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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德国是刑事政策理论的发祥地,也是刑事政策思想学说最为深刻、系统的国家.它将刑事政策的任务定位于:基于不同时期的社会状况和犯罪态势指导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刑罚执行法律在内的刑事法律的制定、执行及变革,指出与犯罪作斗争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人道、法治和公正三大原则贯穿于刑事政策的始终,使得现代德国刑事政策的进程表现出整体上犯罪网趋宽、刑罚网疏缓,而对特定犯罪轻中有重、重势增强的特征.

  • 标签: 德国刑事政策 任务 基本原则 犯罪预防
  • 简介:对我国外资优惠政策的重新思考湘潭大学副教授胡充寒对外资实行优惠政策一直是我国吸引外资的一项主要原则。诚然,这种优惠政策在吸引外资的进程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对外开放面临的国际经济新格局,现行的这种优惠政策存在着...

  • 标签: 外资优惠政策 外资企业 内资企业 超国民待遇 外商投资企业 吸引外资
  • 简介:《民法典(草案)》关于外国法查明的条文,与目前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意见相比,内容上有了明显变化。设计者可能意图借鉴德国等国的做法,建立一种不同于当事人证明和法官依职权调查的折衷的外国法查明方式。然而在德国,外国法查明所依据的《德国民事诉讼法》第293条并不能仅仅从其规则文字本身获得理解;依据学说和判例,德国实行的是严格的由法官依职权查明外国法的方式。我们与其另行寻找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则作为我国可以实行折衷查明方式的佐证,不如转而探究型塑外国法查明方式的各种要素以及这些要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并进而审视和检讨相应要素在我国法制环境下的表现样态。本文的目的并不在于构建新的规则,而是希望引起学界对外国法查明问题的关注及进一步讨论。

  • 标签: 外国法 德国 借鉴 《民法典(草案)》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
  • 简介:《1934年互惠贸易协定法》的通过是美国贸易政策与立法发生重大转变的标志。“1934年体制”导致美国《联邦宪法》中由国会主导的贸易政策规制体制真正开始向由国会与总统共享决策体制的过渡完成。其中所涉及的深刻的国际与国内政治一经济背景是解读这一体制的关键所在。审视这一体制并廓清其中所含的法律机理,有助于我们深入剖析美国贸易政策的历史流变,其影响表现在对美国国内贸易政策与国际贸易体制两个层面。

  • 标签: 贸易政策 国会与总统 决策机制
  • 简介:2009年10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这一法案的通过,填补了我国在驻外外交人员的管理、职责、待遇、外交衔级的授予和外交职务的决定主体等领域的法律空白,对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外交人员队伍,确保驻外外交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我国的外交事业在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下稳定发展、壮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 标签: 外交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 解读 履行职责 会议讨论
  • 简介:21世纪德国法学教育改革的重点是:加快培养过程的现代化和授课形式的多样化;通过优化录取和优化培养,提高学生质量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学者建议:授予法学士学位(前提:修满6个学期的课程),以此取代到目前为止所实行的定向和中期考试;可提前用笔试和口试的形式进行第一次国家考试中的主科考试(如刑法或公法);从第5学期开始,深化通选课的学习;将第一次国家考试的校内考核比例确定为40%(5%为基础课,35%为重点课);将部分教学管理的决策权下放到院系;引入硕士学位课,以补充.

