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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从“三鹿奶粉”到“瘦肉精”、“染色馒头”事件,一系列典型的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出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食品从种植养殖到餐饮消费的一系列过程中均有可能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导致食品存在危害,构成食品安全问题.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作为政府,应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的职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政府应承担因疏于管理造成的替代责任,政府对行政机关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 标签: 食品安全事故 政府责任 替代责任 赔偿责任
  • 简介:自助加油是一种新型加油方式。自助加油这一行为使得消费者与加油站之间仍成立买卖合同关系,买卖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加油站若未尽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若未按正确的操作流程加油或因其他行为而给加油场所的安全带来威胁,给加油站及加油站的工作人员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失,受害人既可要求违约赔偿也可要求侵权损害赔偿;若给加油站内其他消费者或停留者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失,受害者可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另外,加油站属于公共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未采取一定的安全保障措施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 标签: 自助加油 合同义务 侵权 责任竞合 安全保障义务
  • 简介:化学品管理已经成为欧盟环境健康领域管理的重点内容。欧盟逐步完善了化学品管理体系,欧洲议会通过了《化学品注册、评估及许可法规》(REACH)报告,欧盟化学品管理立法实现了一体化。欧盟大多数成员国的化学物立法,既包括综合的化学物环境管理基本法,也包括专门的法律法令。欧盟化学品管理法的立法成就与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我们要尽快建立健全我国化学品安全环境管理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国家化学品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尽早实现我国化学品安全环境管理与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相接轨。

  • 标签: 欧盟 化学品 化学品管理法 REACH
  • 简介:法律安全观念的生成逻辑经历了在民商法、社会法环境法的不同部门法视域下交易安全、社会安全与生态安全的演变。生态安全正在成为以协调人与自然之和谐为宗旨的环境法的首要价值。在环境法的视域下,生态安全已然超越了交易安全与社会安全,正在成为法之安全秩序的“基座”。而生态安全观念的确立与发展,又将引发环境法的“反向运动”,推动环境法的哲学思考、生态化变革与制度变迁。

  • 标签: 生态安全 环境法 生态化变革 制度回应
  • 简介:立法因素对金融法实效的影响在对司法现实中金融法实效的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理论模型分析。立法者通过控制法的排他、对称严整决定了金融法的可实施。研究表明,立法因素的改善是提高金融法实效的必要途径。

  • 标签: 金融法 信息不对称 法律监管
  • 简介:本文结合我国宪政建设的实践,对我国尚有争论的宪法司法化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分析,着重从宪法的法律、宪法的权威及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阐述了宪法的司法适用在我国法制建设中的必要及其现实意义。

  • 标签: 宪法司法化 必要性 中国 宪政建设 宪法
  • 简介:调解与仲裁都是以自愿协商为基础的解纷机制。在调解中当事人自始至终控制整个纠纷解决过程结果;在仲裁中当事人为纠纷的解决设定了整个程序实体的规则框架。调解是当事人直接解决纠纷的解纷方式;仲裁是当事人间接解决纠纷的解纷方式。它们都是由状况因素所左右的解纷机制。

  • 标签: 解纷机制 自愿 民主
  • 简介:<正>地方法规的制定程序,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创制地方法规,或对现行地方法规进行修改、予以废止的手续活动过程。目前,法律对地方法规的制定程序尚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各地方在认识上实际做法也不统一。这是立法实践法学理论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就地方法规的制定程序实践中有关问题,试述管见。实践中,有的省把制定地方法规的程序规定为起草地方法规,提出议案,审议,通过公布五个阶段。把起草地方法规也规定为制定程序的一个阶段,是值得商榷的。制定地方法规与起草地方法规,是紧密联系,又有根本区别的两个不同活动过程。制定地方法规,是省一级地方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专有职权,其他机关

  • 标签: 地方性法规 制定程序 提出议案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委会
  • 简介:单位累犯肯定说与否定说的根本分歧在于未能建立统一的学术话语平台,与自然人不同的内在结构决定了单位累犯具有自身组成要素上的复杂。单位累犯的探讨与建构必须以三个前置条件为出发点.即肯定单位犯罪主体的成立、单位主体具有人格特性、单位内在组成的整体性。厘清这三个前置条件,是探讨单位累犯特殊重构单位累犯的关键所在。

  • 标签: 单位累犯 犯罪 人格 整体性
  • 简介:与世界主要国家对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相比,嫖宿幼女罪的刑罚不轻。嫖宿幼女罪没有否定幼女性“自愿”的无效,没有把幼女称为卖淫女,不存在道德歧视二次伤害问题。嫖宿幼女罪体现了我国刑法对幼女性权利的格外保护,废除嫖宿幼女罪的根据不成立。

