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于披露涉未成年被害人刑事案件,一般认为其重要价值在于保障公众知情权以及起到警醒社会成员的一般预防作用.同时,当前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报道工作已有相关的自律规则,如对未成年人使用化名、隐去重要个人信息等等。然而,从当前发生的犯罪来看,涉未成年被害人的刑事案件信息披露则缺乏相应规范,而且存在着该不该披露、披露多少等争议,从犯罪心理学以及犯罪实证研究角度来看,对涉未成年被害人的极端恶性案件进行广泛、详细披露或报道会产生严重的负面效应,即强化同类潜在犯罪人的内心犯意和行动欲望.因此,应当以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价值取向,在公众知情权与未成年人权利保障二者之间,应当选择保障未成年人,其保障的重点则是案发后的案情通报阶段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及有关案件细节不被披露,以合理限制公众知情权范围的方式,建立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信息披露规则,以最大限度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
简介:在当今全球化潮流中,国家仍然、并且将继续是世界政治或全球体系的主要角色。国家在同侵蚀其权势和权威的非国家行为体、特别是跨国行为体的关系中,总的来说仍占据显著上风。所以如此,是因为国家仍在国内、国际和全球生活的组织方面发挥非常重大、甚至首屈一指的积极作用。国家及其主权一般仍是为在其疆域内实现和维护人的安全和福利、造就或促成社会公正、表征和保持人首要的社会群体认同所必需;主权国家与其国际体系可以大体维持国际安全,并且进至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国际合作与进步。当代技术力量、特别是信息技术力量在不少方面削弱了国家对其境内社会的控制,但与此同时国家完全可以、事实上也在利用这同一类技术加强自己,维持甚至增进其控制。当代世界存在三大类在有效权能和全球化适应能力方面不同的国家。总之,对全球化潮流中国家作用的削弱和加强必须有双重性的观察,形成辩证法所要求的精致理解。尤其需要抵御在西方(乃至一定程度上世界范围)相当流行的国家衰落、过时甚至有害论,为此必须认识其意识形态性质和思想方法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