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运用结构方程建模(SEM)方法,采用验证性分析与探索性分析相结合的思路,根据106家中国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调查问卷和2008年年报数据,对中国特色的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构念进行了检证,并根据2011—2013年中小板公司年报数据,选择了686家样本公司进行大样本稳健性检验。首先,根据文献进行规范研究,构建具有股权结构和债务结构两个横截面的资本结构构念理论模型。其次,运用因子分析和结构方程建模等实证方法,构建11个SEM模型,分别从股权结构、债务结构、股权结构和债务结构的关系、经营绩效、股权结构和债务结构与经营绩效的关系等五个方面,对资本结构理论模型进行模型拟合、模型评价和模型修正。最后,结合资本结构构念的理论模型和实证模型提出,以中小板公司为代表的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不能简单模仿国外惯例,即只用资产负债率作为唯一的代理变量,而中国实情决定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是资本结构不可或缺的代理变量。由资产负债率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共同构成的资本结构构念才能对企业经营绩效提供较强的解释力。
简介:以中国证券市场中特别处理(ST)公司的申请摘帽制度为例,本文考察了监管制度化对盈余管理及其监管的影响。ST公司如果希望摘帽,需要满足监管规则要求的盈利水平。研究发现:(1)当摘帽设定的盈利指标没有对盈利质量作出明确限定(制度化之前)时,申请摘帽公司在申请摘帽的业绩中普遍确认了重大非经常性利得;当摘帽标准明确限制了非经常性利得的幅度后(制度化之后),申请摘帽公司在申请摘帽业绩中确认的非经常性利得显着降低。(2)制度化之后的批准摘帽决策比制度化之前的批准摘帽决策伴随了显著更低的申请当期非经常性利得水平。(3)从申请摘帽年度以后的业绩来看,获批摘帽公司的业绩显著优于未获摘帽的公司;制度化之后获批摘帽的公司略优于制度化之前获批摘帽的公司,但并不非常显著。本文提供的证据意味着,在中国特定的法律和制度背景下,仪凭监管者的自主裁量,即使是对非经常性利得这样相对明显的盈余管理手段,监管者的遏制倾向也是有限的;制度化能够引导申请公司以及监管者的行为并提高盈利指标的监管效果。
简介: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部署,确立国库集中收付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地位,是各级财政的重要任务之一。目前,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已在我省省市两级基本确立,在县区也得到积极推行,但在乡镇一级推行改革的却为数不多。近两年,我省鹤壁市在下属乡镇积极探索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