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9
377 个结果
  • 简介:2012年9月22日,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2012年年会暨天津商业大学商法研究所成立仪式在天津商业大学隆重举行。会议主题为“我国民事法律适用中的新问题研究”,由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主办、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承办。活动吸引了来自天津市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司法实务部门的近百余人参加。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齐恩平教授致欢迎词,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会长贾邦俊教授致开幕词,天津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刘裕民出席并致辞。随后,举行了天津商业大学商业法研究所的揭牌仪式,并为获得本次论文优秀奖的人员颁发了奖金和证书。

  • 标签: 揭牌仪式 天津市 商业法 法学会 研究所 大学
  • 简介:我国当下法科生行政法案例教学的厉行,既是落实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和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国家战略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行政法学科核心竞争力的紧迫需求。案例研究方法的兴起、案例素材的成倍增长以及法科生就业形势的倒逼,使得行政法案例教学的开展具备了相应的前提条件。行政法案例教学模式应当实现从单一化向综合性的转变,通过独立课程的设置,将行政事例与行政案例一并吸纳进来作为分析素材,并辅之多元化的分析方法和教学手段,从而提升行政法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

  • 标签: 行政法 案例教学 模式
  • 简介: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内地与港澳采“安排模式”、大陆与台湾地区采“单向分别立法结合双向协议”模式。尽管模式不同,表面上的属性不同,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的司法文书送达,主要依托公权力进行。不同模式下的送达规定互有异同、各有不足。“安排”和“双向协议”的共同特点是双边协商、分别执行,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单方改进做法,制定司法解释以解决司法文书送达的困难,但也引发如何理顺协商与执行问题的思考。我国区际送达应利用多种途径,且进一步提高委托送达效率。

  • 标签: 区际司法协助 区际送达 “安排模式” “双向协议”
  • 简介:<正>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国法学理论的建设已初具规模,其体系也日臻健全和完善,这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无疑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然而,当今世界日新月异,人类文明突飞猛进,“马克思主义需要有的大发展”已成为“现时代的大趋势”,在这种形势下,从现实生活出发,对我国业已成型的传统法学理论进行全面改革也就成为必要。正因于此,法学界有识之士提出了“对传统法学理论提出反思”这一课题,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一粗浅探讨,以祈大家指正。

  • 标签: 法学理论 僵化模式 社会关系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马克思主义法学 氏族习惯
  • 简介:<正>作为社会经济生活基本细胞的企业,必须遵循一定的运行规则,其基础和核心就是企业立法。企业立法体系是否科学化、规范化、统一化,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能否准确定位并发挥出最大功效。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效率不高早已尽人皆知,而当前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确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成了首当其冲的任务。改革必须有制度保证,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面对生气蓬勃的改革实践,必须构筑的企业立法体系的目标模式,以保证

  • 标签: 企业立法体系 目标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类型 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法
  • 简介:国外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有三种模式,即“市场”导向型、“全能银行”导向型和“主银行”导向型,三种模式各有其优点。中国的国情决定其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不可能是主银行导向型的,也不可能采取市场导向型的模式,我国的模式应是以内部人控制为基础,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督导作用的模式

  • 标签: 公司治理结构 中国 股份构成 人力资本 市场 社会督导
  • 简介:勤务模式是警务工作效率的关键,信息时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务模式要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和信息主导警务模式的优势,突出信息主导警务模式在当前社会环境下精确打击的功效,在交通安全管理实践中树立信息化理念,挖掘深层信息,加快警务相关信息的大融和,创新警务管理机制,提升警务行动效率。

  • 标签: 假、套牌车 信息化 交通管理 勤务模式
  • 简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家法治建设需要,培养理论和实践能力兼备的法律人才,在婚姻家庭法学的教学过程中可以建立"课内+课外"多元性实践实训教学模式,并通过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不断对该模式进行优化,提高人才培养的效果。

  • 标签: 应用型法律人才 实践实训教学模式 优化
  • 简介:我国商事立法应顺应时代潮流,整合维度定位,适时构建商法体系和商法制度。商法构建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涉及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本文以经济全球化导致商法国际化的趋势为背景,探讨全球化对商法的一般影响,进而分析我国商法的现状,并时我国商法架构模式进行研究。

  • 标签: 构建 商法制度 商法体系 立法模式 全球化
  • 简介:中国农村改革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质是从责任制度到产权制度的演进过程,产生的一项重要成果是赋予了农民财产权利。在此基础上之上,中国农村改革下一步制度演进的逻辑走向应是从财产权走向企业制度,从形式上体现为从承包农户到家庭农场的制度演进过程,而以个人独资企业为基本企业组织形式的家庭农场则是中国农村主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最适选择。

  • 标签: 承包农户 财产权利 家庭农场
  • 简介:警务实战训练是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人民警察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警务实战训练存在结合公安实际不够、人为分割各科目、各自为战的现状,因此我们应寻求相应对策,科学、合理地构建一体化训练的教学体系。

