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撤回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因出现一定法定事由,决定对提起公诉的全部或者部分被告人撤回处理的诉讼活动。我国现行刑事公诉撤诉权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着立法规定缺失,撤诉性质、事由不明确,撤诉时间规定不合理,撤诉后的处理及处理程序不明确,撤诉后重新起诉条件不严格导致再行起诉普遍,审判机关对撤诉的制约不力,被告人、被害人无权对撒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监督制约,检察机关内部对撤诉缺乏监督制约等缺陷。完善我国刑事公诉撤诉监督制约机制的路径是:明确规定撤诉的理由,明确规定撤诉的时间,明确规定撤诉的效力及重新起诉的条件,强化审判机关的制约,加强当事人权利的监督制约,把撤诉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范围,强化检察机关内部制约。
简介:【内容摘要】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研究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的协调衔接,对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在尊重检察监督和监察监督各自特点的基础上进行具体制度设计,方能实现二者职能的良好衔接。本文将梳理分析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存在的问题和需要细化的部分,进而提出对两机关办案衔接机制构建策略,以高效地实现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的职权配合。
简介:机关是公司的指挥部,参谋部和决策部门,在公司生产经营和深化改革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因此,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机关是公司的首脑部门,机关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的作风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形象,关系到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来。一要引导党员、干部认清当今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国内外市场激烈竞争,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种思想相互激荡的新形势,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