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债务人滥用异议权的原因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221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意见第132条规定,督促程序因债务人异议而终结的,申请费100元由申请人负担;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100元由债务人负担。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其本身是科学的。但是,按照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债务人对法院在支付令中确定
简介:国家财产包括不能进入或者尚未进入民事领域的财产(包括为国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与进入民事领域的财产两部分。国家通过投资或者拨款而进入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业以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产,除公有物及公用物之外,国家即丧失其所有权,财产所有权归国有企业等私法人或者行政机关等公法人享有,国家享有投资人或者设立人的权益。国家所有权或者由宪法或其他公法直接创设,或者关涉公共利益,故其性质为公权而非私权,不具备私权特征且基本不适用物权法的具体规则。民法为私法,重在保护私的利益,公法领域的国家财产应由公法加以规定和保护,“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应成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简介: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建立,标志着以规则和制度为基础、以经济实力作为支撑力量的新型国际安全格局的确立。在这种国际安全格局中,国家经济安全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中发挥基础性作用。WTO多边贸易体制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宏观和微观方面的影响,放大了国家经济安全原有的风险因素,并增加了新的风险因素。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下,国家经济安全的最大风险来自于因制度冲突而产生的制度风险。能够在多达程度上减少乃至避免这种制度冲突和制度风险,决定了主权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能够从WTO多边贸易体制中得到效益的程度,进而决定了其在维护本国国家经济安全中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