  • 标签: 警务实战 一体化 训练模式
  • 简介:剩余价值理论向来被视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核心。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因为将它当作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经济范畴而对它进行道德的否定。实际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对剩余价值向来是从一般与特殊两个方面的含义进行理解。对它进行全面、科学地道德认识,我们可以发现人们对剩余价值的追求,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善”的追求,尽管“恶”可能伴随追求的始终。

  • 标签: 剩余价值 马克思主义经济伦理思想 正当 道德 行为 手段
  • 简介:行为无价值论无法形成与结果无价值论的有效争点。行为在判断违法性方面较之于结果的独特性或优越性难以体现;单纯通过刑罚来维护规范,有失正当。判断不法需要考量主观要素的观点,无法起到威慑行为人进一步偏离规范进而产生保护法益的效果。行为规范违反说之价值判断所依据的基准与社会观念、社会行为准则等脱离不开干系。将罗克信意义上的客观归责理论当作建构法益侵害导向说的实质工具,意图抗衡结果无价值论的做法,存在问题。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差别,不在于在判断违法性问题上的事前或者事后的立场。规范违反说的理论“基因”决定了其难以彻底“告别”伦理规范。刑法需借助多学科的知识以及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工具,重新直面伦理规范二元说。

  • 标签: 新行为无价值论 争点 理论基因 明确伦理规范
  • 简介:一关于清末修律,既然法史必修,清末必列,也就无人不知。但如何了解这段历史?法史研究者若对近代史无专门涉猎,以笔者自身为例,要么在本科教学中,根据法制史教材有限的篇幅中得到清末修律的一鳞半爪,并在更加有限的授课学时中进一步简化内容,形成"礼法之争"的某种"刻板印象";①要么在"中国刑法史"等研究生课程中,为吸引部门法专业硕士生而从清末修律切入传统法制与时代巨变。

  • 标签: 历史 清末修律 编修 刑律 清季 良法
  • 简介:2014年3月28日,广东警官学院副院长夏蔚、科研处处长陈普宪等向广东警官学院法医昆虫学研究所、应急指挥与谈判研究所、警务心理研究所、物证科学研究所、信息侦查研究所、公安应用语言研究所等六所研究机构负责人授牌,一批研究机构正式成立。在授牌仪式上,夏蔚副院长对研究机构提出三点希望:

  • 标签: 研究机构 警官学院 科研平台 广东 心理研究所 优势
  • 简介:<正>1997年3月全国人大八届五次会议对我国第一部刑法典进行了全面修订,这是完善我国刑事法律和司法制度的重大步骤。修订后的刑法典是一部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施全面刑事法律保护的法典,它以总则第17条、第29条和第49条三项原则规定为核心,与分则有关条文相配合,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

  • 标签: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 新刑法典 从重处罚 刑事责任 刑事法律保护
  • 简介:2015年《行政诉讼法》迎来了立法近三十年来的第一次修订。围绕原告资格、受案范围、两审程序、与复议的衔接、救济方式及应否设立行政法院等诸多问题,学界与实务界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对立法寄予厚望。立法机关吸收了部分提议,着力于解决“立案难,受理难,判决难”等突出问题,尤其在立案程序等问题上做出了较大幅度的修订。此外,在探索异地管辖、跨区域法院等专门法院的问题上也预留了空间。新法实施一年以来,案件受理量大幅增长。但囿于诸多因素的局限,修法仍保守,在诸多问题上并未清晰彻底的做出回应。本期所组的四篇稿件,所涉及的多是这类悬而未决的话题:关于原告资格的规定,何为“利害关系”及其构成要素亟待进一步探讨;在临时救济机制上,“先予执行”机制仍有待完善;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作为平行的两种救济制度,其制度设计的区分度与衔接机制仍有待于进一步明晰化;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规定,是否经得起理论上的拷问以及为实践所接纳,仍有待于验证。修法一年以来,我们可以感受到行政诉讼制度在整体上的向好发展,但深究之下仍留下了不少遗憾。制度的变迁与新法实施的经验,必然会引发对基本理论展开的探讨,而对域外制度的研究则提供了一个不同的观察视角。

  • 标签: 《行政诉讼法》 司法适用 救济制度 立法机关 立案程序 行政诉讼制度
  • 简介:监察制度是在反贪腐工作法治化的背景下形成的。法治化不等同于法制化,而且法治具有多义性,确定的法治化的内涵不同,制度设计的具体内容也会有所不同。监察体制在整个国家侦查权体系可以有两种模式:一是监察至上,二是监察、检察和警察之"三察鼎立"。笔者认为,监察权应当采行三察鼎立模式,在保障监察权之权威、高效地行使的同时,体现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基本精神。为此,应当慎重设置留置权和调查权,使现代法治精神和原则能够在监察制度的设计中得到体现。

  • 标签: 监察权 监察至上 三察鼎立 留置 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