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情简介]1999年8月,山东寿光市某行政机关向市编制部门呈交报告,要求将所属事业单位的3名人员调整为机关行政编制人员。市编制部门对其报告内容调查审核后,做出了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办理的决定。该行政机关对此决定不服,于1999年9月9日向市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提出申诉,要求给予行政复议。某机关诉称:近几年来,因人员调出较多,机关出现了空编,且急需补充行政工作人员。经考察,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3名人员适合到机关工作,且已将3名人员借调到行政机关工作。市编制部门辩称: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补充公务员,必须按严格的程序办理。某机关想通过编制部门直接从事业单位调入工作人员,即国家公务员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10]9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级中心镇(以下简称中心镇)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1年中心镇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