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不动产登记是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物权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物权法》规定了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但是对赔偿责任的性质还没有具体规定。这就为理论界留下了讨论的空间,而明确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责任的性质,对于登记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规范不动产登记秩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简介:摘要实验通过卢戈氏碘液染色法和观察透明圈的方法,以蜡样芽孢杆菌0-9菌株为对照,对0-9菌株通过转座形成的突变体产生胞外淀粉酶能力的差异进行研究。实验结果发现,在固体淀粉培养基、30℃、24h培养的条件下,突变体36、38号菌产生淀粉酶的能力远大于对照组,突变体56、94号菌产生淀粉酶的能力远小于对照组。这些突变体可进一步为探索菌体胞外淀粉酶的分泌能力和菌体在小麦中的定植能力之间的关系做好准备,对小麦病虫害的防治也具有一定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