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法治国家建设目标实现重要的文化基础。法治文化是包括法律制度结构和法律观念结构以及自觉执法、守法、用法等行为方式,是包含民主、人权、平等、自由、正义、公平等价值在内的人类优秀法律文化类型。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真诚信仰法律、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环境,乃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依靠党的领导、政府推进、人才保障、社会协同、民众参与;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观念引领和实践驱动.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基本法治实践活动,乃是法治理论和法治文化发展的动力和基础;需要多元主体的通力协同、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必要的实践载体和有效的实施方式;需要认真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唯有如此,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才能获得丰厚的发展资源、才能保持强劲的发展动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简介: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鲜明提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一个内涵深刻、意义深广的重大论断,需要我们悉心思考、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经历了一个艰辛探索的过程.从1949年10月到1956年的当代中国第一次法律革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奠定了重要基础;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持续到当下的当代中国第二次法律革命,形成与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其确定的内在目标,这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当代中国伟大社会变革进程的法权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基本依托;务实主义的法治改革路径:国家法治与区域法治的协调发展;中国法治国情条件的深刻反映。在当代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要确立中国法治发展在全球法治发展进程中的自主地位.坚定地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条件的自主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简介:对社会思潮传播载体的规范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这种指导主要通过制度对传播载体进行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传播载体的规范要坚持自我完善原则、党和政府的主导地位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和主导的多样性原则,通过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及道德和技术的手段对传播载体的活动原则、主体资格、从业人员、传播形式及信息使用者等进行规范。
简介:老实说,刊载这样一篇看起来通篇“政治教条”的讲演,是有压力的。这压力在于,它虽然与当下国内政治的“主流话语符号”完整对接,但也正是由于这样的“正统”,使得它至少在表面上看起来多少有些拒人千里,与国之下盛行的“批判性”研究格格不入。然而,这篇言论的著者是一位82岁高龄的可爱的老先生,他深爱着他的外交官职业和他承继于火红年代的“信念”。无论是出于对这位“祖父级”著者的纯粹情感上的尊重,还是对他的显然经过了一己之严肃思考与勉力证成的文字的宽容,我们都没有理由拒绝聆听,更没有理由想当然地把他归为某种政治正确与历史正确的行列。毕竟,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经历与思考、接受与拒绝,甚至言说方式也会迥然有别。下面,就让我们走近这位曾经的驻外大使,聆听他勉力而真诚的东方国家的“结构性想象”吧!
简介:认识和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是制定法律的科学前提。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做出了科学判断和准确表述。经济法的理念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消费者为中心是经济法理念的核心要素,平衡协调是新发展理念在经济法理念中的体现,社会责任本位是经济法理念的强制性要素。满足消费者需要是党和国家工作根本宗旨在经济法中的体现,是实现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与内在要求。经济法通过具体制度实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宗旨,该宗旨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相适应。经济法平衡协调理论对破解社会主要矛盾具有理论优势: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必须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协调是经济法调整方法或基本功能。经济法中的发展规划法发挥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独特作用,财税法对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有特殊功效,金融法对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具有杠杆作用,竞争法对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发挥基础性作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价格法直接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服务。可见,经济法对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具有制度优势。
简介:在中国,注重并保障社会权利是实现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政治要求,也是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人权事业的重要实践。经过改革开放40年来探索和实践,我国已完成社会权利及其保障的基本制度建构。步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之时,尽管仍面临诸多问题,党的十九大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所提出的新发展要求,为我国社会权利及其保障事业的公平可持续发展指明了前行方向。法治化是新时代中国社会权利发展的有力支持和切实保障。
简介:儒家仁理念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仁利于法治以人民美好幸福生活为目标;第二,仁蕴含的人本主义精神利于法治确保国家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维护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第三,仁利于国家承担善治和廉政任务;第四,仁中的义、礼、智、信、孝、忠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第五,仁利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第六,仁利于法治营造人与自然间的“生命共同体”;第七,仁的大同理想利于法治促进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树立;第八,仁利于借助国际交流与国际法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
简介:夏:何老师,您好!非常高兴您能接受我们的采访。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描绘了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将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核心任务,并为此做出了全面规划和周密部署。十九大报告指明了新时代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任务,其中贯穿着大量法治的精神和要求。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能否请您谈谈,您是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