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八大报告通篇充满着法治精神。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天津建设是贯彻和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提高天津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是提高城市社会知名度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载体。建设法治天津,是天津顺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是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全面推进地方法治建设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保障天津人民安居乐业、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天津社会安全和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法治天津的建设中大有可为。
简介:<正>目次一、问题的提出:"机动车限行令"及其合宪性质疑二、私有财产权的宪法地位三、机动车限行构成宪法意义上的征用四、"机动车限行令"欠缺法律依据五、机动车限行符合但难以实现公共利益六、没有补偿的"机动车限行令"七、结语:违宪的"机动车限行令"一、问题的提出:"机动车限行令"及其合宪性质疑2008年6月,北京市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顺利筹备和成功举办奥运会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的决议》,发布了《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决定从7月20日起至9月20日,北京市机动车将分单双号行驶。该通告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北京奥运期间的交通压力,改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