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著作权的出现无疑是对著作权人的一项重要法律保障。但是从一部法典的立法初衷而言,著作权的产生不只是“单向性保障”,即只为单一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它还应当具备“社会性保障”,也即需要保护公众对于知识的共享,以此促进整个社会的科技、文化和艺术等得到充分发展。所以,对著作权限作合法的规定,既能实现“文化共享”,也能彰显“文化自信”。
简介:摘要:随着债权人撤销权制度被广泛适用,该制度的目标定位为“共益性”还是“私益性”,应否对“债权人”“诈害行为”“主观恶意”方面作出适当限制等被反复讨论、观点各异。下文主要从条文释义和司法实践角度阐述浅薄观点。
简介:摘要:人工智能生成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不是由人类创作完成的,而是机器运作的产物,所以很难被认定为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作品。它的出现给现行的著作权法律体系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司法实践中也已经出现了人工智能生成物因为无法可依而被他人滥用的情况。本文通过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分析,结合我国基本国情提出了一些完善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保护的措施,从而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发展提供思路。
简介: 摘要:担保制度最核心的优势在于其“优先受偿性”,当债务人出现逾期不能清偿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担保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担保物权从而保全债权或者减少债权损失。然而,当担保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中,担保物权的实现时点、实现方式及程序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这种限制有可能降低担保权人受偿的确定性并且减损担保权益的价值。
简介:摘要:鉴于船舶价值大,跨国运输等特殊属性,无论是海商实务中还是《海商法》和《民法典》物权编的法律规定中,都确定了船舶物权的登记对抗主义模式。但是对于登记对抗下不可对抗第三人的范围,到底是《海商法》中规定的广义第三人更为合理,还是《民法典》中规定的善意第三人更为合理,还是应该再将第三人的范围在善意的前提下进行进一步的限缩尚有争议。需要明确第三人范围使得船舶物权的物权变动制度更加的合理、完善。本文首先立足于这两部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对船舶物权的登记对抗主义进行释义,再对船舶物权登记对抗中的第三人范围进行分析界定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简介:摘要:管辖权异议制度是民诉法赋予当事人认为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法院在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上不享有管辖权,而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受诉法院提交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与意见。管辖权异议制度设置初衷在于纠正管辖错误,从程序上保障当事人实体权利,从而促进司法公正。可目前,由于暂未形成一套与管辖权异议制度并相匹配的受理、审查、处理1制度,因此管辖权异议制度已成为被告恶意拖延诉讼的工具之一,恶意拖延诉讼直接导致案件无法如期得到裁决,纠纷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当事人实体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从而加重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法院公信力受到挑战,从而严重制约着依法治国的建设。本文将从管辖权异议制度滥用的具体成因及对策进行简要分析。
简介:摘要:完善土地经营权入股的相关配套政策是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流转,提升农民基本生活质量的重中之重。对于拓宽农民收入,扩大内需具有重大意义。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有限公司后的股权退出,是更关乎农民权益的重要环节。由于土地经营权出资方式的特殊性及农民股东自身存在弱势性等客观事实,建议在法律层面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应适当放宽农民股东退出限制,明确土地经营权期限性的规定,减小农民股东的失地风险,完善农民股东退出阶段的权益保障制度。
简介:摘要:在知识产权领域,人工智能的出现打破了几千年来人类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创作和研究的垄断地位,同时也对现行法律规范提出挑战。本文在分析人工智能及其创作物的概况和特点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主流的权属观点,提出通过邻接权制度来构建起人工智能创作物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