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 研究优质护理护理对精神科住院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方法 选择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我院精神科住院患者70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护理方式的不同将70例患者分为常规组与护理组,常规组35例,护理组35例。常规组采取常规的护理方式进行干预,护理组采用优质护理措施进行干预。结果 优质护理组生活质量评分为(90.8±2.3)分,常规组患者生活质量评分为(86.4±2.5)分。两组之间数据差异明显(P<0.05)。在护理满意度方面观察,优质组患者的护理满意度为97.1%(34/35),常规组患者护理满意度为74.3%(26/35),护理组护理满意度明显高于常规组(P<0.05)。 结论 优质护理措施应用于精神科住院患者当中的效果明显,可以有效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提高患者的护理满意度,值得临床推广与应用。
简介:摘要:目的:深入分析与研究血液透析患者在后期个人生活掌控感情况同时分析其具体的影响因素。方法:案例选取2022年1月-2022年11月期间我中心所接诊的208例血液透析患者资料,同时采用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患者的自我效能、社会支持、医院焦虑等相关问题展开问卷调查。结果:血液透析患者个人掌控感得分平均为25.25分。通过多重线性回归分析方式得出结果,对其主要的影响因素包括患者的文化程度、自我效能、领悟社会支持情况、抑郁焦虑状况等,独立影响因素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即(p<0.05)。结论:血液透析患者的个人掌控感目前处于中等偏下水平。患者的文化程度越高,社会支持水平越强,自我效能意识越佳以及抑郁焦虑情绪越低,说明其个人的掌控感更强。为此作为护理人员可以尝试从上面所提出的一些基本因素入手,给予患者更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同时有效强化患者个人对于疾病的控制信念,使得其在进行疾病治疗的过程中可以形成更为积极的压力释放意识和能力,切实提高患者个人的掌控意识,改善了血液透析患者的康复效果。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TFCC术后物理治疗与护理对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方法:选取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在我院接受TFCC手术的60例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30例。对照组给予常规护理,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加强物理治疗,包括冷敷、按摩、牵引、功能锻炼等。比较两组患者术后6个月的生活质量,采用SF-36量表评分。结果:术后6个月,观察组的生活质量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其中生理功能、身体疼痛、总体健康、活力和心理健康等维度均有明显改善。结论:TFCC术后物理治疗与护理可以有效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提高患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水平,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简介:4月上中旬,豫西地区的天气变化较大,4月1日下午刮大风并迅速降温,4月2日早晨下霜,最低气温从前天的11—12度一下子降到了零下,山区为零下3—4度,白天阴冷。4月3日早晨再度下霜,下午开始转多云,但气温仍然偏低,4月5日后气温才缓慢回升,9日后最低气温才返回10度以上,15日再次刮风降温,但降幅很小,16日下午就恢复正常。4月初由于桃、杏、连翘正处在盛花期,花椒、五味、核桃等正处在发芽初蕾期,所以这次霜冻对于这些植物影响较大,4月3日后打电话咨询的人特别多,关注的焦点是连翘、山萸肉,其次是花椒、杏、桃、五味子等,为此笔者多次上山查看,通过与往处的记忆对比,并与产地关注者多次沟通,我认为晋豫陕总体情况是:西北重东南轻,比如陕西的黄龙、韩城、凤县、太白比商州的洛南、山阳重,而商南和河南省的卢氏、灵宝、陕县、洛宁又比洛南轻,山西省的吉县、乡宁、旧县、安泽比沁水、绛县、夏县、平陆重,而河南的济源、辉县又比晋南韵陵川、屯留、晋城一带受灾轻,另外笔者还发现,今年和霜冻差异较大,山上迎风受灾重,背风受灾轻,山下迎风受灾轻,背风处受灾重,尤其是有些凹地受灾最重。但对于亩种药材来说,其受灾程度很难定论,原因是这些药材产地广,地型复杂,路途远难调查,再加上各地的小气候各异,所以受灾情况千差万别,很难下一个定论,但总体来说,这次受灾花椒、核桃最重,连翘、山桃较重,杏、五味次之,山萸肉因花期已过受灾最轻。近期产地药材交易呈旺势,大货走动多,外地客商多,关注咨询的多。
简介: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采取的一项举措。《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以来,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广大医务工作者,在提高对药品不良反应认知的基础上,结合临床用药的品种、剂量、疗程及特殊人群用药,更加积极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也由此增强了对防范药品安全性隐患的高度责任意识,一些企业不仅注意收集被通报药品的不良反应病例,而且正着手开展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评价工作。药品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存在不良反应。因此,被通报了不良反应的药品并不表明是不合格的药品,也不应与“毒药”、“假药”、“劣药”、“不能使用”相提并论。《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内容属告知性质,旨在提醒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广大公众注意药品存在的安全性隐患,尽量避免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从而为保障社会公众用药的安全筑起一道有效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