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事业。2020年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新修订的档案法),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有力地推进了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2021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注重把握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三个维度”,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档案法,推进档案工作法治化进程,实现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简介:当前,在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引下,一场企业转制浪潮正席卷苏南大地。但企业转制成功与否,关键在于依法规范.也就是说,企业转制应当纳入法制的轨道。一、企业的法律地位与现代企业制度.我国《民法通则》最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企业法人的法律地位。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成立时产生,到终止时消失”。企业只要经过法定程序,取得法人资格,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就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实体,在市场竞争中不仅享有一定权利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那种没有经过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公司)是非法的,其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其主管部门承担法律责任。
简介:对于粮食流通行业来说,2004年5月26日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日子,这一天,《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给粮食行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标志着粮食流通管理驶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