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来看,国家倡导和鼓励的物业管理招投标既是行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也是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物业管理实行招投标,不但可以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也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招标人的利益最大化,同时更能够促进物业管理企业资源优化,提高企业管理与服务水平,从而形成行业公平竞争的良性互动,逐步提高我国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从某个方面来说,物业管理招投标是物业管理企业的试金石,然而,站在企业的立场上.这块试金石若要充分发挥其效用,还应注意克服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简介: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为配合《条例》的贯彻实施,建设部印发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条例》的实施和《办法》的印发,对于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公平竞争,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应当看到,当前物业管理招投标市场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招标人不按法定程序招标,甚至搞假招标或规避招标;有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做不切合实际的承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进行竞标,扰乱了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个别投标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串通投标,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有的行政管理部门直接介入招标投标活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