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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许多年以来,我一直发出“让我在英语国家待3个月,保证英语说得呱呱叫”的条件式大言,让我的听众恨得牙痒痒的。他们一恨自己的英语确实讲得不好,二恨条件式句法让我有太多的自由。星移斗转,俺终于把条件式变成了直陈式,赢得了待在美国的机会。2002年12月4日,是我到美国后正好三个月的日子,那我的大言是否兑现了呢?看了这篇小文,您就知道了。

  • 标签: 英语 学习环境 美国式英语 学习方法
  • 简介:法规竞合的本质是刑事法律规范的竞合,不是法律条文的竞合.法规竞合是一种立法现象,不是犯罪形态.法规竞合是犯罪构成的竞合,不包括法定刑的竞合.法规竞合可以发生在基本犯罪构成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基本犯罪构成与修正犯罪构成之间.法规竞合包括外延包容、外延交叉、内涵从属三种逻辑模式.

  • 标签: 法规竞合 基本犯 交互竞合
  • 简介:针对长期以来国内外有关行政刑法属性上的争论,尤其是行政法说与刑事法说,系统分析了争论的主要原因及牵涉的相关因素,并对行政刑法进行了符合现实条件的基本定位。行政刑法既有刑法的性格,又有行政法的某些特征,属于行政法与刑法的交叉领域。它是规定什么是行政犯罪、犯的何种行政犯罪以及应承担何种行政刑法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标签: 行政刑法 行政法说 刑事法说 交叉领域
  • 简介:在法律哲学中,拉兹为法律理论引入了权威概念并推进了对权威一般理论的研究。权威理论在当代英美法哲学中具有重要的理论地位,这个理论的提出引发了法律哲学的实践转向,近代以来的分析法理学也可以在权威理论的框架下得到重述。实践转向伴随着哲学上实践理论的复兴,而且也对实践理性哲学本身做出了贡献。拉兹提出权威命题是为了论证其排他性法律实证主义的来源命题,以与科尔曼的安置命题和德沃金的融贯命题相竞争。

  • 标签: 权威 理由 法律实证主义
  • 简介:商务英语有很强的专业性,它不仅应注重英语语言知识的讲授,也应注重英语国家文化背景的讲解。中西方文化差异体现在寒暄问候、商务谈判、商务宴请、时间观念和商标语言及产品的包装设计。针对以上差异提出高职商务英语教学应采取的教学方法。

  • 标签: 商务英语教学 中西文化差异 商务交流
  • 简介:<正>目次一、讨论的展开二、主要的问题及回应三、宪法与民法关系之我见纵观近年来有关宪法与民法关系的争论,其间涉及的问题可谓林林总总。然而若从整体层面上看,宪法与民法的关系牵涉的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法律效力;(2)调整领域;(3)权利性质。具体说来,也就是

  • 标签: 宪法解释 宪法学 宪法权利 母法 权利性质 徐国栋
  • 简介:犯罪论体系具有指导功能、限制功能、检验功能、展示功能等四方面的功能。以功能论的标准衡量,可以发现我国四要件理论并不能很好地满足这些基本功能,因而有必要进行改造。目前的改造方案,大致有坚持平面思维的改造、进行阶层式改造、移植说三种。随着各种改造方案的提出,四要件理论“一统天下”的局面,已经不复存在。犯罪论体系在中国的发展,呈现两个基本趋势:一是进行阶层化改造的努力得到更多人赞同;二是在满足控辩对抗方面迈出关键步伐。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四要件说 阶层理论
  • 简介:描述性法理学旨在理解法律,而不对法律进行道德评价.描述性法理学坚持一种基于内在观点的描述性方法论,面临观点选择问题和观点解释问题.描述性方法论坚称元理论评价命题和间接评价命题可以完成对内在观点的遴选任务,而且以描述性的解释学方法可以恰当地解释内在观点.但是,这两种方法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有缺陷的,致使描述性方法论和描述性法理学难以获得成功.

  • 标签: 理解命题 内在观点 元理论评价 间接评价 解释学方法
  • 简介:1789年法国大革命前,法国的法官主要是世袭制的。1789年制宪会议取消了这种做法,而代之以遴选制度选定法官,1908年2月13日的法令颁布后,法国开始组织法官全国会考。法国现行法官会考制度由1958年12月22日条例规定,每年举行一次。

  • 标签: 西文国家 法官委任 法国 遴选制度 专业化 德国
  • 简介:目前,如何改良与构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已然成为中国刑事诉讼领域的焦点论题。我国当前的理论学说大多以比较法为经验范本来论证我国构建此制度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却对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源生地)理论界的理论观点缺乏必要而充分的解读。其实,在美国,针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无论是在理论基点上,还是在改革取向上均呈现出截然相对的论争观点。为此,有必要澄清美国场域针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观点与争鸣,进而对其话语资源进行反思性解读。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美国场域 改革取向 话语资源
  • 简介:在国际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有关“国家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理论争论旷日持久,但终因各方观点不一而予以回避。学者对该问题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家主权与国家的对世义务、国家犯罪和刑事责任的合法性、集体犯罪和集体惩罚的合法性、实现国家犯罪刑事责任的可行性、国家作为抽象实体有无犯罪意图、国家责任的性质六个方面,分为支持与反对两种观点,彼此针锋相对。基于国际政治现实与国际法治追求的考虑,为了有效遏制最严重的国际犯罪,在国际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中出现以“政府犯罪”代替“国家犯罪”的新思路。

