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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的国际化和本土化,是法律发展的基本规律,在法律发展演进中,不管有意还是无意,不管主动还是被动,法律后进国家在移植发达国家法律时,不可能不同时进行法的本土化工作。中国近代在移植法律的同时,也通过三个方面进行了法律的本土化:保存一些传统的法律理念、制度和原则;改造传统法律并与西方法律相融合;用西方的法治理念和原则指导中国的社会实践并将其纳入法律规范之中。

  • 标签: 法的国际化 法的本土化 中国近代 法律移植
  • 简介:关于强奸罪,中国与德国分别采取了"违背意志"与"强制手段"的入罪模式。在批评者看来,前者过于依赖主观心态而难以界定处罚范围,后者过于依赖客观行为而存在法律漏洞。英美法系的肯定模式与否定模式因而分别受到了中德两国学界的关注与引入。然而,由于犯罪主观要件理论在两个法系之间存在重大差异,移植英美模式将与中德两国的现行刑法理论体系产生冲突,无法发挥预期的效果。德国在2016年通过修正《刑法典》第177条,确立了否定模式为主导、"心理恐惧"模式为补充的混合模式。但是可以想见,未来司法实践中的主导与补充关系将颠倒过来;在中国,"违背意志"模式实际上由"违背意志+心理强制"这一新的理论解释模式所取代。可以说,中德两国的入罪模式日趋靠近。

  • 标签: 强奸罪 违背意志 合意 心理强制
  • 简介: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进行控制,已经成为政府营造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广州即将于2010年11月举办第16届亚运会,在这一背景下,广州市控烟立法显得刻不容缓。广州市人大法委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立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实际,平衡各方面利益,制定了纩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本文作者作为承办该条例的具体工作人员,试图该条例制定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为切入点,尝试从立法的角度对每一个难点问题作出解析,以期读者能对广州市控烟立法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

  • 标签: 公共场所 执法主体 控烟 禁烟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创新
  • 简介:跨地区水生态补偿,受益者负担为原则,是流域下游水生态受益地区向流域上游水生态保护建设地区实施补偿的一种活动。它旨在通过利益驱动机制、激励机制和协调机制,协调地区之间的生态保护和利益冲突,最终实现保护生态的共同目的。作为跨域治理的具体形态,跨地区水生态补偿主要有支配性治理和区域合作治理两种模式。在实践中,基于执行落差和实施范围的限制,支配性治理模式并不高效;由于利益的高度分化,区域合作治理模式同样面临诸多现实困难。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融合了区域合作的自愿要素和来自中央政府的执行强制要素,展示了一种新的有效的跨地区水生态补偿法制协调机制。

  • 标签: 生态补偿 区域合作 财政转移支付 法制协调
  • 简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调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而仲裁作为ADR中制度化最强的方式,它与诉讼的关系成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大亮点。因此,理顺仲裁与司法的关系,完善仲裁司法监督制度,对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义重大。

  • 标签: 仲裁 司法监督 现实价值 ADR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 简介:一、问题之提出中国当前的社会环境由过去相对“静态封闭”状态向“动态开放”状态转变。整个社会环境日益动态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城市的迅速扩展。城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城市空间不断拓展,市区道路长度和总面积明显增长。二是人、财、物大流动格局已形成,

  • 标签: 流动人口管理 观测点 珠三角 城市经济实力 广东 基础设施建设
  • 简介:刑法具有认定商业秘密的独立标准。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视角展开,从而否认商业秘密财产权的性质。刑法中的商业秘密应当具有一定的新颖性、有形载体、实际的价值以及从任何渠道无法公开获得的特征。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明不能采用"接触+相似"的证明标准,而应当采用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 标签: 商业秘密 司法认定 证明标准
  • 简介: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由于经济结构转换,人口大规模流动,流动人口犯罪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根据对流动人口犯罪原因和特征的分析,我们应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对“广义的刑事政策”予以调适:破除户籍制度障碍,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对流动人口犯罪案件的处理应考虑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协调;加强教育、培训,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新型犯罪防控体系。

  • 标签: 城乡一体化 户籍制度 流动人口犯罪 刑事政策
  • 简介:2002年《德国民法典》第253条修改后,违约责任为基础的非财产损害抚慰金请求权在一定的法益范围内得到了一般性的肯定,但违约非财产损害的法律救济仅以身体、健康、自由及性的自我决定遭受侵害为前提。德国法上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对其传统的非财产损害赔偿保护模式带束了历史性的变革;另一方面,囿于非财产损害法益范围的局限性,该项变革的实际效果又非常有限。德国法上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演进,为中国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模式。

  • 标签: 非财产损害赔偿 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 抚慰金请求权
  • 简介:地方政府规章在地方政府部门的适用是保证地方政府权威的基础。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关注于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鲜有研究地方政府规章在地方政府部门的适用情况。实证方法为指导,基于贵州省卫生厅行政管理工作实际,通过调查地方政府规章适用的实然状态,重点分析地方政府规章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某些假定的观点进行质疑。

  • 标签: 地方政府规章 法律适用 适用率
  • 简介:2011年10月,广东省一起儿子打骂父母事件如飓风般席卷全国,引发国民热议。据报道,事件当事人廖天野系硕士学历,就职于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属于国家公务员。受害人廖祥光夫妇,年近六旬,湖南郴州农民,因孙子出生无人看护,遂从老家前往深圳帮助儿子儿媳看护孙子。

