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现阶段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人们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液原来越重视,在这其中人们提升最多的无疑是对自身隐私权的刑法保护。近些年来,人们对自身隐私权的关注越来越多,有关于隐私权的刑法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我们当今的相关刑法的重点研究对象之一就是对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的探讨,只有不断地加强对这一法律权益的研究探讨工作才能够更好地保护我们自身的相关权利。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笔者对我国现阶段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的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对存在的重要意义做了一定的阐述,并在文章最后对我国的隐私权的刑法保护进行了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我国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和启发。
简介:摘要:由于学位撤销行为在制度层面规定的过于笼统,导致高等院校在撤销学籍时缺乏统一的标准。因此,本文通过明确学位撤销行为之性质,探究学位撤销制度在我国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建议。
简介:摘要:语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深入钻研新课程标准,深刻领悟其理念;要深入钻研教材,充分探掘其内涵;还要深入研究学生情况,激发学生主动学习语文的兴趣。在此基础上,对教学活动进行一番精心的设计,再根据教材特点布置预习作业,充分调动学生的自学积极性,然后适当调整教学设计,联系生活创设出宽松愉快的学习氛围,让学生在主动参与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学习知识,体验知识,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从而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简介:摘要:英雄烈士为我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每一位英雄烈士都值得我们尊敬。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每个人发表言论的渠道比比皆是。本文以以英烈人格权保护为侧重研究点,通过中外在英烈人格权保护方面立法执法现状对比分析,展现出我国当下在英烈人格权保护方面尚存不足,同时进一步的给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简介:摘要 : 受教育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 已得到了国际人权法和大多数国家宪法及法律的确认。我国五部宪法都确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但是由于我国在受教育权理论的研究方面滞后 ,在立法、执法、司法领域都缺乏一套完善而有效的保障机制 ,使得宪法规定的公民受教育权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救济 ,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的目标还远未实现。在本文中 , 本人就我国宪法对公民受教育权的救济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
简介:摘要:由于学位撤销行为在制度层面规定的过于笼统,导致高等院校在撤销学籍时缺乏统一的标准。因此,本文通过明确学位撤销行为之性质,探究学位撤销制度在我国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建议。
简介:摘要:以往对于人格权的保护主要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事后救济,此次《民法典》第997条规定的人格权禁令制度,使得人格权的保护能够进行事前预防,但是,《民法典》并未规定人格权禁令实现的相关程序,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的对接来实现该制度的功能;人格权禁令明显带有“争讼性”,故不能适用非诉程序;事前预防的功能定位使得追求迅捷性成为其制度的基本要求,因此也不能适用普通的诉讼程序;有部分学者提出要在《民事诉讼法》中新增一个独立的禁令程序,笔者认同此观点,但不可忽视的是,新增一个独立的程序就意味着要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修改之后,人格权禁令才能通过该程序来适用。但症结在于,在《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人格权禁令的案件必将大幅增长,此时其适用程序尚未修订完成,“无法可依”的局面如何解决?笔者认为,因为人格权禁令和诉前行为保全的功能有一定的重合,因此可以部分参照诉前行为的保全来适用,对于不能参照适用的部分程序问题,通过颁布司法解释的方式,相较之下能够快速解决此类案件数量的激增与适用程序模糊之间的矛盾。
简介:摘要:近年来。党的“一号文件”着重强调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宅基地资格权作为“三权分置”中被提及的新概念,关于其性质争议众说纷纭,但其本质主要是集体成员权的组成部分,属于所有权范畴,但要注意资格权是成员权的组成部分,两者属于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不能等同视之。宅基地资格权的核心权能主要是宅基地分配请求权和无偿使用权,
简介:[摘要]我们都知道小说的阅读是一种具有较强个性化色彩的活动,解读的过程就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既要达成教师“教”的目标,又要真正让学生“读”,如果没有高质量的预设,就不可能有十分精彩的生成;反之,如果不重视生成,那么预设必然是僵化的,缺乏生命活力。因此最真实小说阅读课堂就应是以尊重学生个性差为基础的动态生成的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