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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罪与非罪,是大是大非的问题。理解这个问题,重点需要掌握三个方面。第一,犯罪的原则是预防优先、惩罚后置。对犯罪的惩罚是对已有之罪的惩罚;对犯罪的预防也是对已有之罪的预防。第二,犯罪的根据是行为人的主体意识,即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其包括罪过心理部分和非罪过心理部分。第三,犯罪的标准也就是适用刑罚的条件。危害行为犯罪的标准有三条,即犯罪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这三条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 标签: 犯罪化原则 犯罪化根据 犯罪化标准
  • 简介:"非法典"是指法典所追求的确定、完整、和谐一致等目标的不能实现,法典总会被突破的一种趋势.在对"非法典"的历史思潮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评述了"非法典"的特别立法、司法解释、法官造法等五个方面的现实状态."非法典"的根源包括法哲学根源、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法典的固有弱点以及公权利介入的增强等.

  • 标签: 法典化 非法典化 瓦解 原因
  • 简介:2002年,我到检察院上班的第一天,就加班加到晚上十一点过。守着一台卧式机箱的老电脑,按照领导的要求不断地改着一些文字,心里的念头就像显示器里的文字变来变去,我怀疑自己对公务员这三个字抱了过分美好的期待,对现在这份陌生的工作有太多人云亦云的憧憬。

  • 标签: 检察院 显示器 公务员 文字
  • 简介:1984年12月1日,由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证券部代理,上海飞乐音响公司公开向社会个人发行40万元人民币股票(A股),1985年5月,上海延中实业有限公司也向社会公开发行了股票。由此,上海产生了自解放初关闭证交所以来的第一批股民。

  • 标签: 股票发行 飞乐音响 证券部 中国工商银行 证券交易所 社会个人
  • 简介:2004年5月1日,欧洲竞争法的实质性改革取得了成效,本文介绍和评论了德国立法者对新的欧洲竞争规则的反应。概述了欧洲竞争法的主要改革内容和与之相关的德国《反限制竞争法》第7次修订。在限制竞争协议领域德国法以《欧共体条约》第81条为标准作出了实质性调整,而在单方限制竞争行为领域德国法却放弃了与欧洲标准的对接。在欧洲法新近的发展中,关于反竞争行为的私法性法律后果的规则显示出较大的重要性。欧洲企业合并控制的新规定至少目前尚未引起德国法的相应修订。在现行竞争政策的欧洲过程中提出的所谓更多经济考量的观念,即强调判断标准的经济,越来越多地侵犯德国卡特尔法,排斥德国法的传统规则特征。竞争规则的经济首先引起了人们对竞争法未来发展的深思。

  • 标签: 反限制竞争法 德国法律 欧洲化 欧共体条约 限制竞争协议 欧盟法
  • 简介:众所周知,从严格的释义学概念看,〔1〕比例原则是德国法的产物:它发端于18世纪末期的警察行政法领域,率先确立行政法位阶;战后伴随《德国基本法》的制定与联邦宪法法院裁判的解释适用渐趋发展出宪法位阶,最终成为统摄公法领域的皇冠原则.

  • 标签: 比例原则 本土化 全球化 导读 联邦宪法 18世纪
  • 简介:当前公安工作面临形势严峻的挑战,为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积极开展公安队伍正规、专业和职业建设成为公安机关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途径。现代社会环境下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专业、职业需要进行符合实际的定义及分析。

  • 标签: 公安队伍建设 正规化 专业化 职业化
  • 简介:《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民办学校与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司在退出机制方面是否完全同一,又是否存在不同之处。这是分类管理背景下民办学校退出的主要问题。可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退出与民办非企业单位退出的制度设计比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退出与事业单位退出的制度设计比较、营利性民办学校退出与公司退出的制度设计比较等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就法律机制而言,要解决民办学校退出的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可从预防冲突、排除冲突和裁决冲突三方面着手。

  • 标签: 分类管理 民办学校退出 法律规制 文义解释
  • 简介:【裁判摘要】一、对于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教育部门许可并通过民政部门登记设立的民办学校,当事人以其系该民办学校的实际出资人为由诉请变更举办人身份的,属于行政许可范围,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二、对于经教育部门许可并通过民政部门登记设立的民办学校,当事人以其系该民办学校实际出资人为由诉请确认其出资份额的,因该类民办学校系公益性组织,对该类学校的出资在本质上属于向社会的捐赠,民办学校对于已投入的资产享有独立法人财产权,且投入的财产终极归属于社会而非归属于出资人,故出资人对学校财产不具有财产权益,其要求确认出资份额的诉请没有法律上的财产权依据。

  • 标签: 进修学校 合同纠纷案 上海虹口区 《民办教育促进法》 法人财产权 民办学校
  • 简介:<正>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引起社会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在社会变革中,高等教育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角色分化,相应地举办权、管理权、办学权面临着重组和体制重建。与此同时,办学者(高等学校)内部,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也发生着分化,内部领导体制、内部管理体制、学术管理体制也面临着整合和重组。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伴随着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高等学校内部领导体制与内部管理体制不分,高等学校的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往往交织在一起,政治

