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复杂的外部环境以及后发企业的强大冲击力使得在位企业的竞争优势与行业地位受到挑战。单纯依靠维持性创新已不能帮助企业应对激烈的竞争环境。但在位企业的能力与环境更适应维持性创新的要求,所以开展破坏性创新将面临核心刚性、路径依赖和组织性的障碍。试探讨通过二元性组织解决在位企业平衡维持性创新与破坏性创新之间的矛盾:1.组织结构的二元性:在负责维持性创新的主流创新组织以外建立独立的破坏性创新组织;2.资源获取的二元性:当企业内部资源不足以支持破坏性创新的需要时,寻求外部的支持途径;3.激励机制的二元性:根据两种创新各自的特点以及不同的激励目标提供不同的激励方式;4.组织文化的二元性:保持两种创新组织文化的灵活的关系。
简介:笔者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关注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全会提出的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用“社会治理”一词取代“社会管理”。这两种表述各自包含着丰富的内涵,且都与“治理”有关。事实上,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的一个月,在浙江杭州召开了“纪念毛主席批示‘枫桥经验’五十周年”大会,孟建柱在讲话中便使用了“社会治理”一词,而且据说他特地停顿了一下,提醒与会者注意不是“社会管理”而是“社会治理”。笔者的问题是,党的文件中的这种措辞变化是不是很重要以及《决定》中的“治理”一词意味着什么?对于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在此笔者想借用吴国光的“文件政治”概念来说明这一点。为便于理解,可以设想一个作为理想类型的连续谱,其中的一个顶端是肆意而为的个人独裁,另一端是实行法治的民主政治,“文件政治”恰好介于两者之间,既不是西方意义上的民主法治,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人独裁,它是由少数人组成的领导集团来治理这个国家。文件具有一定程度的约束性,代表着统治集团的共识和集体意志。文件虽然不如法律那么刚性,但也不是随便而作。通常情况下,党的重要文件没有一年半载的时间是制定不出来的。确定文件主题、各种专题调查、起草之后的反复修改、征求各方意见……方方面面都要平衡。从功能替代的角度来看,中国政治的实质性过程不是在会上,而是在会前,也就是说,功夫在会前已经做足了,会议本身更多地是一个形式,也是最后一道环节,给文件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这与西方国家的政治过程明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