  • 标签: 德国 法学教育 改革 课程 考试
  • 简介:德国是职权主义诉讼代表性国家,其刑事诉讼向来以追求实质真实为主要目标。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以实质真实为目标的传统刑事诉讼正在逐渐被司法实务部门所"发明"的刑事协商所取代。为了拯救传统刑事诉讼的核心价值,同时为非正式协商正名,德国立法机关在2009年通过了《刑事程序中的协商规定》,德国式"辩诉交易"正式成为德国法典的一部分。德国刑事协商的发展历程及其立法规范,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 标签: 德国 刑事协商 辩诉交易
  • 简介:本文首先分析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以下简称“TRIMs”协议)的法律框架,阐述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本文分析了TRIMs协议与我国外资法的关系及其对我国的影响。笔者特别指出:TRIMs协议的实质是一个多边贸易规则,而非一个多边投资法典;TRIMs协议中的国民待遇和双边投资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两者并非同一概念。

  • 标签: WTO 国民待遇 TRIMS 中国 外商投资法
  • 简介:<正>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工商企业日益增多,给我国社会的经济生活带来了很大变化。其变化之一是经济犯罪增加,且有日趋严重之势。因此,有必要考虑制订和完善经济刑事法规。经济犯罪与经济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其经济制度的不同,经济犯罪的类型、保护客体、惩罚原则等都不尽相同。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刑法主要在于惩罚滥用经济自由、破坏市场经济的行为,社会主义国家则主要用于维护计划经济为主的经济制度。但从立法形

  • 标签: 经济犯罪 经济刑法 犯罪行为 刑事法规 惩罚原则 刑法典
  • 简介:外交法的概念、历史发展及现状黄德明一、外交外交关系与外交法的概念谈到外交法(diplomaticlaw)的概念,首先要涉及外交(diplomacy)的定义。但对这个问题,见仁见智,仅尼科尔森就列出多种定义:(1)对外政策(foreignpolicy...

  • 标签: 外交特权与豁免 外交法 国际法主体 法的概念 历史发展 外交活动
  • 简介:外交特权与豁免是为使外交官及外交使团作为派遣国的代表能够独立、有效地执行职务,在接受国内享有的特殊的国际法的地位。使馆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中包括使馆的通讯自由。“从保护使馆每日有效工作方面来看,和派遣国自由而秘密的通讯不仅过去是而且现在也可能是国际法所给予的特权与豁免中最重要的一项产”为保证使馆的通讯自由,《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27条规定:“接受国应该允许使馆为一切公务目的的自由通讯,并予保护。”其中第三款规定。“外交邮袋不得予以开拆或扣留。”正由于外交邮袋的不可侵犯性,在国际实践中,外交邮袋被严重地滥用,侵犯了接受国的安全和利益。本文将重点考察关于外交邮袋的滥用及其限制问题,而不涉及其它滥用外

  • 标签: 外交邮袋 国际法委员会 不可侵犯性 外交信使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电子扫描
  • 简介:公法权利理论与德国国家形态的变迁息息相关。从"威权国家"到"自由法治国家",二战后演进至"社会法治国家",私人在公法上的权利也随之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公法权利范围与内容也不断充实强化,并与行政审判制度的革新发展相互配合,成为服务于人民的自由和福祉的重要理论渊源和制度保障。但是,作为传承大陆法系行政法理论的中国行政法学界,对于公法权利的基本原理和实践价值依然较为陌生,也并未将其作为架构行政法理论体系的基础性概念。因此,有必要对这一最具传统法释义学精神的"权利话语"进行系统的解构和评析,以判断对公权理论进行借鉴和移植的可能性。

  • 标签: 公法权利 保护规范理论 分配行政 多边法律关系 第三人公权
  • 简介:本文从跨国公司的现状入手,对其外交保护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整体分析,揭示了其应适用的基本原则、对公司股东进行外交保护的条件,以及卡尔沃条款对外交保护的限制作用。