  • 标签: 父母 材料 国家公务员 湖南郴州 广东省 深圳市
  • 简介:关于拒绝交易,欧盟、美国的司法救济没有本质差别。至于捆绑,美国要求微软隐藏被捆绑软件的图标;欧盟要求微软提供删除多媒体播放器源代码的视窗版本,但仍允许销售提供捆绑播放器的视窗版本;韩国除了采用类似于欧盟的救济以外,还要求微软在视窗操作系统中安装辅助软件,以方便用户下载微软竞争对手的软件;在针对微软IE浏览器与视窗的调查中,欧盟迫使微软承诺在视窗操作系统中设置选择屏,以便用户自由选择浏览器。比较而言,欧盟2004年的救济比美国的有力,韩国的救济比欧盟2004年的救济又更进一步,而欧盟2009年迫使微软在视窗中设置选择屏足迄今为止解决软件捆绑最彻底的救济手段。

  • 标签: 微软 滥用支配地位 拒绝交易 捆绑
  • 简介:现行《公司法》于2006年正式施行以来,其可诉性使得股东权纠纷案件出现快速增长,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力度得到了加强。同时,随着法律实施的逐渐深入,一些问题也逐步显现。因此,如何公正、高效审理公司股东权益纠纷已成为当前民商事审判的一个重要课题。从审判实务出发,实际案件为依托,通过对我市股东权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力求对《公司法》中股东诉讼机制在审判实践中的运行情况及此类案件的发展趋势与规律进行准确了解和把握,以期为规范并统一股东权案件的审理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

  • 标签: 股东权 统计分析 审判实践
  • 简介:德里达驳斥了资产阶级的种种弥赛亚福音式的狂欢,自觉地选择了边缘化的马克思主义,并对解构的马克思主义精神对现实社会的“脱节”做出了解构的分析,进而提出了自己的幽灵政治学。更进一步,德里达希望使其幽灵政治学现实化,非教条地解构主义地现实化,并在此基础上,试图构建自己的科学的历史学。这种历史学包含着延异和解构的特性。在种种的努力中,解构主义者德里达展示了一幅工具化的马克思形象。

  • 标签: 幽灵 解构 历史学 追寻正义
  • 简介:公司法和证券法均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完备程度直接决定了法律对市场经济关系的调整力度和调整效果。鉴于公司法与证券法在调整对象上的密切关联性,立法宗旨上的高度一致性,具体内容上的相互渗透性,因此只有将证券法的修改与公司法的修改同步进行,才能实现制度关系上的无缝衔接。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修改应以完善公司治理为切入点,正确处理公司的营利性与公司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协调公司设立制度与股票发行制度,重构公司经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对社会经济关系的正向调整效用。

  • 标签: 公司法 证券法 制度设计 协同完善 制度创新 公司治理
  • 简介:可撤销的法律行为这一范畴中所对应的各种意思表示瑕疵类型,各有其特殊性,不应该设立统一的法律规则。中国法上如果针对意思表示错误(重大误解)的规范模式,更多地采取意思主义的进路,就应该限制相关撤销权的存续期间,要求表意人立即撤销其意思表示。如果立法层面上给予撤销权的行使特定的除斥期间,相关期限也不宜过长,并且其起算点应该采取客观标准,从意思表示作出之日起开始起算。

  • 标签: 民法典编纂 重大误解 错误 可撤销法律行为
  • 简介: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的甄别和选择是界定公共利益的核心问题之一,学界亦争论很大。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实际上不是一组对应的概念,前者从主体角度,强调利益的公共性;后者从目的角度,强调利益的营利性。判定一个项目到底属于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利益,要以直接目的为判断标准,公共利益明显为原则。公共利益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但其并不否认私人开发,可以而且应当采用法律上的经营方式进行管理。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是指公共利益的提供者不能从中赚取利益,并不意味着公共利益排除了经营性行为,在我国现阶段应严格坚持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

  • 标签: 公共利益 商业利益 非营利性
  • 简介:民初,大清现行律的民事有效部分,禁止买空卖空;而证券交易所法、物品交易所条例均允许有预警和调控风险机制下的买空卖空,作为交易所内定期买卖的方法。大理院通过解释、判例及其要旨,确立"契约目的不以交付现货的买空卖空无效"规则,并严格界定和适用该规则,实际上驰禁了买空卖空,鼓励交易,放开了中国金融市场。

  • 标签: 大理院 买空卖空 金融市场 解释 适用
  • 简介:1997年8月,经罗某某介绍,朝阳信用社与农金会协商约定由农金会存款400万元到某银行,朝阳信用社再到该银行拆借,并同意按年息22.3%支付除法定利息外的高额利息给农金会。随后,朝阳信用社与芦淞银行取得了联系,芦淞银行表示如朝阳信用社能联系到存款,则同意其拆借要求。同年

  • 标签: 一般存单纠纷 存单 借贷纠纷 出资人 中国
  • 简介:国家权力机关授权制度是宪法、立法法的重要制度,之前立法法仅对授权立法有明确规定。为解决在上海自贸区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法律障碍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对法律进行修改。此次授权成为了上海自贸区的一大改革亮点。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大修改立法法设立了新的权力机关授权类型——授权修法。对授权修法的内容、目的、程序方面进行了探讨,并认为: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不应成为授权修法的内容;被授权主体的范围应明确为国务院等。

  • 标签: 授权修法 行政审批 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暂时调整法律的部分规定 合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