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诉是当今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的一种起诉方式,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提出指挥,请求法院对犯罪事实进行确认,并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代表国家提请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即公诉权。①公诉权的权能包括起诉权、不起诉权、变更公诉权(包括改变公诉、追加公诉、撤回公诉)。这在诉讼理论界已经达成一定的共识,并在各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但我国刑事诉讼法却未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应有的一项重要权能——变更公诉权。这不仅在诉讼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也给实际操作带来了一定困难。集中表现在讼诉机关在案件审理结束以前,发现已经提起的公诉有错漏,而没有任何救济手段,影响诉讼顺利、有效地进行。因此,笔者拟结合法理和修改后
简介:【摘要】品格证据是证据规则中一项重要内容,但我国对品格证据运用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本文对我国公诉环节对良好品格证据和不良品格证据运用的现状作出分析,并提出在公诉环节如何完善品格证据的设想。【关键词】品格证据比较法考察现状设想品格证据是证据规则中相关性规则的一项重要内容,现代司法实践中,被告人品格证据已经成为审查刑事案件被告人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由于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类型不包括品格证据,使得品格证据的运用缺乏法律依据的有力支持,运用品格证据的程序也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由此出现不同司法机关运用品格证据的不规范,影响了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简介: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曹建明检察长关于严防冤假错案发生的指示精神及最高检《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省院党组多次听取公诉工作汇报,重点解决树立正确公诉工作理念、公诉人员配置、出庭补贴等问题。全省公诉案件质量全面提高,特别是死刑案件质量稳步提升,诉讼监督能力明显增强,守住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公诉底线。2014年提起公诉的生效判决案件,全部为有罪判决,5年来首次实现当年起诉案件“零无罪”;位列纠正遗漏同案犯数、抗诉及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数三项数据同比全部上升的五个省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