  • 标签: 跨国公司 外交保护 卡尔沃条款
  • 简介:我国比较法学之开端可以追溯到民国时期,标志性的史证是原东吴大学或后来的中国比较法学院。但是,我国大陆比较法学的真正展开应该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即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20多年来,中国的比较法学可以说有了长足的发展进步,但即使如此,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的比较法学事实上至今还很落后。相比于欧洲一些国家,我们的比较法学差不多落后半个多世纪。对于国外比较法学的发展及其已经取得的成果,我们至今知之有限。此处杜涛之文,已是一个例证。因为像拉贝尔这样在德国乃至世界比较法学发展过程中占有独特而重要地位的法学家,国内法学界知之甚少。说拉贝尔是德国比较法学之父,可能会有人提出疑叉,因为在此之前的安舍尔姆·费尔巴哈和鲁道夫·耶林都曾为比较法学做过准备,而且有一定的尝试.他们因此也被人们誉为德国比较法学的先驱或者鼻祖。当然,真正将比较法学在德国做一个学科领域予以鼓吹建立,并培养了一批卓有成就的世界级比较法学者,进而将比较法学在德国推广开来直至影响后世各国的,拉贝尔功不可没。在此意叉上,称他为德国比较法学之父似乎也不为过。通过此处所呈之文,读者大致可以了解此中美誉的缘由。

  • 标签: 比较法学 落后 国内法 占有 法学家 国家
  • 简介:德国比较法学在世界法学界占有重要位置。作为有组织的学术活动,比较法学最早开始于19世纪前期的德国,而且其发展形态比较完备,其各个阶段在世界比较法学领域都富有代表性。尤为重要的是,德国学者对这个学科做出了非常出色的贡献。德国法素有“法学家法”之称,这一点体现在比较法领域也相当突出。因为比较法不同于部门法学,它的历史本质上就是一部学术史,完全为比较法学者一手缔造。

  • 标签: 比较法学 德国法 脉络 学术活动 19世纪 部门法学
  • 简介:围绕“为什么处罚要处罚未遂行为”问题的讨论,在德国刑法学界已经有了两百年以上的历史。实际上,这个问题与刑罚目的理论、不法理论的基本问题有着紧密的关联,在这样的关联中清晰地展现未遂理论过去和现在的历史变化,有助于了解未遂理论发展的历史脉络和当今的研讨状况,由此,推测其未来发展的可能方向和空间。

  • 标签: 未遂理论的历史 客观未遂理论 主观未遂理论 不能未遂
  • 简介:<正>德国刑法上的“保安处分”制度,更为确切完整的提法应该是“矫正保安措施“(MaBregelnderBesserungundSicherung),因为这种措施旨在预防行为人继续实施危险行为和妨碍公众安全。矫正保安措施不汉存在于联邦德国,在奥地利和瑞士等国的刑法上也有。

  • 标签: 保安措施 德国刑法 保安性 刑罚 刑法典 行为人
  • 简介:证明责任分配是研究证明责任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证明责任自在德国诞生以来,有关证明责任分配的学说先后在方法论上形成了两大流派,即特征事实分类说和法律要件分类说,其中待证事实分类说又分为消极事实说、推定说和外界事实说;法律要件分类说又分为基础事实说、完全性说和规范说。规范说自德国著名法学家罗森贝克提出后,在长达半个多世纪里成为不可撼动的官方学说。但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德国法学家针对规范说存在的弊端进行了反思,又提出了危险领域说、概然性说等证明责任分配新说。纵观德国证明责任分配的各种学说,究其本质,乃是决定证明责任分配的标准,是形式标准,还是实质标准,抑或两者兼而有之(以何为主)。本文主要对这一脉络给以简要阐明。

  • 标签: 德国 证明责任分配学说 证明责任 待证事实分类说 法律要件分类说 规范说
  • 简介:德国讲私立法学教育,实际上是特指,而非泛指。截至目前为止也只有两家从事私立法学教育的高校。第一家是2000年才建立的布塞留斯法学院(BuceriusLawSchool),截至目前只有10年历史,却已经享有盛誉。另一家则是1971年建立的欧洲商学院(EuropeanBusinessSchool),这家高校在2009年才获准建立法学院,从而成为德国第二所从事法学教育的私立机构,其法学教育如何,尚有待观察,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布塞留斯法学院的情况。

  • 标签: 教育观察 德国 立法学 BUSINESS 法学教育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