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学章程的制定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关涉到多方群体利益的博弈。当前大学章程的制定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力推,各高校都纷纷制定自己大学的章程,且很多高校都将制定自己的大学章程当作是新一轮的政绩工程,在这样的大的环境下制定的章程就会存在很多的弊端:大学章程出现“千校一面”、“一纸空文”,各高校制定出来的章程模式化、空洞化,大多的学校不能在关键的问题上突出大学的特质化。然而,这些困境的出现与章程法治地位的重视、章程主体的确定以及生成方式的选择有很大的关联。从章程的法治功能的定位、制定主体的确立以及生成模式的完善等三个方面提出走出模式化、空洞化的章程制定困境的路径。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英文译名:ShanghaiCollectiveEconomvResearchSocity;又名上海市合作经济研究会,英文译名:ShanghaiCooperativeEconomyResearchSocity。
简介:我国现行《公司法》中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从其规定”条款,消解了实践中公司章程“排除”公司法相应条款的合法性危机。然而遗憾的是,对于公司法中的“另有规定”条款之立法筹划与司法裁判问题学界少有系统性研究。从实现章程自治的制度初衷而言,未来公司法规则之修订应充分利用“假设交易”方法、“遵守反之则解释”方法与“单向缺省”方法重新塑构其中的缺省性规范,以进一步明确并扩展公司章程可“排除”的规则范围;同时,相关案件之司法裁判应抛弃公司合同主义的裁判路径和初始章程与后续章程二元界分的裁判标准,转而采用“目的性标准”与“公正度标准”,以团体法标准从实质意义上判别公司章程“排除”公司法决议的效力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