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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个结果
  • 简介:我国《公司法》立法就各种民事赔偿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作了积极的努力,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与健全的体系。在市场经济运行中起到了积极作用.较之以往更有利于保障股东、债权人等的合法权益。但仍存有种种不足与尚待进一步完善之处。本文就股东代表诉讼、股东直接诉讼、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董事对债权人的民事责任等几大典型制度进行了剖析与探讨。试图就这些制度适用中的重点与疑难问题进行解读.并进而对民事赔偿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在市场经济进一步成熟中起到更为充分有效的保驾护航的作用。

  • 标签: 《公司法》 民事赔偿制度 适用 完善
  • 简介:资源物权作为重要的财产权,要求自然资源法应以传统物权法为理论基础,根据自然资源所特有的经济属性和生态属性,构建我国的资源物权制度.本文从资源物权制度的体系化设计、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资源物权的变动、不动产资源物权的登记制度等几个重要方面对我国现行资源物权制度进行了反思与探讨,并在传统物权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策方案.

  • 标签: 资源物权立法 财产权 中国 自然资源所有权 资源物权公示制度 资源物权流转制度
  • 简介:<正>一、对现行实用专利申请审查制度的利弊分析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修改后的专利法)第40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

  • 标签: 实用新型专利 实质审查 审查制度 形式审查 专利法 授予专利权
  • 简介:立法的好坏与立法技术运用的巧拙紧密联系,性别立法技术影响着性别法规范的好坏。以我国传统性别为例,理学思想指导下的宋、明、清立法者继续从纲常礼教下形成的性别差等立法原则出发,使传统中国性别立法在结构技术和表述技术上不断发展完善。但是,理学思想的僵化也导致立法技术应用目标的转变,即由注重家庭、生活性别关系调控转为通过礼教性别差等观念的强力维护达到加强专制统治的法律效果,使传统中国的性别立法观念与技术与两性平等越走越远。

  • 标签: 宋明理学 性别立法观念 性别差等技术
  • 简介:在破产制度中引入重整程序,是在总结企业破产制度在我国施行多年的经验和借鉴外国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对固有破产制度的重大完善,使得我国企业破产法从以“破产清算”为主调,演进为“清算”和“再生”并重,并且在价值取向上明显有别于原《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四章规定的行政主导的破产整顿,而是更加强调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博弈和共赢。而管理人制度的引入,更是在司法活动中尊重专业知识和社会力量的显证。当然法制的进步不是一蹴而就的,现行《企业破产法》在赋予了管理人在重整程序中较大权利时,若干细节还有待完善

  • 标签: 破产重整 管理人权利 完善
  • 简介:公司机关体系的优化运行是股东权益实现的保障。由于公司立法过于原则、模糊,我国公司机关体系尚未实现优化运行。本文对公司法有关条款进行了扩大解释。并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以期完善公司机关体系,裨益于股东权益保护。作者认为,为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应明确股东大会决议的最高效力,并应采取措施方便股东及时仍效地行使表决权与监督纠正权;对董事会的完善,应侧重于强化董事、经理的责任义务;而完善监事会制度应旨在确保监督的

  • 标签: 公司机关体系 优化运行 股东权益保护 股东大会
  • 简介:我国于2014年迎来了完全的认缴资本制度,并创立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作为保护债权人的重要措施。然而,现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立法与执法的实践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如立法规定对于一般企业的公示标准尚嫌笼统,公示信息质量比较粗疏,公示平台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等。建议公示标准根据企业规模予以差别化区分,宜按照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准公众公司、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标准以下的弱势商事主体分为四档公示标准。公示信息质量宜从公示内容的扩展与社会力量的融合角度进行提升。同时,进一步明确公示平台的行政、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以实现加强旨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彰显企业资产信用的法益目标。

  • 标签: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公示标准 信息质量 公示不实
  • 简介:法院管理中涉及三类内部权力:行政权、审判权和监督权。监督权运行的管理往往被忽略。审判权与行政权合一、行政权与监督权合一的现行管理结构是导致法院内部监督体制失灵的重要原因,这也是法官违法行为持续多年未被发现和发现者皆来自外部监督体制的根本原因。有关司法权配置和运行的改革就要从消除法院管理中背离公共管理理论和违反审判规律的现象开始,按照“三权三性”确立方案:行政权具有服务性,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审判权具有独立性,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监督权具有主动性,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必须启动纪检监察程序。检察机关对于存在内部审批的案件一律提起抗诉,对于审批案件者依据刑法追究渎职责任,通过多方合力推动新一轮司法改革取得实效。

