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更好地为开发区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和.国家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人第三条开发区档案是指开发区内各单位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第四条开发区档案工作是开发区工作和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在当他政府的指导下,加强对开发区档案工诈的管理,列入工作计划,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便于利甲档案。第二章档案工作
简介:经过国家档案局组织专家严格考评,3月27日云南省档案馆正式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馆.云南省档案馆现有馆藏档案293个全宗,410598卷,其中清朝.民国档案154个全宗,297594卷,革命历史档案和建国原档案138个全宗,113004卷,实物263件,印章2304枚,照片13278张,录音录像带116盘(盒),唱片33张,资料80247册.云南省档案馆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档案资料收集征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经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初步健全完善了行政和业务工作管理机制,实现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基础业务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档案现代管理方面做作了一定成绩,已向社会开放了全部应开放的31万卷档案,经过省人民政府批准立顶建设的近20000平方米新馆库,现正式开工建设.历年采,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都非常重视档案工作,尤其是省档案馆开展目标管理以来,省政府给予大力支持,成立了以省政府领导为组长的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省财政拔专款83万元,用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