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调查权问题是检察理论和检察实践中的重要问题,该问题的解决应以民事案件的类型化为基本的思路。在民事公益案件中,检察机关因诉讼担当而具有当事人资格和地位,其应当按照当事人的身份行使证据调查权,并妥当处理和法院证据调查的关系以及在当事人证据调查、法庭质证中的地位等问题。在一般的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的抗诉权应当成为当事人再审诉权的保障和救济,并应当从这样的角度理解检察机关证据调查的范围、方法等问题。

  • 标签: 检察机关 民事诉讼 证据调查 案件类型
  • 简介:本文主要针对在国家赔偿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中出现的法条竞合情况进行分析,以法条竞合理论和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个案批复对现行三种解决方案进行探讨,创造性提出应建立尊重当事人诉权选择的第四解决方案,为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

  • 标签: 国家赔偿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 法条竞合
  • 简介:1998年10月30日美国签发了一部新的ADR法案,确认了ADR的定义、法律地位、管辖等有关问题,对ADR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在这部法案中明文详细地规定了两种ADR程序:中立和民事诉讼中的建议性仲裁(AdvisoryArbitration,ReferralofActiontoArbitration)。作为一种重要的ADR4程序,民事诉讼中的建议性仲裁制度有助于实现案件的分流,减轻法院的负担,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这一制度不仅对于已经出现“诉讼爆炸”(suitexplosion)局面的美国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法院负担日益严惩的中国也同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 标签: 美国 民事诉讼 建议性仲裁制度 替代性争议解决机构 ADR
  • 简介:法律系以社会为基础构建的规则体系。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将电子证据置于法定独立证据地位,随后的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又把即时通讯记录纳入电子证据的形式一种。上述修法,概因社会群体行为性状改变之使然。但独立为证却非易事,即时通讯记录在司法应用层面仍欠缺配套的可操作性指引。鉴于此,本文抽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施行后的100份广东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作为分析样本,对其中即时通讯记录的证据出示情况进行现实考量。分析发现,若把一般证据规则应用于即时通讯记录证据上,将遭遇到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困境,并容易产生证明力降格的倾向。为避免使用过程中的虚化,在实证分析基础上,考察到困境之根源,实为该种新型证据在证据结构技术层面的'相对独立'决定了其在认证过程中需要程序上的'相对独立'。文章尝试从该属内差异出发,借鉴英美法系的'最佳证据规则''鉴真规则',解决'证据原件'及'三性'认定难题,再设计证据可采性标准和证明力认定规则方案,以期解决庭审实务问题并求教于同仁。

  • 标签: 即时通讯记录 电子证据 证据采信 证据规则
  • 简介:不久前,我儿子在打牌时与人发生冲突,双方最后有些激动相互打了起来,后来被人拉开。只是这个事情由派出所介入后做了治安处理。我儿子觉得处理不公,有些冤枉,便提出复议请求,结果还是维持原处理决定。后来我明白,处理以及复议都是由同一个机关进行,要更改结果很困难。现在有人告诉我,如果当时不服行政处罚,另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就好了,是这样吗?

  • 标签: 行政复议 民事诉讼 案件 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 派出所
  • 简介:<正>接近正义/司法的权利是所有法治社会承认的一项基本的宪法性权利。影响当事人行使接近正义权利的普遍性因素是:诉讼的成本;解决争议所需要的时间;司法制度发现事实真相和适用法律的正确程度。以“接近正义”为主轴的英国民事司法改革基本上是沿着裁判的公正性、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这三个维度展开的。本文拟就英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改革的背景、目标、内容及其绩效作初步考察。

  • 标签: 民事诉讼费用 民事司法改革 诉讼成本 审理程序 诉讼请求 法律援助
  • 简介:<正>2011年7月9日至10日召开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决定编辑出版会刊《民事程序法研究》。为繁荣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提升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水平,促进民事诉讼学界的学术交流,办好会刊《民事程序法研究》,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向全体会员以及国内外的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者长期约稿。一、学术性高低是会刊遴选稿件的基本标准。无论是理论探索、实证分析、比较研究,还是历史经验总结,无论篇幅大小与字数多少,只要来稿在观点、论证方法方面具备足够的新颖性、独创性,本刊就将采用。二、来稿符合学术规范是会刊遴选稿件的底线要求。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既是学者守护自身学术声誉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会刊持久生命力的基本保障。来稿一经采用,编辑会与作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确认来稿是否遵守了无抄袭、无剽窃的基本学术规范。

  • 标签: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程序 约稿函 全体会员 基本行为准则 民事再审程序
  • 简介:<正>一、前言在现代社会中,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为多数的诉讼案件不断增多,规范其成立要件及其法律效果的共同诉讼程序规则的重要性也逐步提高。笔者自2007年11月起在中日两国政府协议合作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及仲裁法修改项目》中担任日方委员,共同诉讼的有关规则也是该项目的重点探讨课题之一。据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所言,现行中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较少,民事诉讼法理论中有关共同诉讼的研究相对其他领域也较为薄弱。而且,中国的共同诉