  • 标签: 法院管理 案件审批 审判权 监督权
  • 简介:在研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在税制模式、课税单位、税率设置、征收方式、征管手段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建议:税制模式应从分类所得税制向分类综合税制转化;课税单位愿考虑家庭因素;简化分级累进税率,降低最高税率;改革起征点僵化设置,规范税前扣除并使两者弹性化;征收方式应向自行申报为主转变;使征管手段现代化、信息化、建立健全税收相关配套机制。

  • 标签: 税法改革 个人所得税法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 外国个人所得税法
  • 简介:论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犯罪的法律适用及立法完善曾芳文我国刑法典第167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

  • 标签: 印章犯罪 法律适用 刑事法律 法定刑 犯罪构成 追究刑事责任
  • 简介: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林水湖、陈建煌认为:加强公安内部执法监督是严格执法的关键和搞好公安法制工作的保证,是公安机关树立执法权威、改善执法质量、创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环境的重要手段,是铲除执法腐败、推进公正执法的客观需要。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监督机制不顺。

  • 标签: 执法监督制度 公安机关 内部 公正执法 法制工作 严格执法
  • 简介:由于现行民诉立法规定的含糊不清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的错误指引,致使级别管辖异议处理机制呈现出相当严重的“行政化”色彩,被告异议权亦在相当程度上被虚置,因而亟待改革。立足于现实的司法环境,借鉴域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充实、细化、完善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异议裁判机制及相关制度,既有利于提升当事人权益保障水平,又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司法公正之实现。

  • 标签: 民事诉讼 级别管辖 异议 完善
  • 简介:文章对上市公司监事制度产生的根源、若干国家实施的监事制度的各自特点进行了评价,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监事制度在体制性环境和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予以完善的意见.作者认为,独立董事和独立监事可以并列存在,职责可以在法律上切分;监事会中不必强制性地要求有职工代表参加;外部监事可由相关银行的代表充任;应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监事和董事一样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 标签: 中国 《公司法》 上市公司 治理结构 监事制度 法律职责
  • 简介: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监督者,其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但根据权力的监督与制衡理论,"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必须强化检察权的内部监督,以减少或杜绝检察机关内部的执法腐败现象。文章欲通过对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实践问题的深入分析,总结问题产生的原因,探求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合理样态,以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加强人员队伍廉政建设,从根本上惩治和预防内部腐败。

  • 标签: 检察机关 内部监督 制约机制
  • 简介:《物权法(草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用益物权”编中,并单独成一章居于该编之首,已充分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重要之法律地位。但该《物权法(草案)》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条文设计,封用益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范围未作界定,对用益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未实行一体的法律制度规范,存在标的物规定不科学,采取列举式禁止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并非全面,“转包”不应成为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方式一种,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须经发包人同意不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和转让变更登记不合适,承包地收回不合理、不科学等诸多问题,有必要封其进行研究,并提出修改相关条文内容设计、取消不合理条文和增加相关条文内容设计的建议。最后,提出物权法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制度。应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标的、主体、客体、内容、期限、设立、变更、流转和消灭等内容。

  • 标签: 《物权法(草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 条文设计 存在问题 修改和增加建议
  • 简介:本文从创业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在本质要求、全球创业资本市场发展趋势的外在牵引、我国创业投资历史积淀的现实选择三重视角分析了我国民间资本主导创业投资之内在逻辑,并以《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等政策法规为背景,提出了完善我国民间资本创业投资的基本法律制度体系和配套法律制度体系的具体对策,以期为改善现行政府主导的创业资本供给结构体系和推动我国民间资本创业投资提供有益的思路。

  • 标签: 民间资本 创业投资 内在逻辑 法律制度
  • 简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已存在三十余年,积累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些宝贵的实践经验必定能够帮助我们在民法典制定中设计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通过考察选定的司法判例样本,我们能够发现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司法适用中赔偿标准不一,具体而言有受害人过错因素评价标准不一、侵权行为后果因素评价标准不一、对其他因素评价较少等情形。为使该制度更好适应我国实际情况,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不同案件类型确定不同的损害赔偿标准,统一法官判案思想,保证赔偿标准和引用法律依据的统一性。实践是理论的试金石,对司法审判实践的深刻研究,客观认识实践中的问题,科学分析解决之道,为接下来民法分则的制定提供理论基础。

  • 标签: 精神损害赔偿 司法适用 司法建议 实证分析
  • 简介:保证人抗辩权的司法适用与立法完善邹国华保证人抗辩权,是指在保证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期限内,因出现保证人暂不承担、免除或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定事由,保证人因此暂不代为、不代为或不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以抗辩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一种权利。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

  • 标签: 保证责任 债务人的抗辩权 债权人 先诉抗辩权 《担保法》 司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