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法治国家建设目标实现重要的文化基础。法治文化是包括法律制度结构和法律观念结构以及自觉执法、守法、用法等行为方式,是包含民主、人权、平等、自由、正义、公平等价值在内的人类优秀法律文化类型。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真诚信仰法律、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环境,乃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依靠党的领导、政府推进、人才保障、社会协同、民众参与;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观念引领和实践驱动.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基本法治实践活动,乃是法治理论和法治文化发展的动力和基础;需要多元主体的通力协同、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必要的实践载体和有效的实施方式;需要认真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唯有如此,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才能获得丰厚的发展资源、才能保持强劲的发展动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简介: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鲜明提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一个内涵深刻、意义深广的重大论断,需要我们悉心思考、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经历了一个艰辛探索的过程.从1949年10月到1956年的当代中国第一次法律革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奠定了重要基础;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持续到当下的当代中国第二次法律革命,形成与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其确定的内在目标,这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当代中国伟大社会变革进程的法权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基本依托;务实主义的法治改革路径:国家法治与区域法治的协调发展;中国法治国情条件的深刻反映。在当代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要确立中国法治发展在全球法治发展进程中的自主地位.坚定地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条件的自主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简介:邓小平是构建毛泽东思想的积极参与者,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之后,他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继续丰富和发展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美学,为迎接中国新的文艺春天,吹送东风,焕发精神,形成氛围。他继承和发扬了毛泽东思想美学的党性原则、工农兵方向、人民至上论、“洋为中用,古为今用”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废止了“文艺为政治服务”的口号,正确处理了文艺与政治的关系,提出了“文艺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针。他在思想文化战线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运用实事求是的辩证方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为中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文艺的繁荣和发展,进行了马克思主义美学中国化的实践和理论总结。
简介:严格意义上的民事死亡制度起源于罗马,判罪、移民两种导致民事死亡的原因,在罗马法上都发生了。从此,这两者成为历代的立法者和法学家考虑民事死亡问题的主线。而且,罗马法学家感受到了一种类似于死亡的导致民事法律关系变化的法律事实,还差一里路把它提升为概念,进而反过来把它系统化为制度,这一工作由中世纪法学家完成。他们型构了拥有自然死亡和民事死亡两个种的死亡的属概念,进而把两种死亡都当作导致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而后,民事死亡按罗马人开创的三个方向以立法的方式实现了体系化。但在19世纪后半叶,民事死亡制度遭遇了合理性危机,导致多数采用它的国家和地区名义上废除了它。但实际上,这种废除实际上是“粉碎”。换言之,民事死亡的效果首先被分解为公法上的和私法上的,然后在这两个范围内又进一步地破碎化。除了少有的剔除,其余的“碎片”都换了个名称继续存在直到今天的现代法中。为何民事死亡制度不死?因为它满足了一个社会清除害群之马的需要和内外有别的需要。
简介:少数人权利问题的提出已有时日。在由少数人问题的产生到少数人概念的界定再到关于少数人保护机制的问题,其间理论上的逻辑、进路、研究框架仍需某种范式的支撑,以求得在这一问题上有相对清晰和明朗化的一整套体系性知识储备。当代西方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论争中产生的大量学术推演和理论构建无疑为此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智识资源。作为争论的后果,其在权利来源及正当性、一般及特殊权利保护形态、群体道德共享性、公民参与权等方面均有重要理论贡献。社群式少数权利逻辑指出了自由主义理论的多重理论困难,但在某种程度上说仍无法逃离自由式建构的基本假设。金里卡总结了其间的争论点,并运用多元自由主义的理论分析少数群体权利的正当性问题,提出了一种多元文化的公民权理论,从而形成了一套内含于自由主义框架内族裔问题的少数人权利保护的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