  • 标签: 普通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 固有必要共同诉讼 类似必要共同诉讼
  • 简介:在现代社会中,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应该是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它们为着共同的目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中互相影响、互相衔接、互相作用。正是基于这种理念,本文以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为具体考察对象,试图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程序的具体构建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民事实体法 和谐 弱势群体 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
  • 简介:新的《民事诉讼法》对涉及司法鉴定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对鉴定人地位由法官事实认定的辅助人转向当事人一方的专家证人。为了配合这一角色的转变,《民事诉讼法》从证据失权和返还费用方面对鉴定人的出庭义务进行了规范。应当进一步完善鉴定人出庭的保障机制和鉴定人出庭时的庭审程序细则,使得鉴定人出庭真正能起到提高庭审质量的作用。

  • 标签: 民事诉讼 鉴定人 专家辅助人 庭审
  • 简介:法院独立审判与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之间内在的紧张关系决定了检察监督立法的复杂性。新民事诉讼法检察监督的修改体现了全面监督与有限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以保障检察监督的张弛有度。应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立法,将侵害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调解书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作为民事执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应明确检察建议的程序性规则,使之具有程序法特征。为确保裁判的稳定性,应严格限定“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申请抗诉事由的适用范围,并为当事人申请抗诉设定最长时限。检察监督的对象应仅限于法院的审判与执行行为。将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的协助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并寻求法理上的正当性,容易消解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作为法律监督者的原本的角色担当。

  • 标签: 民事诉讼 检察监督 检察建议 执行救济
  • 简介:201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与国内程序作了优化整合,涉及协议管辖、默示管辖、送达、保全等方面。针对这些修改,采用比较研究、案例实证、经济分析等方法,对其具体内容及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提出了以争议的要素和利益相关标准来判断“实际联系地”;建议重新明确默示协议管辖制度;对于电子送达的确认,建议根据电子技术的特征,将点击邮件作为电子邮件送达确认的界点;行为保全程序可参考中国已有的海事诉讼强制令程序和知识产权诉讼临时禁令程序。

  • 标签: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协议管辖 默示协议管辖 电子送达 保全
  • 简介:2012年8月31日,现行《民事诉讼法》再度修改,鉴于司法确认在高效分流案件、彻底消弭纠纷方面的突出功能,司法确认制度首度被纳入民事诉讼法典,该法在其第十五章特别程序中新设专节用于规范"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司法确认重在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的有效衔接,意在发挥社会救济与公力救济的协作优势,其"多元合作、协力解纷"的核心理念完美呼应了我国目前"纠纷频发、诉讼爆炸"的社会现实。以《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改为背景,为助力我国和谐社会总体目标的早日实现,对司法确认制度之历史与现实、立法与实践、缺陷与完善做一全面剖析和深入探讨成为必然。

  • 标签: 司法确认 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 民事诉讼法修改
  • 简介:法庭笔录不但是法庭审理案件过程的完整记录,而且也为法官作出裁判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来源;对于最终以调解方式解决的民事争议,法庭笔录有时还起着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作用。可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法庭笔录却缺乏有效的规制,既未直接言明其法律地位或效力,亦未对其应如何制作给予任何规定。立法的疏忽,必然导致实践中的各行其是,故而有必要通过修改现行立法以明确法庭笔录的法律效力,并规定应如何制作法庭笔录。

  • 标签: 法庭笔录 规制 法律价值
  • 简介: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关于鉴定方面的内容有着一系列的更新和完善。由于司法鉴定配套管理的三部法规都是在民诉法修改之前完成,无法包容民诉法的所有改革设想,在处理与鉴定相关事务方面难免存在疏漏。要有效履行司法鉴定管理职责,就必须认真思考并解决民诉法修改给鉴定管理带来的新问题,并在相关法规中及时地予以完善。

  • 标签: 《民事诉讼法》修改 鉴定管理 鉴定人 争议问题
  • 简介:除去特殊的历史背景、文化因素及制度设置之外,程序工具论的存在亦有其内在必然性因素,那就是程序自身所具有的工具特性。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程序所天然具有的工具特性,所以在现实的司法改革中,虽然采取了多种措施试图清除程序工具论在司法中的不良影响,但效果并不明显。程序具有工具与利益的双重特性,司法运作必须尊重这两种特性,并根据二者各自的功能及价值趋向,结合现实的需要对二者的关系作出适当的定位。为避免以往由于片面地强调程序工具属性而给司法程序运作带来负面的影响,应当以程序利益保护为中心重新构建诉讼程序。

  • 标签: 程序 工具 程序利益
  • 简介:2017年6月,《民事诉讼法》又有了一次修改。这次修改的突出之点在于,仅仅修改了一个条文——在《民事诉讼法》第55条中增加了一个条款——第2款。从1991年《民事诉讼法》制定以来,可谓是最小的一次修改。虽然是最小的一次修改,却有其重大的意义——明确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也肯定了检察机关经全国人大授权进行公益诉讼试点实践。

  • 标签: 中心 修改议论 完美诉讼法
  • 简介:海峡两岸之民事诉讼上诉制度,差异颇大.本文拟从比较法学之观点,将二者做一简要评析。两岸上诉制度首要之差异在于审级,大陆方面为二审四级,台湾方面为三审三级;其次在上诉期间、上诉主体、上诉裁判费、上诉之法定程序、上诉审理范围、上诉之判决、上诉之反拆、附带上诉、上诉之撤回与舍弃等方面之相关规定上,二岸亦颇有不同。“上诉”为民事诉讼法最为重要之诉讼行为之一,经由本文之介绍,亦可对两岸民事诉讼制度之整体差异,获得相当程度之认识。

  • 标签: 上诉 审级 反诉 续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