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了能够进入中国开展活动,一些外国非政府组织调整策略,不按照它们在中国境外的一般做法行事。循序渐进是多数外国非政府组织所采取策略的主要考虑,即先寻求在中国站住脚、建立合作关系网、奠定活动基础,然后逐步推进以实现其战略乃至最终使命。一个非政府组织的对华策略当前在中国通常是可接受的,但并不意味着该组织会长久保持同样策略,未来一旦其在中国的活动基础奠定或者中国社会、政治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该组织很可能会调整或变换策略。通过对外国非政府组织对华策略分析,可以了解与把握其在中国活动现状及效应,并展望与推测其未来策略调整或变换趋向,还能够认识中国有关各方应对外国非政府组织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外国非政府组织对华策略的形式与内容都很丰富,下面从五个方面概括论述。
简介:我国法律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致使司法实务中在理解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上存在不确定性和随意性。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特征时,应注意把握对行业、区域、控制程度的理解。对一个组织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判断是一种法律判断,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并不影响该组织的实际性质;黑社会性质组织维持结构稳定的要素或纽带既可以是团体的纪律,也可以是组织者、领导者的个人魅力以及组织产生、分配的利益。对其经济实力特征的认定,不宜对立法解释规定的"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作狭隘理解。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行为的理解,应紧扣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侵害客体和本质特征,即限于扰乱公共秩序,包括扰乱公共生活秩序和公共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
简介:精简议事协调机构一直是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然而在过去几十年里,议事协调机构呈现出"精简-反弹"周期式生长现象,屡次精简效果都不理想。这一困境背后实际是公共组织内的协调机制选择问题。本文研究目的是解释议事协调机构在公共行政组织内的生存逻辑。基于交易成本理论与新制度主义理论,本文提出议事协调机构生存逻辑的两方面解释,并以中央政府为样本对两种解释进行了实证检验。基于实证分析结果,本文构建出一个综合性的理论解释,即"上支持+下需求"双条件框架:一方面,议事协调机构能帮助任务牵头部门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高层领导的支持为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与存续提供了合法性。"上支持+下需求"两方面条件的持续满足,支撑了议事协调机构的长期存在以及精简后的再度生长。这一框架也为理解我国公共组织内协调机制选择提供了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