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互联网与旅游产业的融合,给在线旅行代理(OTA)带来了发展契机。大学生因追求自主与时尚逐渐成为购买OTA产品的重要消费群体,探究影响青年大学生购买OTA产品的意向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文章在前人研究和因子分析的基础上,构建6个维度22项测量指标进行调查。通过信度、效度等检验分析发现,"网站实用性"是影响大学生购买意向的主导因素,大学生对操作简便、网站产品满足需求的要求较高;"信息质量"、"网站安全性"对购买意向也有影响,大学生群体重视OTA产品信息的全面、真实和时效性,以及网站支付安全与隐私安全;"购买环境"、"网站互动信任"对大学生购买意向影响较小,购物所产生的推荐意向或者重购意向对下次购物的选择没有很大的影响。根据以上特点,文章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提高青年大学生购买OTA产品的兴趣。
简介:2008年7月某省报纸报道:该省已有90%的农村出嫁女维权问题得到了完满的解决。但此报道一出,却引起了公众的质疑,因为据笔者了解:时至今日,该省各地农村仍有许多出嫁女的维权案件无法得到完满的解决,主要原因在于个别地区的法院不受理出嫁女维权案件,要求出嫁女只能循行政方式解决。而个别行政机关又不作为,从而导致个别地区的出嫁女维权案件始终得不到完满的解决,她们的合法权益被故意侵害而得不到法律的帮助。笔者结合2008年7月至今所代理的69名农村出嫁女群体案件所经历的第一审、第二审、申请再审等三个法院诉讼过程,对如何解决农村出嫁女维权案件作出几点法律思考。
简介:如何确定围绕代理权引发的诉讼形态中证明责任的归属问题,在我国现有的民事证明责任研究范畴中几乎尚处于未被触及的领域。我国现有的关于代理权证明责任分配的制度规定不仅凸显了我国民事证明责任宏观分配体系的内在非统一性及非均衡性安排,隐形设置了当事人在此类诉讼中证明责任负担的不合理“倒置”,而且也间接地赋予了当事人通过选择被诉主体以规避证明责任实际承担的诉讼技术手段。在代理权纠纷中实质涉及三层法律关系并存在三种可能的诉讼模式,应然的代理权证明责任归属模式应当符合法律要件分类说的基本内容并体现实体请求权的作用空间,通过彻底解构现有的制度规定,进而内在契合式地确立原告为对代理权是否存在事实负担证明责任的一方。
简介:1994年2月,我们终于接到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至此,一起由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引起的上诉案,历时30个月,终被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作出的司法解释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我们作为代理人也为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感到欣慰。199年7月,我们接受胶南市王台镇建筑工程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与青岛兴华商品房开发公司(现并入青岛市房地产实业发展总公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上诉案的代理人,参加该上诉案的诉讼活动。通过调查有关当事人,审阅证据材料,我们弄清了案件的来龙去脉。1986年!l月ZO日,山东省胶南市王台镇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了青岛兴华商品房开发公司的宿舍楼工程。当时,双方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
简介:重庆黑老大龚刚模的辩护律师李庄因诱导、唆使委托人编造证言、引诱证人作伪证而被提起公诉;律师张某隐瞒当事人造假擅自上诉而被法院训诫,而委托人拖欠诉讼费的情况更是时有耳闻。在人们享受律师提供的专业法律服务的同时,确实出现了一些不够和谐的声音,这也直接反应在了法院审理的案件上,诉讼代理合同纠纷案件正作为一种新的案件类型出现。律师不仅是案件的代理人,而且直接作为案件的当事人参加到诉讼之中。实践中,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镜像一:律所谎称能够影响裁判结果委托人质疑合同效力2006年2月20日,原告某律师事务所与被告F公司签订一份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由某律师事务所作为F公司在一起案件中执行阶段的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简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行政诉讼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行政诉讼当事人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行政诉讼活动。笔者认为,当前,律师代理行政诉讼中有几个问题必须特别提起注意。关于委托代理权限问题律师接受行政诉讼的代理,首先遇到的就是代理权限问题。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该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则取决于委托人对受委托人授予的代理权限。律师只有在其代理权限范围内所进行的诉讼行为,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反之,则属于无权代理,是无效的。行政诉讼的代理也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聘请律师进行代理,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皆属于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