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其职能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这部分资产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国家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财政部于1995年制定了等规章,各地也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起了很大作用,但现实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效益低、流失仍然较为严重,如何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值得研究.
简介:地级行政建制,历史上主要是指民国时期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专员公署,目前除了指地区行署和盟,还包括地级市和自治州。本文将回顾地级建制在本世纪内形成和演变的过程,并概述它的现状和可能前途。一.二级制坯是三级制清代是中国历史上行政层次最为繁复的一个朝代。在省之上设有总督,在省与县之间设有道、府、州、厅等,其中散州、散厅不辖县,与县同在一个行政层次,直隶州、直隶厅则与府同在一个行政层次。清末,全国共有分守道、分巡道84个[1];府205个,与府同级的直隶州77个、直隶厅64个,黑龙江省还有1个府级的兴东道,府级行政建制共347个[2]。直隶州与府的区别在于:前者大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