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在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引下,一场企业转制浪潮正席卷苏南大地。但企业转制成功与否,关键在于依法规范.也就是说,企业转制应当纳入法制的轨道。一、企业的法律地位与现代企业制度.我国《民法通则》最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企业法人的法律地位。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成立时产生,到终止时消失”。企业只要经过法定程序,取得法人资格,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就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实体,在市场竞争中不仅享有一定权利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那种没有经过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公司)是非法的,其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其主管部门承担法律责任。
简介: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立法经验表明,中国诸法规构成的群体已经成为当前法的形式体系的中坚力量,而它们之间的关系则比较复杂。本文通过比较分析诸法规的立法主体、效力和适用规则,立法依据和立法范围、立法程序和立法监督等要素,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通过追溯它们如何和何以成为中国正式的法的形式,揭示中国立法体制建制的发展片断和动因;通过考查它们在法的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制定和实行情况,检视中国的法如何体系化地回应实际生活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作者力图通过以上广视角的比较和研究,为各有权主体自觉地根据不同法规的特点和特色确当地履行立法职能提供理论参考。
简介:通常在颁布的法律、法规的题目和正文之间都有带括号的一段非正式条款文字,内容包括法规的通过、修正、公布和施行时间等。目前我国对这段文字还没有统一的名称。虽然有人在有关文章中提到过,但不是很规范。如周旺生的《立法学》一书中用过"法律中的括号"的提法。同时指出:"这里所说的法律中的括号,是指法律名称下方设置的括号。在括号中表明法律通过时间和通过机关、公布时间和公布机关、施行时间等内容"。"括号"是一种标点符号。把这个标点符号同"各部分标题、目录和序言"等名词并例起来进行解释,显然是不合适的。有人说称"法律声明"为好,但也不太准确。我认为用"法律说明"或"法规说明"较为贴切。"法律说明"或"法规说明"都不是法律或法规的正式内容,但它是公布后的法律或法规的一段说明性文字。既然"法律说明"是法律或法规的组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