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如何公正、公平处理交通事故,历来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使群众满意,固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勇于探索,大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率先在全县实行了交通事故处理行政执法“阳光作业”机制,把事故处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向社会公开,此举避免了“暗箱操作”之嫌,既给人民群众一个“明白”,又还交警一个“清白”,使事故处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全面开展“阳光执法”,提高办案透明度和推行警务公开以及开门评警活动中,固镇县交警大队首先改革了勤务制度,交通事故处理实施内勤、外勤职责分开。外勤民警负责事故现场勘查,调
简介:凌晨血案11月11日,淮北大地的气温普遍下降,阴沉了多日的天空终于飘起了细雨,偶而伴有几片雪花,西北风带着响哨肆无忌惮地吹着。凌晨旷野的道路上车辆稀少,行人全无。5时40分,宿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的值班电话骤然响起,正在值班的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蒋建华迅速拿起话筒,电话里传来122指挥中心的指令:206国道夹沟段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逃逸,请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两辆警车像离弦的箭,载着民警,划破黎明前的黑暗,飞速驶往事故现场。与此同时,宿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许兴龙也接到消息,他当即向路面执勤中队做了部署:要求对过往的车辆认真盘查,发现问题,当场查扣,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要求二大队不
简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责任认定是事故调处的重要环节,它不仅隐含着“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不可忽视的因素,而且为“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提供完备可靠的法律依据,因此一直为当事人极为关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指出“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但如何界定上述“因果关系”及“作用”又无疑成为责任认定时的关键所在。本文就最近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对上述问题谈一点粗浅看法。一、简要案情200年9月16日13时30分,休宁县西田乡阳台村人项XX驾驶皖J-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