  • 标签: 国家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国际社会 学术研究 理论争论 新思路
  • 简介:<正>基于"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正在成为我国刑法学派之争的一个方面"或者"我国刑法学界围绕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展开了争论"的学术背景,《中国法学》(2010年第4期)"本期聚焦"栏目推出两篇力作,即陈兴良教授的《形式解释论的再宣示》(以下简称"陈文")和张明楷教授的《实质解释论的再提倡》(以下简称"张文")。读

  • 标签: 解释论 违法性 陈兴良教授 犯罪论体系 罪刑法定原则 张明楷教授
  • 简介:本文就日本明治时期民法典论争及其与我国清末礼法之争进行评析和比较,着重分析研究了其间的差异及产生这种差异的内在原因,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一、日本明治时期的民法典论争,简要介绍其产生发展的前后过程;二、日本民法典论争与清末礼法之争的相同点,分析两者之间存在的共同特点;三、日本民法典论争与清末礼法之争的不同点,分析两者之间存在的不同之处;四、对两者间异同的思考,对两者之间何以存在异同的中日两国的内外因素进行了探讨.

  • 标签: 日本 民法典论争 清末 礼法之争
  • 简介:东西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是西方文明中根深蒂固的叙事模式和话语传统。政治思想中有典型的东方专制主义谱系,在法律传统中也可以勾勒出"法律东方主义"的理论范式。孟德斯鸠建构了逻辑严密的东方专制主义理论,黑格尔则从历史哲学的角度为东方专制主义叙事提供了最严密的哲学论证。这一话语具有明显的二重性,其中知识与想象并存、真实与虚构混同、深刻与误解交织,其往往夸大东方历史的某些落后特点,并塑造东西明优劣的等级秩序,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更多是西方文化为了认同自身所构筑的"他者"。当下应反思并超越此种历史观念和权力话语,推进多元法律文明的发展。

  • 标签: 法律东方主义 东方专制主义 东西二元对立
  • 简介:2008年奥运会是中西文深度交融的契机,本文对古希腊文化对奥运文化的滋养、现代奥运文化的普适价值、中国文化与奥运文化的相通性、中国文化对奥运文化的可资贡献,进行了一一阐发,以提升2008奥运的人文价值.

  • 标签: 2008奥运会 文化 人文奥运
  • 简介:日本的宪法私人间效力理论受到德国直接适用说、间接适用说、无效力说的影响,存在学说的对立和争论。为了克服传统理论的缺陷,日本的私人间效力理论对传统理论不断地进行反思、重构。在关注国家保护义务理论等国外学说发展的同时,也结合日本自身的裁判实践,突破传统理论的局限提出新视角、新问题。本文在学说梳理的基础上,总结出私人间效力理论的归结是法的解释、适用的基准问题,即利益衡量。所以,过度纠结于私人间效力的规范性构成未必对人权保护有益,应当关注司法实践中利益衡量的正当性问题,寻求更利于保护人权、保障公正裁判的利益衡量标准。

  • 标签: 私人间效力 合宪性解释 利益衡量
  • 简介:英美法系争点效力理论积极地赋予判决理由中的重要争点以不可争议的遮断效力,一旦法官按照客观范围、主观范围、作用情形、运用方式等一整套的判断规则和程序规则认定前诉判决确定的争点对后诉事实认定发生争点效,后诉法院和当事人就只能接受前诉对该争点的判断结果。争点效理论有利于实现诉讼经济、一次性解决纠纷和避免矛盾判决,但是反对论者也提出诉讼突袭、过度诉讼、侵害法院的审理权限等理由相抗衡。在反思争点效理论的比较法意义后,本文认为,我国预决效力条款应当朝向大陆法系事实证明效力方向发展,修正遗留自苏联的法理偏差,同时吸收争点效理论在客观范围、除外情形等方面的设计,以期通过细化的公文书证证明力规则丰富和完善民事判决理由的法律效力制度。

  • 标签: 争点效 预决效力 判决理由 公文书证
  • 简介:在世界范围内有三大代表性经济法模块:美国经济法模块、德日经济法模块和转轨国家经济法模块。前二者属于西方经济法模块,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经济法,后者是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国家经济法组成,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这些经济法模块的各自发展历程不一,具有不同的特点,但是同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并相互影响。从长期来看,各种模块的经济法将不断接近,呈现出融合的趋势。

  • 标签: 经济法 东西方 模块 融合
  • 简介:孟勤国教授的《法官自由心证必须受成文法规则的约束——最高法院(2013)民申字第820号民事裁判书研读》曾引发法律界的激烈论争,几乎酿成一桩公案。遍览该案三级法院裁判、孟文内容以及参与各方攻防论据,大多涉及程序法问题,对该案实体争议焦点如620股优待股权益性质及其处分权利、590股现金股质押的效力、是否违反流质禁止规定、被告有无权利抵扣债务等,均未充分论证。其中优待股虽然在《公司法》中难觅踪影,也与近年推行的优先股有所不同,但孟文质疑的法律效力难以否定。迄今为止,尽管论争几近平息,遗留问题却远未解决。现实中权能特别设计的股权繁复多样,远非普通股、优先股的传统分类所能涵盖,公司章程自治规则应予充分尊重,类别股权益的平衡路径亦宜交由公司自行选择决定。

  • 标签: 优待股 章程规定 类别股权益 平衡路径 公司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