  • 标签: 权力配置 领导体制 内部管理体制 学术权力 校长负责制 办学者
  • 简介:教育的发展不仅取决于经济和技术的投入,还与基本的制度环境以及在这种制度环境中的政府作用发挥有关。近年来许多国家都在对政府职能进行检讨和反思,试图打破对政府的盲信,建立适应后工业社会和信息时代的后科层制行政模式,这一改革已成为全球性的现象,并形成了不同取向的改革思潮和改革模式。世界范围内发生的公共教育重建运动可以看成是上述政府职能改革的直接反映。这场运动强调学校自主权和家长、学生的选择权,试图通过某种市场、民营的形式,来打破公共教育的政府垄断,最终改善公共教育的绩效。

  • 标签: 政府机构改革 公共教育重建运动 改革思潮 改革模式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的定义富含较大的解释空间。通过研究现有判决事例发现,法院在判断中着重从信息产生主体、信息产生性质、信息产生方式、信息存在方式四个要点进行了审查,继而可以归纳为判断“政府信息”的三大司法要件:行政职权的行使、行政机关的实际持有和信息的实际记载。这一标准为法条中的不确定概念提供了基本解释取向,但还需要经过嗣后同类或者类似案件的检验,才能成为符合现实需要、回应条文内涵的司法认定标准。

  • 标签: 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 司法审查 判例研究
  • 简介:2015年年初,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陆富国、陆红霞父女提起的8起政府信息公开系列行政诉讼案。这被看作是“率先在全国对政府信息公开滥诉行为予以规制”,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滥用诉权”的讨论。

  •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发布会 行政诉讼案 人民法院 滥用诉权 港闸区
  • 简介:反倾销法上的最佳可获信息规则(BIA)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客观上对出口方不公平;WTO立法对BIA做出了指导性和原则性规定,DSB的实践对该规则有所发展和引伸;欧美的BIA要求十分详细,适用条件明确,欧盟的规定在文字上更接近WTO;中国的BIA已有制度和实践基础,需要进一步完善。

  • 标签: 最佳可获信息 适用条件 中国的BIA
  • 简介: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原则具有正当性,其符合大数据时代的法律需求,是平衡个人和数据控制者利益的利器,对作为个人信息法律核心原则的同意原则形成补充,弥补同意原则在大数据背景下的局限性。合理使用原则的内涵可适当借鉴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原则,并在现有制度体现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安全管理、经设计的隐私、个人信息风险评估、个人参与和控制等相关规则加以丰富。

  • 标签: 个人信息保护 合理使用原则 同意原则
  • 简介:商业贿赂作为一种“潜规则”,其行为有着较强的隐蔽性,此类案件线索也往往很难被发现。然而,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是查办案件的前提基础和关键环节,要加大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力度,首先要拓宽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信息联络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拓宽侦查途径,实现独立行使侦查权的重要手段。

  • 标签: 商业贿赂 信息联络员制度 检察机关 侦查途径 侦查权
  • 简介:本文论述了电磁信息痕迹的概念和特征:特异性、精确性、非直观性。电磁信息痕迹的种类视听资料、主信息痕迹、金融商务财税信息痕迹,计算机网络、其它。电磁信息迷在刑事侦查中的运用:发现犯罪线索攻犯罪人、证实犯罪、破获刑案;不断创新发展刑事侦查措施手段,补充和完善犯罪侦查对策体系内容,是侦查、审理具备有关条件必须收集的重要证据,发现,制止计算机网络犯罪活动,侦破“网络犯罪”案件,惩处网络犯罪。

  • 标签: 电磁信息痕迹 视听资料 网络攻击 侦查
  • 简介:日本全面实施的新《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内涵的界定、保护标准、个人信息流转的限制、监督以及违法处罚等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与此同时,还规范了特殊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这一法律的实施意味着日本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对个人信息强保护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对日本相关经验的参考能够为中国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方面提供新的借鉴.

  • 标签: 日本 个人信息保护 中国
  • 简介:美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网络信息安全治理的宏观战略、法律制度、组织体系和审查原则四个方面。其中,战略政策体现的是美国政府治理网络信息的宏观构想;法律制度和组织体系分别是网络信息治理的中观"软环境"和"硬基础";审查原则则是限缩网络信息内容的具体操作准则。美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机制对我国的启示主要在于:应在权衡本国国情基础上认真反思构建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机制的正当性与可行性;应制定科学、合理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应建立"权责统一、层级分明、分工协作"的行政组织体系来规制网络信息,应构建一套完整、系统涵盖网络规制模式、规制范围、组织体系、操作程序、审查原则等的法律制度,限制网络信息的行为应当接受严格的法律原则与标准的制约。

  • 标签: 美国网络信息安全 治理机制 战略政策 审查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