  • 标签: 嫖宿幼女罪 二次伤害 自愿的无效性 废除
  • 简介:在司法实践中,鉴定意见的质证常常流于形式,失之于浅,困之于难。为破解该难题,《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鉴定人、有专门知识人出庭制度。但并非所有案件均用到这些制度,而且实证研究表明,这些制度并未完全达到预期效果。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是没有从理论上剖析鉴定意见质证所面临的特殊,也就是质证客体、质证主体、质证方法的特殊。与普通意见相比,鉴定意见属于“二次生成的专业意见”。这就要求对鉴定意见采取“线性分段质证法”,即围绕“案件情况——检材——专业意见”这一线性过程展开质证。其中,普通人可胜任“案件情况”到“检材”的第一阶段质证任务,而“检材”到“专业意见”的第二阶段质证任务只能由专业同行才能胜任,为此,应实施鉴定人、有专门知识人同时出庭制度。

  • 标签: 鉴定意见 质证 客体 主体 方法
  • 简介:<正>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种特殊的非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即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久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程序。督促程序的立法本意是无须经过诉讼程序,节省人力、

  • 标签: 督促程序 惩罚性措施 债务人 诉讼程序 债权人 发布支付令
  • 简介:环境责任保险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方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较强的公益。环境责任保险公益以权利的维护、利益的保障、平等的实现以及公平的追求等法哲学表达方式传达了环境责任保险本身所包含的正义价值。今后,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公益保障机制的构建应该以强制环境责任保险为主,以国家环境损害补偿救济为辅,并以环境公益诉讼机制为程序保障。

  • 标签: 环境责任保险 公益性 法哲学 保障机制
  • 简介: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和谐的社会,司法裁判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司法裁判的和谐主要体现为,司法裁判具有合法、合理性进步。实现司法裁判的和谐,需要通过融贯的法律论证进行推动。融贯论证在程序方面的要求是通过平等方式开展法官与诉讼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之间的论辩对话,在实体方面的要求是充分吸收社会所公认的价值观念。这样作出的司法裁判才具有可接受,才能实现司法裁判的和谐。

  • 标签: 司法裁判 和谐 融贯性 法律论证
  • 简介:调解与仲裁都是以自愿协商为基础的解纷机制。在调解中当事人自始至终控制整个纠纷解决过程结果;在仲裁中当事人为纠纷的解决设定了整个程序实体的规则框架。因此,可以说,调解是当事人直接解决纠纷的解纷方式;仲裁是当事人间接解决纠纷的解纷方式。然而它们都是由状况因素所左右的解纷机制。

  • 标签: 解纷机制 自愿 民主
  • 简介:现代国家普遍实行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国家领导人的就职宣誓制度。就职宣誓仪式本质上是宪法规定的权力转移程序,其作为一项宪法实施程序规定在宪法中,具有程序的价值。庄重公开的就职宣誓仪式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仪式参与者公众对权力转移的认同感,强调国家权力行使者角色的成功转换。就职宣誓制度赋予权力转移的合法,对国家权力转移具有规制价值,承担稳定社会政治秩序的功能。

  • 标签: 就职宣誓制度 宪法程序 权力转移 程序性价值
  • 简介: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究竟属公法契约还是私法契约,理论界观点不一,其争议根本上源于公法契约与私法契约本身的界限不清。本文在对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主要形式进行介绍分析的基础上,从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主体的特定性、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目的的公益、政府特许经营协议适用规则的公法属性入手.分析了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行政,认为政府特许经营协议是一种行政(或公法上的)契约,是借助契约手段实现行政目标的行政合同。

  • 标签: 公法 行政性 私法 契约 政府 适用规则
  • 简介:德国立法者于2015年底在刑法中增设第217条“业务促进自杀罪”,将以促进他人自杀为目的,业务性地向其提供、创设或介绍机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这次立法旨在禁止死亡介助社团的活动、遏制有组织的自杀帮助行为,并未否定自杀参与行为原则上不具刑事可罚的传统立场。尽管如此,该条规定仍然激起了德国学界的普遍反对。其不仅具有严重的违宪嫌疑,在刑法教义学方面存在诸多缺陷,从刑事政策的角度来看也颇具疑问。此次立法体现出了忽视公民自主决定权、过度扩张刑罚范围、臆测行为危险高估刑法对自杀预防的有效等问题,我国应当引以为戒。

  • 标签: 自杀 自杀参与 业务性促进自杀 自杀预防 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