  • 简介:<正>1.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2013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公布3.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 标签: 网络交易平台 广告经营者 格式条款 安全保障义务 十六条 履行期限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3年10月25日(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标签: 网络交易平台 十六条 抽查检验 民事赔偿责任 中国消费者协会 残疾赔偿金
  • 简介:<正>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对《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作如下修改和补充:一、第二条第三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五年以上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第四款修改为:“归侨身份由市人民政府侨务部门(以下简称市侨务部门)确认,凡符合归侨身份条件的,市侨务部门发给《上海市归侨

  • 标签: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护法 侨眷 公有住房 扶养关系
  • 简介: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鉴于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决定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别是民事权益的保护完全其监护人能否基于未成年人的利益依法行使其监护权.因此对监护人的选任和指定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依法得到维护的前提和基础。

  • 标签: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监护权 相关规定 民法通则 保护 行使
  • 简介:1993—200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学共立项537项。从年度立项数量、研究成果形式、立项单位、项目主持人所属单位、主持项目次数较多人员以及项目研究主题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因应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法学类项目也水涨船高;立项单位以北京为多,反映学术资源向北京集中;立项项目以环境法、网络法、金融法等现实急需的学科居多,反映法学研究其根本还是一门实践学科。

  • 标签: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法学 知识社会学
  • 简介: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害的,属于侵权行为,应根据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结果及因果关系的构成要件进行认定。在违法行为类型上包括缺乏权利基础、保全对象措施、保全范围错误等三种类型;主观过错判断,不应根据申请人诉讼理由的成立作为唯一判断标准,应该结合全案因素进行认定;对于财产损失的认定的,应以判决生效之日起作为保全错误认定起点,同时怠于行使权利导致损害扩大的不应该认定为赔偿范围。法院在依当事人申请保全过程中承担形式审查义务,对财产保全错误在已经尽到形式审查义务的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

  • 标签: 侵权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纠纷案 交通事故 形式审查义务 被申请人 违法行为
  • 简介:事实摘要:被告于高中毕业后,曾拜师修习人生八字、命理、择日五行及茅山法术,于1993年间,在台中市开设'茅山易天笔命学馆'维生,以易天笔居士自居,在报纸分类广告刊登广告小启以招揽客户。被告自1993年1月间起,于客户向其寻求命理服务之际,伺机向客户告知以茅山术开坛作法、养小鬼消灾解厄、喝符水求财或使用黑狗血、黑猫血祭祀等方式,可以解决其等所面临之感情、家庭、事业、学业、运势及身体健康等问题,并委托同案被告为客户作法,借此收取新台币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之代价。被告则利用被害人等所面临之困境,告知其以茅山术等方法即可获得圆满解决,被害人等即交付所告知'作法金额'给被告,唯事后均未见成效,被害人等认为受骗,遂报警处理。

  • 标签: 宗教诈欺 (类)宗教行为 诈欺罪 宗教自由
  • 简介:规避执行行为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降低了执行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近年来,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方式,规避法院执行措施,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他人利益的案例不断出现,其危害性足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由于立法长期缺位,司法实践中出现多种不同的应对模式和学术观点。本文对比分析了当前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规避执行措施的三规制方式与四种裁决思路,厘清了不同规制方式间的争议焦点、不同裁决思路产生的原因。在现有立法框架下,提出了结合目的、时间、行为方式和结果四个主客观方面的要素,识别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规避执行措施的恶意,从而限缩规制法定代表人恶意变更的案件范围。最后从起点防范与过程控制、微观规制与宏观应对等不同视角,提出执行阶段审慎认定、保全的拓宽适用、监管衔接阶段的法定代表人信用惩戒系统等三个阶段、两个维度的规制路径,以期在现行立法下破解执行难,防止'乱执行',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 标签: 法定代表人 规避执行 司法认定
  • 简介:<正>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司法人员和社会公众正确理解《解释》的精神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谈谈《解释》的起草背景和经过。答:一段时期以来,部分地方用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

  • 标签: 刑事案件 用工单位 劳动报酬 《解释》 司法人员 入罪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残疾人联合会,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残疾人联合会: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标签: 最高人民检察院 合法权益 检察工作 残疾人 联合会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